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部队上时,三人经常在一个队里,执行进行境外渗透作战任务。
有一次他们小队一共八个人,去阿富汗执行坎大哈秘密侦查任务。
当时的坎大哈,正是美军和各支武装的战区,环境非常恶劣,形势相当危险。
他们的侦查任务进行的还算比较顺利,就在即将撤退的时候,被美军的一支游骑兵小队发现,一番血战后,美军伤亡了十几个人,而罗义他们当场牺牲了五人,并且罗义腹部和腿部都中弹了,丧失了战斗和行动能力,他把剩余子弹和手雷都堆到身前,让小军和林子不要管他,赶紧撤退,他准备拼死掩护二人。
但是小军和林子并没有抛弃他,冒着枪林弹雨,小军背起他,林子在后面开枪掩护,硬是将他从尸山血海里背了出来,救了他一条命。
所以,他们三人是真正的生死交情,是真正过命的兄弟。
他明白,小军和林子现在又去了阿富汗,肯定不是执行部队上的任务,因为他们三个人已经退伍了。
那么他俩现在去那边,肯定是为了挣钱,要么是自己单干,要么是当了雇佣军,而且,二人肯定是遇到了什么难处,甚至是危险,要不然,小军是绝对不会给他打电话的。
而且他能感觉到,小军刚才给他打电话,其实是想叫他去的,但是可能考虑到他已经稳定了,所以没能把话说出口,而是让他找两个人。
可是,他能找谁呢?不是手里没人,而是他根本就不放心。
所以,他决定,亲自去一趟,小军和林子曾经没有抛弃他,那他现在肯定也不能抛弃他们!
下定了决心,他开车去了山货行,走之前,还要做一些准备,因为这一去,必将无比危险,他能不能活着回来,还不一定呢。
今天山货行内人比较少,罗义干脆让马昭关了店门。
众人见他脸色郑重,都意识到肯定大事发生,围坐一圈,都看着他,等他说话。
罗义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又强调道:“我不可能不管他们,当初没有他俩,我早就死了,所以,我必须得去!另外,我还得带一个人去。”
众人一听,都积极表态,都愿意跟他去。
罗义笑道:“这次去,可不是一般的街头斗殴之类的,而是真刀真枪的战场,稍微一个不小心或者点子背,命就没了!”
大奎撇嘴道:“你看不起谁呢?我们这些年经历过的事儿,那比上战场也不差啥了,还整个真刀真枪,咱们那次干活儿,不是真刀真枪?!”
麻哥点点头道:“小义,论身手和枪法,我们可能比不上你们这些正规军出身的,但也不至于成为累赘,你和他俩是生死战友,那我们跟你也是生死之交啊,你说你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我们不跟着,能放心吗?”
马昭和磊子连连点头,都积极请战。
罗义摇摇头道:“别争了,你们的心情,我很理解!但是这种事儿,人多了没用!而且咱现在还有很多事儿要干,麻哥伤还没好透,大奎又刚受了伤,马昭为人机灵会来事儿,身手又好,平时可以给麻哥和大奎帮帮忙,还能照顾一下他俩,所以,我决定还是带磊子去!两点原因,一是因为他从小跟着他爸,接受过比较系统正轨的军事训练,而是他枪法不错,这一点在战场上非常重要!”
其他人听了他的这一番话,都觉得非常有道理,而磊子没想到罗义这么信任他,顿时有些小小的激动,但他不善言辞,只是连连点头。
马昭去隔壁饭店点了一些酒菜,众人开始吃喝,也算是给罗义和磊子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