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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狩猎

自打家里出来他漫无目标地走着,初来乍到,人地两生,地形也不孰,什么地方险要就朝什么地方去,经验告诉他只有险要的地方才能有猎物。从早晨走到下午竟没发现一只猎物,看来今天是白跑一趟了,可是两手空空怎么回家?萧楚和孩子在眼巴巴地等着他呢。他费了那么多口舌说服萧楚,不让她出来是出自一种耽心,带孩子狩猎不仅不方便,而且还有危险。如若两个人分工必须有一个在家看孩子,其中有一个上山打猎,其实萧楚更是个出色的猎手。在野狼峪那种恶劣的环境里没有本事是活不下去的,更何谈当什么霸主?,她出来狩猎再合适不过了。但是叶春放心不下的是她独自出来怕她吃生,那叶春多少天的努力将功亏一篑了。有孩子在家伴着她也就没有机会了。最后叶春以轮班狩猎为由把她勉强留在家里。太阳快落山了,叶春却连个兽毛都没打着呢,怎么回家呢?如果他带不回去吃的,将如何面对萧楚?他是怎么信誓旦旦地向萧楚作保证的?没有收获他是不会回去的。天越来越黑,路越走越难,周围都是齐人高的荒草,非常瘆人,其间潜伏着狼虫虎豹即使近在咫尺也不一定能发现。一旦有突发情况那将措手不及,他抽出了剑警惕地巡视着周围,他内心非常矛盾。他希望有情况发生,不至于空手而归。也害怕有情况发生,一旦措手不及或者自己应付不了的对手,在这荒山野岭不会有人来救他的。不错,他经历过阵仗,在野狼峪的遭遇远瘆于此,是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每每回忆起来不免浑身颤栗,可是那时那地她同萧婵凭险据守,大有回旋余地。现在他孤身一人无险可守,那种恐惧感又卷土重来。一阵山风吹过,草尖发出尖利的啸声,忽然一个影子从他头顶上飞窜而过,其速度之快使人根本就看不清是什么,几滴湿漉漉的点子溅到他的脸上,是温温的,他抹了一下却是红红的,这分明是血。这说明血点子是方才那影子身上带的,他负伤了。负伤了其身手还如此敏捷,看来是非等闲之辈。他为什么要跑呢是不是有人在追杀他?如果有那又该是什么样的角色?莫测的险境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叶春的神经绷得紧紧的。风萧草伏,追命鬼果然来了。叶春握紧了剑,他至少要自卫。忽然草丛中“噌”的一声窜出一个黄色的东西来,其速度也是极快,宛若方才那个影子,原来是一头小鹿,是刚出生不久的,他拼出所有的体能在逃命。有两只灰爪以更块的速度从后抓到,一下子把小鹿扑翻在地,四颗利齿像钉子一样钉进小鹿的脖子,并把它的脖子过来,狠狠地摁在地上。喉咙里发出那低低的吼声。可怜的下鹿刚出娘胎不久,还不谙世事,无论它怎样挣扎,它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凶手原来是一匹灰色的母狼。狼是可怕的,尤其是母狼其顽劣凶残是尽人皆知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招惹它的,可是叶舂已属于万不得已了。方才那条影子兜了回来,是一只母鹿。它身上有好几处伤口,血流不止,疼得它浑身战栗,估计那些伤口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幼崽与狼周旋所致,它没有能力向狼发起攻击,只能掩护其孩子逃命,怎奈孩子太小,跑得慢,当它听到了小鹿的哀鸣声,知道了自己的孩子已遭不测,它只能停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恶狼扑翻在地,被咬断喉咙。极度的悲哀使它意识不到危险。惶恐地站在那里,目录着眼前所发生地一切。母狼没有袭击母鹿,是因得了小鹿而满足了呢?还是估计自己的脚力不及母鹿而放弃了呢?还是欲擒故纵引母鹿上钩之计?它们之间的事情只有它们清楚。母鹿因丧子而痛,母狼因有获而快,而叶春泥?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都是为了生存。正当母狼叼着小鹿洋洋得意准备凯旋之际,忽然草丛中飞出一把利刃,直刺母狼的咽喉,确属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贪婪的家伙见好吃的不要命,在这性命倾愕之际,仍叼着小鹿不放,以至于行动迟缓,“嗤”的一声利剑穿颈而过,持剑者并不是什么名家,而剑确属一把名剑犀锋剑,锐利无比。它割断喉管儿和韧带就像切豆腐一样,母狼很可能连疼的感觉都未品到,便气绝身亡。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死的仅仅是一匹母狼,还有那一窝狼崽,它们的命运将和小鹿一样悲惨。

叶春拾起小鹿,它头肢下垂软绵绵的,它死了,这是上天赐予他的美食。草丛中发出窸窣之声,而且不止一处,叶春耽心是不是母狼的同伙赶来了或者早就潜伏在周围?方才他通过奇袭或者更确切地说偷袭才获得成功的,如果有第二批、第三批或者更多的狼群赶来,恐怕这种战术不可能回回奏效。眼前这位伙伴儿是个弱者,帮不了叶春的什么忙,如果狼群聚众而来,这位伙伴儿可凭足下的功夫尚可逃生,而叶春恐怕就不那么幸运了,他只有硬着头皮去拼,这群亡命之徒之凶顽,他在野狼峪曾经领教过。鹿和狼本无仇怨,只不过是食物链上的一环,鹿的吉凶全凭狼的需求。叶春就不同了,他是狼的宿敌,旧怨未了,新仇又添,这是对整个族群的又一次挑衅。当初的漏网之鱼,今天它们岂能放过?如若真是为他而来,叶春恐怕就难逃厄运了。叶春想起了萧楚,如果她在身边,什么样的危机都可能化险为夷,可是,为了石英他又不得不闲着锹、镐不用,宁可匙、箸掘地,他毕竟是人,较之畜生还有着一个聪明的头脑,他不能像鹿一样任其宰割,也不能像牛一样和它们较劲,他爹狩猎一生,除了留给他一滩穷日子外没有一文的财产,但是传给了它丰富的狩猎经验。如何出奇制胜,如何应急避险,不能和不明事理的野兽去硬碰硬地叫板。聪明和狡猾岂止是忠、奸、善、恶之分,还有高、低、深、浅之别。人和野兽便是后者这个差别。叶春把死狼的前肢捆在一起,而后套在脖子上,用头抵住死狼的下颚,把整个狼身披在了后背上,宛若一匹硕大的狼在草丛中行走。此技他曾言传过萧婵,萧婵却不会用,可是她用她那特有的伎俩同样收到了异曲同工之效,这便是人、兽之差。叶春拾起小鹿,觉得不枉此行,多少天的清淡生活可以改善一下了。可是叶春每走一步母鹿就跟上一步,草丛中的窸窣之声也随之跟进。母鹿突突的打着响鼻儿,边走边伸着脖子,警惕地环视着四方,它留恋着死去的孩子置生命于不顾。天可怜见这位母亲的拳拳之心,叶春想起了自己的童年,终于心中不忍,把小鹿的尸体放在母鹿的前面,母鹿闻了又闻不肯离去。草丛中的声音愈来愈近,继而停止。这是危险的警号,说不准这将是攻击的前一刻。叶春不仅耽心自己,也耽心母鹿,如果母鹿这么恋着小鹿,那将有性命之忧,他把小鹿重新拾起,母鹿不得不跟随其后,而窸窣之声又悄然响起,显然对手一直没有放弃。不只是为猎物而随,还是为寻仇而来。也许它们还没摸清这匹硕狼的真伪一直未敢采取行动。叶春冷汗涔涔,耽心自己的伪装能否蒙到最后。越过一座座岭,跨过一道道沟隐约听到了犬吠声,叶春心中一喜,离村子不远了。即便发生不测无论是求救还是逃生都来得及。自打听到了犬吠声,草丛中窸窣之声渐渐远去,消失。母鹿一直跟在身后,叶春感其执着把小鹿还给了母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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