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随着成列一声赞美,费公公和杨将军拍手鼓掌叫好!陈誉先也投来欣赏的目光:孺子可教。
成衡毅一脸得意地看着成列,昨天恶补法律知识,背得一字不差吧。
裕太后一脸不高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成列欣然点头,并不表态。
然而,杨将军似乎高兴得太早了些,他们忘了此次考试不是以“抢答”为最终目的,而是以“必答”来定高低。
他们热情的掌声很快就被成世曜一句石破天惊的话给镇住了:“皇兄此言差矣,阿月于母服内与薛阿大定婚”,“纳采之日,母服未除” 。按我朝《刑统?户婚律》居丧嫁娶条,“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阿月与薛阿大定亲无效,儿臣认为,阿月刺杀薛阿大,“应以凡人论”,不适用“恶逆”谋杀条,只适用一般谋杀条。”
成世曜发言完毕后,大殿里还是死寂一般的沉静,但隔了片刻,掌声顿时如雷鸣般响起来。
当然带头就是张贵平、张贵安兄弟俩。
“我儿世曜真知灼见。机敏审慎。”成列开口表扬。刚想宣布此次“现场宣判成绩”。
“我宣布——”
“父皇,儿臣以为阿月当免死罪,既不以谋逆罪也不以一般谋杀罪论处,按我朝《刑统?名例律》自首条规定,‘犯罪之徒,知人欲告,及按问欲举而自首陈因,及逃亡之人并返已上道,此类事发,归首者各得减罪二等坐之’。因此, 阿月杀人未遂且自首应当处以减谋杀罪二等论之,徒三年,判“流三千”,又按折杖法,“流三千里”折‘决脊杖二十,配役一年’。”(死刑减一等为流刑,流刑减一等为徒三年)
伯赞的宽大为怀又在此刻闪现人性的光芒。
宋常巡、江塞羡、赵裴骥发出了水泄不通的掌声。
全场最佳。
晏婴也点头,加入了掌声的队伍,人云亦云,随大流,我就是乌合之众。
成衡毅衣袖口袋里还捂着蜘蛛,反正就是来划水的,松了一口气。
裕太后打算宣布:“此次比试结果——二皇子……”
成世曜眼看花落伯赞家,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做出了绝地反击。
“父皇、皇祖母,儿臣以为阿月一案并不适用皇兄所言的‘罪减二等’,阿月之行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并不在自首之例。损,谓损人身体;伤,谓见血为伤。 已为‘谋杀已伤’犯罪要件,不适用自首减等规定,儿臣坚持按律阿月当判绞刑。”
纳尼?背刺我?虚伪狗!
江塞羡也捏了一把汗。
成衡毅本来已经没什么事,但听到成世曜竟然攻击他哥哥了,他觉得比自己的蜘蛛窝里斗还有趣,一下子提起神来。
成列觉得很有道理,感觉辩论才刚刚开始, 精彩不容错过。
成伯赞本着疑罪从无据理力争,一时间被弟弟的背叛搞得头痛于是使出杀手锏,音量也提高不少:“阿月应免所因之罪。谋杀不伤,罪不至死,当罪减论处,今弃我朝律不用,但引断例,一切案而杀之,塞其自首之路,殆非罪疑惟轻之义。阿月被问即承,应为按问自首。判绞刑,非是。”
关键时刻陈誉先跳出一句贬低的话:“二皇子莫要立奇以自鬻!”
江塞羡忍不住了:“二皇子穷则思辨,尔等无知竖(庶)子,拟规画圆,率由旧章,墨守成规。”
成伯赞我可是把鸡蛋全放你篮子里了。
伯赞没想到江塞羡这么勇!
成列打住:“就事论事,误要引身。赞儿!曜儿你们说!”
成衡毅此时自觉往后一站,坐收渔翁之利就好。
伯赞抢答,继续开炮,穷追猛打:“无辜民女,纳采之日,母服未除,其叔为财,下嫁鳏夫,误其幸福,二弟难道么有怜悯之心?”
“阿月嫌夫丑陋,亲执腰刀,就田野中,因其睡寐,斫近十刀,断其一指,初不陈首,直至官司执录将行拷捶,势不获已,方可招承。情理如此,有何可悯?回禀父皇,阿月已致薛阿大损伤,不在‘自首减刑’之列。 儿臣依旧坚持阿月案不适用‘减罪二等’。”成世曜非常反感成伯赞的道德绑架,假仁假义!
“我朝刑统‘自首条’规定犯盗杀罪者如果自首,可免除所因之罪即‘盗罪’的处罚,只追究其故意杀人之罪,盗杀罪重于谋杀罪,既然盗杀罪得以免除,那么按法理逻辑,完全可以推知,谋杀罪也可以免除。”伯赞开始逻辑分析,同理可得。
成世曜反驳说:“我朝刑统‘自首条’规定确实提到盗杀自首、可免因罪的情况,但‘盗杀’是两种并立的罪行:盗罪和杀伤罪;‘谋杀’则不是两种罪行,如果将“谋杀”也分解成“谋”(杀人之意图)与“杀”(杀人之行为),则荒唐可笑。试问:一个人如果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心里想着杀人,但没有行动,那么法庭要判处他“谋”杀之罪吗?皇兄说谋杀罪可以“免所因之罪”,那假设有甲乙二人,“甲因斗殴人鼻中血出,既而自首,犹科杖六十罪;乙有怨雠,欲致其人于死地,暮夜伺便推落河井,偶得不死,又不见血,若来自首,止科杖七十罪。二人所犯绝殊,而得罪相将。果然如此,岂不长奸?”
你的同理可得有很大的漏洞好吧,大的前提和平面给我找清楚!你个斯文败类的文科生!
张贵安张贵平面面相觑,互相点头,互相肯定,咱俩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势头正盛,不要败下来!
成伯赞好像词穷,继续搜肠刮肚,终于反驳则说:“三弟,哈哈哈,此言差矣,律所以设首免之科者,实乃独开改恶之路,宥其自新,岂会助奸?三弟难道不怕犯者自知不可免死,则欲遂其恶心至于必杀乎?议者或谓,谋杀已伤,若开自首,则或启奸”,但判官之职在于体会法意,运用法律,不能因为顾虑“启奸”而设法罪人。儿臣以为惟当守法,情理轻重,若舍法以论罪,则法乱于下,人无所措手足矣。”
你妈抓我漏洞,你也就会会这种小技俩。成世曜一下子没了话。
成伯继续赞针锋相对地指出:“谋”杀之罪确乎存在。按律,‘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只谋未杀’、‘已伤’、‘已杀’乃三等刑名,假使某甲持刀闯入仇人之家,未及行凶即被制服,便是‘只谋未杀’之罪。今三弟将‘只谋未杀’、‘已伤’合为一罪,怕是罔顾法律。有违父皇制法之意,有量情而取当者,有重禁以绝恶者,有原首以开善者。”
成列听到这里总算听明白一句, 于是便悄悄地点头,暗暗拍手。
“好!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