李白的第一反应是:"署长收下了?"
叶华神秘地道:"你也猜不到吧!署长当着科长的面,当场就把这只鹦鹉摔死了!
他还骂科长道:"你这不是在害我吗?如果我收养了它,正阳这一片再丢了珠宝首饰,不都得怪我头上吗?"
李白也没想到,这只有灵气的鹦鹉,会落得这样一个结局,不胜唏嘘。
他由此还得出一个结论,署长赵胖子,也不是等闲之辈!
午饭的时间,很快就到了。
和警所不同的是,警署这边管饭。
虽然不是山珍海味,但有菜有饭还有汤,菜中也有肉,饭是二米饭。
李白刚来,不好搞特殊,出去下馆子。
他就和叶华结伴去了食堂。
因为和李白出了一次任务,也见识到了李白办案能力。
所以,叶华就贴呼上了李白,觉得他在警队,一定是个潜力股。
他们每人打了一份饭、一份菜、一个汤,就坐在一个角落的方桌边上,面对面地吃了起来。
吃饭的过程中,叶华也没闲着,一张小嘴,吧吧吧说个不停。
从他的话中,李白还听明白了一件事儿,他的神一般的破案经历,都是他传给其他同事的。
这也属于为他做免费宣传了。
就在李白想对他说,千万别在这么美化自己的时候,曹彬端着饭菜走向了他们这一桌。
叶华知道,科长肯定不是来找他的,就知趣地端起自己的饭菜,溜去了另一桌。
曹彬当仁不让地坐到了李白的对面。
李白客气地叫了声科长,之后就埋头干饭了。
就在他放下碗,去挟菜的时候,对面的曹彬,把一个鸡腿放到了他的碗中。
这时,李白才发现,曹彬有两样菜,一个和自己相同的什锦小炒,另一个是只超小型的炸鸡!
自己碗中的,就是其中一只鸡腿。
曹彬兴高采烈地道:
"我给那个窃贼过堂了,这小子一看就是个老江湖,他从奉天一路向北,身上不定有多少起案子呢,不过,他嘴挺硬,下午我准备给他来点猛的,让他把底都露了!"
李白明白,曹彬这是惦记上了这窃贼的家底了!
你想啊,他刚来哈市,就弄了一枚戒指,一只金耳环。
他在奉天、新京都落过脚,身上的干货,肯定少不了。
曹彬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他阴着呢,一定是想来个黑吃黑,把这个窃贼,彻底洗了。
李白就开口道:"科长,恭喜你,把这个连环案彻底破了,那你可就给咱们警署争光了!"
曹彬也喜不自胜,他端起饭菜,道:"我这就过去,边吃边审这个狗东西,我就不信,他能扛过我的三板斧!"
曹彬风风火火地走了,叶华又坐了回来。
李白把自己碗中的那只小鸡腿,挟给了他。
叶华十分好奇:"李哥,你咋不吃呢?这东西多香啊!"
李白言道:"我最近肠胃不好,吃不了太油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