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一个闪身,胖女人直接扑了个狗吃屎,手里的扫帚飞了出去插在雪堆上。达蒙并没有马上逃离,而是跑到街上背对着胖女人,脚下那双旧皮鞋蹭了蹭地上的积雪,把怀里的襁褓举过头顶,像是在炫耀什么。军大衣的后面用醒目的红笔写了两行字。
“我是达蒙洛克西,伦敦的大诗人。”
晨光里这个男人的背影伟岸,手握世界般骄傲。垃圾车突突地驶了过来,在地上留下一道道车辙。他该跑了,带着这个婴儿。
达蒙不必再独自浪迹天涯,他捡到一个弃婴,当作女儿。也正因为达蒙爱她的女儿,他又想独自浪迹天涯,不想女儿陪他吃苦。人们经常看到,一个男人抱着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穿行于伦敦的大街小巷,哀求人们救救他的女儿。
在捡到弃婴之前,达蒙一直想做个有尊严的流浪汉,或者说诗人。他总是坐在街边,面前摆着钢碗、废纸板和一支笔。有灵感了,他就拿起笔在废纸板上写下一首诗,有时路人看了废纸板上的诗往钢碗里扔一些钱或者食物,达蒙就会连声道谢。有时路人不看那些诗,直接往钢碗里扔钱,达蒙就会生气地叫他收回,说自己不需要施舍要凭才华吃饭什么的,是经常遭人白眼的,更是没少挨揍。再有时没有路人愿意给达蒙钱和食物,他就像是跟谁较劲似的不肯走,一坐就是几天的那种。而在他捡到一个女儿之后,便没有了这三种情况,因为每一种情况都会害死他的女儿。
他有想过找一份正经工作,不介意多少钱但是必须能养活他的女儿。但那些人都无法忍受他身上的穿着和气味,更无法理解他神神叨叨的说话方式。他开始放下他的流浪精神,为了女儿去乞讨。很长一段时间里,达蒙见人就说行行好,我女儿几天没吃饭了,甚至愿意以挨揍的方式得几个钢镚。不知多少个深夜,他偷偷去翻饭店的垃圾桶,哪怕翻十个才能有一小口真正能吃的食物,他也会先给女儿填饱肚子。
以前的达蒙不愿低声下气地乞讨,不愿接受无缘故的施舍,偏执地认为自己可以靠才华吃饭。任凭他人风雨般欺凌嘲讽,不改初衷。而如今,他有了不得不妥协的理由。
夜空灰暗,冰晶盈盈飘落已是伦敦的暮雪。威斯敏斯特塔钟声低吟,荡起沉眠的悠扬。灯窗一扇接一扇地暗淡下去,这座城市渐渐褪去浮华,正安然进入梦乡。
达蒙颤抖着脱下军大衣,把怀里的襁褓裹得更加暖实,伸出他粗糙的手感受着婴儿新生的鼻息。冰晶穿过军大衣的楔形空隙落在婴儿的脸上,她笑了。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达蒙也笑了,只是他的笑容里满含凄凉。他迅速挪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滴落。也许这是他们相处的最后一晚了,达蒙决定明天就把这个弃婴送回孤儿院,这样她能少吃很多苦。
“我的女儿,爸爸太没用了”达蒙对无法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感到深深的无力。雪花无声地飘落,很快覆满了整个街道,覆满了这对无家可归的父女。
第二天清晨,孤儿院的胖女人如往常一样开门扫雪,看到门口放着一坨绿色的军大衣,里面裹着一个襁褓。她的表情有些惊讶,但并不是对于这个弃婴,孤儿院常有父母来寄养儿女,狠心的一声不吭放在门口的也不在少数,她只是捉摸不透那个潦倒的流浪汉送回这个弃婴是出于什么心态。但她也没想那么多,剥去裹了好几层的军大衣小心地捧起襁褓,军大衣里掉出一张纸条,胖女人把它捡了起来。
“关于之前对您的冒犯,我很抱歉。请您善待我的女儿。”
落款边上还有一块干涩的泪斑。胖女人切了一声,随手扔了这张纸条,转身进入了孤儿院。
达蒙还是过着浪迹天涯的生活,早上乞讨晚上翻垃圾桶,有灵感写诗没灵感睡觉。他之前总说自己是个自由诗人,要走遍伦敦的每一条街道,窥探每一个被废弃的宝库。而现在乞讨的范围被他自己缩限在孤儿院附近的三条街,孤儿院门口的垃圾桶里再也翻不到他写诗用的笔和纸。
一个人之所以没有灵魂地活着,只是因为给他灵魂的人还未出现。而当他拥有灵魂时,却再也见不到那个给他灵魂的人。灵魂于此岸相依,形体于彼岸分离,而河中流淌的,正是那川流不息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