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枭知道老婆心里还有气,但也没当一回事地知道女人不会跑。
他之前跟女人说过村子的发家史——
就从五六十年代他大姑姑当了皮条客,从小渔村运送年轻漂亮干净的女孩子到香港台湾赚快钱开始。
一直到后面惨死,了无音讯了。
外面的世界并没有林夏兰想象的那么简单,想赚到钱,必须要团结跟兄弟们同舟共济才能抵抗住未知的风险。
但是这种话,他是懒得说的。
“今天晚饭——”
到家的时候孩子已经睡着了,身体热热的,倪枭把他从车上抱下来的时候打了个电话道:“就吃肯德家乡鸡行吗?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当经理,给了我一些卡。”
卡上写着冰淇淋兑换券,炸鸡薯条什么的,林夏兰见这东西的时候还是在上海。
当初孩子老是流鼻血的时候,倪枭带着他们来了上海会诊,住院的时候,他虽然经常不靠谱。
但人就跟孩子一样,爱吃爱玩。
都到了那样的情况下了,他还能有闲心的带他们两个去到上海新开的肯德家乡鸡那块吃汉堡跟薯条。
孩子都快开心死了。
林夏兰也是。
那时候的她就在心里偷偷地想,如果一辈子都这样该有多好。
她是越来越爱这个男的了。
但他却是在越来越假装爱她。
已经死过一次了,但林夏兰却在他拿出钱包里花花绿绿的兑换卡时,可耻地心动了一下。
不要钻石小岛沙滩跟城堡,她更喜欢眼前廉价简单的汉堡兑换卡。
“爸。”
倪以安穿着露脚趾的黑白纹小袜子,一蹦一跳地跑到了男人面前抱住了他。
很奇怪,明明自己才是带他最多的人。
但往往,每次只不过是见面两三天,这个儿子就会彻底腻死在他爸的温柔乡里。
即便男人打他训他,他也跟甘之如饴一样。
三两步的就蹦跳到了沙发上,懒懒的抱住了男人的胳膊。
他刚刚睡醒,话不是很多。
男人温柔的摸了摸他的自来卷,然后就在打电话的时候,顺带挠了挠他的小肚子。
“咯咯咯”的,父子俩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确实要比自己带他的时候乖很多。
看来,她的父子感情培养计划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
后面,等学校搞定后,她就可以彻底离开了。
“老婆。”
趁着饭还没到,男人开口道:“孩子学校的时候我明天一定陪你去,今天的事情,你就别生气了。”
当着孩子的面,他们不吵架。
这是在结婚前两人定下的规矩。
“行。”
林夏兰上楼洗澡去了。
等下来的时候,灯光暗了一半,儿子蹑手蹑脚地踩着破洞袜子,给沙发上的人盖了个毛毯。
倪枭睡着了。
外面的餐不知什么时候到的。
摆在了桌上,林夏兰坐着吃完,正要走的时候,却是忽然听见了一声小小的,“妈咪。”
可能人就是由环境改变的,在农村的时候男孩从来没有这么乖巧过的。
亦或者是他剪了头发,换了一个小海军衫,搭配一个小短裤。
看起来焕然一新的就跟个新儿子一样。
“别生我气了好不好?”
留着蘑菇头的男孩时不时地抬头看她一眼,目光怯生生的。
可能是今天晚上的肯德基让他想起了曾经林夏兰抱着他求医的日子。
“妈妈对不起。”
男孩的声音满是委屈的道:“我不想你跟爸爸离婚,爸爸赚钱那么辛苦,你跟爸爸好好的,可不可以啊?”
边说着,他的目光还不自觉地往男人那边瞟。
对于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儿子,林夏兰知道自己不应该跟他爸爸争。
但难免会心酸,为什么她日日夜夜的付出到最后比不上男人一周十小时都不到的陪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