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早晨六点半,雷蒙德·科伦布斯被电话铃声惊醒,挣扎着伸出右手,抓起床头柜上的智能手机,接通电话。
电话理所当然是他的哥哥文森特·“文斯”·科伦布斯打来的。
“喂?”
“你他妈在搞毛,雷?我他妈给你打了不下十个电话!”
雷蒙德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靠在床头,做了一次深呼吸后回答道:“我在睡觉,刚听见,出什么事了?”
“睡觉?你他妈在逗我吗?我他妈五点就起床给别人收拾烂摊子了,你他妈快七点了还他妈在睡觉?你他妈在开玩笑嘛?”
雷蒙德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很多以“F”为开头的词汇,知道此时此刻大哥文森特的心情很差很差,所以也没有多做解释,因为就算解释了,他也未必听得进去。
“文斯,我能听见你说什么,你不用喊这么大声……”
“好吧,我他妈不在乎你有没有睡够,穿衣服滚出来,我们有麻烦了。”
——是啊,又有麻烦了。
毕竟这里是芝加哥。
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几大城市之一。
这意味着每天都会有新的麻烦冒出来,而且从来不会停止。
但是话又说回来,有麻烦就意味着有钱赚。
兄弟二人子承父业,是芝加哥城里有名的“清道夫”,又或者是掮客,至少一开始他们是这样看待自己的。
可是这一行一旦做大,一旦认识足够多的人,攒下足够多的名望,他们就不只是清道夫了,无论是政客还是警察,亦或是黑帮分子、街头混混,当他们知道出了问题找谁解决最靠谱,所有人都会蜂拥而至。
久而久之,道上的人尊称科伦布斯兄弟为“市长”。
虚假的市长四年一换,而真正的市长铁打永存。
雷蒙德穿越过来已经有两个月之久了,前世的他是一名华人,在巴尔的摩当一名小巡警,在一次巡逻过程中截停了一辆黑鬼开的车,理由是超速,本想按规矩开张罚单,结果那黑鬼对着他崩崩就是两枪。
虽然他的巡逻搭档立刻对着黑鬼清空了弹匣,喜提行政休假,可是对他来说已经是回天乏术。
一醒来人就已经在芝加哥了。
虽然心里想着“也不挑个好地方穿越”,但是亚洲人极强的适应能力让他很快就接受了现状,再者说,现在的他可不是小小的巡警了,他可是被人尊称“市长”,他很满意这种变化。
“Okay,我要去哪儿找你?”
“不用来找我,现在马上去肯伍德埃利斯大道,警方在私人住宅里发现了三具尸体,沃尔特一直在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但我现在抽不开身,你去看看。”
如果要问芝加哥什么最多?
——子弹、毒品、尸体。
排名不分先后。
说到底,这里和巴尔的摩没有多大的区别。
所以雷蒙德对此并没有感到意外。
“好吧,我去看看。”
“嘿,给你提个醒,死者里有一个七岁的孩子。”
“Uh…Fuck…”一听有一个七岁的小孩儿不幸遇难,雷蒙德叹了口气,“见鬼。”
——至少他现在知道萨瑟兰警长为什么要找他们去了。
根据前身的记忆,芝加哥的灰色世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不要把祸事牵扯在孩子身上,因为小孩子是所有人的希望。
——为什么那些炼童癖会在监狱里被其他犯人折磨的生不如死?
就是这个道理。
“是啊……完事儿给我打电话,就这样。”
交代完具体的事项,文森特挂断了电话,雷蒙德将手机拍在柔软的被子上,无精打采地揉了揉头顶的乱发,然后用意志驱使着自己从温暖的被窝里抽身出来,走进洗手间洗漱。
等雷蒙德从高级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开着他那新款道奇 Charger SXT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换上了一身体面的西装,头顶的乱发也梳理妥当。
——他现在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常年混迹于名流晚会的上层精英。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个道理即便在芝加哥也适用。只有外在形象好了,别人才能高看你一眼,所以印象分真的很重要。
当然这个外在形象也包括肤色。
如果他还是之前那个巴尔的摩华人巡警,谁也不会打心底看得起他,哪怕他穿着警察制服,腰间配着手枪。
雷蒙德要去的肯伍德街区是芝加哥有名的富人街区,该街区位于芝加哥南区,东临密歇根湖,西接华盛顿公园,是一个安静祥和又十分具有文化气息的地域,因为芝加哥大学就坐落在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