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说来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每晚一旦我进入写作状态,他们就吵架。”华幽幽的语气里含有让人无奈的悲伤,不是他不想写得吸引观众,而是现实的争吵更加吸引观众啦!
“那你改变时间啊!”
“不是我不改变,而是每天只有远山、近树、高楼大厦全部进入墨黑世界时我才有灵感,这时我的心才能够摒弃凡尘的一切烦恼进入夜幕笼罩下的安全堡垒。”
“这样熬夜对身体不好吧。”
“习惯了,没事!”华感慨地说,似乎有点壮烈牺牲的英勇。
“今晚喝得有点多,我去一下洗手间。”
我可以帮助他的,对吗?只要我一声话下,那么他就得救。不是吗?只是
洗手间内的欢面对镜子里的自己,我能够做到同居而不同床吗?我可以!
不然就用我前不久刚刚学会的跆拳道,犀利的过肩摔让他尝一尝我的厉害,谁叫他也侵犯我呢?
哎!想到哪里去了呢?人家这么英俊潇洒怎么会看上自己呢?镜子里的自己还是圆圆的脸就像元宵的汤圆,为什么父母不给自己起一点汤圆的名字就好了呢?不!年青时,不!年少时自己也曾经苗条可人好不好。
只是时光是一把杀猪刀,而她就刀下亡魂吧。哦,不!我还活着呢。
好吧!他一般情况下不会对自己产生企图的,那么
那么怎么邀请他同住呢?只不过想帮助他度过难关而已,并不是什么私心在作祟,对吗?我可不会为色所迷的,上次恋爱的对象为证,看他跟英俊这两个字一点儿也不搭边,就知道我的选择倾向啦。
我先告诉他:帮他找房子租。接着某一天,告诉他找到了。然后将他带到我的房子去,说这儿怎么样?有兴趣吗?一旦他愿意住下,才告诉事实的真相我的室友碰巧搬走,我也缺一个室友,不如一起住?
哎!行不通,行不通的啦!到时我一紧张,肯定会暴露秘密的。还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他真相?况且我只是帮他,又不是求他同居,还不如坦然面对。
“要不,你来做我的室友?”在经过重复几次的挣扎与推理分析之后,欢还是选择了自己的方式。
简单,直白,因为兜圈似乎与她的个性不相符。
做着与自己的个性不相符的事,让她觉得别扭,还不如清汤挂面,直接了当。
“什么?”华惊讶,毕竟平生第一次有女生主动邀请他同住,况且是他完全意料之外的女生。
“你来跟我一起住?我那儿还算足够的宽敞,刚好我的室友搬走,正在寻找下一个室友呢。”欢坦然得像在说今天白菜五元一斤一样,面不变色,心不跳的。
“先去看一下吧。因为我晚上要写作,最怕吵的。”华的犹豫仅仅是因为环境上的适合与否。
还好!欢住的地方虽然也是本地民宅,不过在巷子的深处,并不紧靠街边,相对来说,噪音是少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