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一件白色的衬衫,穿到身上恰到好处,领口微开,一头利落潇洒的短发还散发着淡淡啫喱水的味道,皮肤呈麦色,长相很小鲜肉,是许多同龄女生为之疯狂的对象。
这个人正是白思思高中大她一届的学长傅书墨。
两人因爱好相同,经常为筹办学校的各种晚会而有所交流,傅书墨擅长歌唱,白思思则会撰写歌词,两人搭配唱出的歌曲曾受过学校不少人的赞赏。
偏偏白思思文化课不行,毕业后,依旧在这座城市读大专,而作为成绩优异的傅书墨获得了被外地本科大学的录取资格。
傅书墨大她一届,大专只需三年,而现在跟她算得上是一同届毕业的。
对于这个搭档,白思思也没过多排斥,还经常跟人往来交流,这一来二往,两人便到了称兄道弟的地步。
白思思也浑然不把自己当作女孩子,自己一有秘密,最先知道的便是傅书墨。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打声招呼,不知道这几年在外地过得怎么样?”
白思思掩饰自己刚才的失态,转移话题问他,努力把语气说的轻快许多。
傅书墨悠闲的坐在椅子上,假装没看见她刚才一扫而过的低沉,轻描淡写道:“就那样,不过没你跟我拌嘴,是觉得无趣了很多,整天就对着一架破钢琴和琴谱,都快变成行尸走肉了。”
别看傅书墨长的一副小鲜肉儒雅的模样,他那股由内而外的痞子气息只要一张口,就全暴露了。
白思思听说他弹钢琴,也没像以往那样损他,而是说:“钢琴还不错,你又有唱歌的天赋,以后说不定还是个大演奏家。”
“借你吉言。”傅书墨跟她半开起了玩笑,“要是我真有那一天,一定带着你享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