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样,我想组一个乐队。”
“嗯。”
“你来吗?”
“吉他、贝斯、架子鼓,通通不会。”
“可以学。”
“忙。”
下课,教授离开。
“我教你?”
“没空。”李牧很坚决。
“一会去哪?”
“约会。”
“你似乎是单身吧。”
“你怎么知道?”李牧惊奇。
“灵魂告诉我的。”
“灵魂有没有告诉你另外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单身的人也可以约会。”李牧起身就跑。
“是啊,它怎么没告诉我?”
李牧甩掉金高恩,坐上地铁回家。
黑色情人节,情侣们也都收敛起了爱意,单身男女们则露出欢愉的笑容,今天之后,明年有很多人不用再过这个节日。
李牧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摆脱黑色的诅咒,不过这种可能性似乎不高。
他似乎患上了恋爱无能症,身上带着毒刺到处行走,把试图接近他的女性人类,通通刺跑了。
“要穿什么?”李牧苦恼。
这还是他两年来第一次为穿什么衣服烦恼,崇尚简便的他,开始思考会喜欢什么样的品味。
“冷都男?雅痞?花花公子?还是邻家哥哥?”
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他对了解甚少,只知道她喜欢吃零食和拉面,喜欢泰迪,唱歌很好听,声音很温柔,笑声很魔性,经常抽风。
“综合起来就是疯子,所以她喜欢的是疯子?那疯子该怎么穿衣服?”
李牧开始动脑筋,史上著名的精神病患者也有不少,比如喜欢割自己耳朵的梵高,吞枪自杀的海明威,喜欢喝尿、离群索居的塞林格。
可惜他们怎么穿衣服,李牧一无所知。
“回去再想吧。”李牧从地铁走下来。
嗡嗡。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好烦恼,也不知道该怎么穿?”
“你以前是怎么穿的?”李牧问。
“怎么舒服怎么穿,,是不是很没有淑女的感觉?”
“没有,很棒,那么穿最好。”
“真的?,不要骗我!”
“没有骗你,对了,你喜欢男人穿什么样的衣服?”
“我吗?嗯……也不知道。”
“就没有什么标准?”
“啊,就是帅气一点就可以,也不用太特别。”
“……帅气?那到底是怎么个帅气法?”
“sag?,开玩笑的。”
“不会真是sag吧?我对嘻哈可不怎么熟悉!”
“偶尔有的时候想穿的sag一点,不过是我自己,,干净整洁最好。”
“……知道了。”
“我要进去试衣服了,可能要很久,不要等我,”
“好。”
走进屋内。
李牧打开衣柜,里面的衣服不是特别多,因为他一向活得很糙,应该说是懒,怎么舒服怎么穿。
可现在事情就大了,虽然说干净整洁最好,但要穿得很随意,那她肯定不会开心。
“该怎么办?”李牧发现两年来,他有些活得太随意了,单身的时候虽然没有什么问题,现在却是个大问题。
李牧看了看手机,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
“去买点衣服吧。”李牧急冲冲地出门。
商场内。
“这件、这件,对,还有这件。”
“已经打包好了,顾客。”
“刷卡,重新打开帮我熨一下。”李牧拿出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