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落在城市外环的酒店,并未因地理位置的偏僻而生意冷淡,反而因其奢华考究的装潢,细致入微的服务,传奇瑰丽的历史,令无数人趋之若鹜。而这一夜,这里再度成为瞩目于世的存在。
千米之外就能闻到令人陶醉的花香,那是几万朵玫瑰竞相盛放的缘故,这一片夜空明耀如昼,那是因为如繁星一般多的华灯全部亮起。豪车一辆接一辆在门口停下再开走,从车上下来的人,无不盛装。他们一个个气宇轩昂或者娉婷多姿地踩过红毯,向内而去。
亮如白昼的大堂,高高的穹顶缀满了闪着冷蓝色光芒的灯,如同漫天星辰一般。被星辰簇拥着的不是月亮,而是一道从天而降的银河,那是无数条银白色的灯带,将设计者天马行空的构想倾泻而出。这里,并不是今夜的主场,而只是临时接待处。穿着礼服的工作人员,或男或女,每一个都挂着恰如其分的微笑,将出示过请柬的客人引领至记礼处,然后再送上电梯。
电梯竟然在银河的中心,直通酒店顶层,自下而上时,会令人产生出穿光而过,登云升天的错觉。
林惜末搭着妈妈的臂弯,一脸教养良好又单纯无害的小表情,搭配着她一身刚到膝盖的白色裙子,站在一身紫色高定裙装的程橙旁边,妥妥的知书达礼性情温顺的小可爱一只。
下了电梯,便是酒店顶楼的露天宴会厅。灯光璀璨,花香四溢,珠光宝气,衣香鬓影。
林惜末跟着妈妈走了进去,于情于理都有必要先去跟主人打个招呼。今夜的主角是一对中年夫妇,此时还未到场,替他们招呼客人的,是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是这对夫妻的儿子。他似乎与程橙很是熟悉,随意而自然地说了一会话。程橙则向他介绍了林惜末,林惜末也是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礼貌和乖巧,以及一点点稚嫩,与所有这个年纪的女孩儿一样。
年轻人的目光落在林惜末脸上时,眼睛微微一眯,随即爽朗又不失庄重地对林惜末母女说,“俗话说闻名不如见面,早就听说过程总的女儿如何如何,今日一见,才知言多浅薄,不及万一。林妹妹不但漂亮,气质更是出众。”
林惜末眼角微微一动,随后露出几分羞涩,“宝哥哥过誉了。”
程橙忍不住笑了起来,“末末别淘气,他的名字是时宇。”
时宇却一副受用的模样,“程总,我甘愿做林妹妹的宝哥哥。”他说着如此猥琐的话,却丝毫不令人反感,那一副衷心诚恳的模样,竟像是他在发自内心地想要成为林惜末的裙下之臣。
“哈哈,时宇你居然顺着末末淘气。”程橙一言带过,又与时宇说起其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