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黑客攻击,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刑事犯罪。
它把网络犯罪和现实犯罪缝合在了一起,而且缝合得非常严密。
中间每一个环节看起来都像是独立事件。
有人修了测速仪,有人在群里发消息,有人跑了一圈。
但如果只看单一环节,谁都看不出全貌。“
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方志强听完,手指在桌沿上点了一下。
“钱处,我確认一个问题。
你们说陈志远供述他引导了四组飆车者,但数据筛出了五组。
那第五组是怎么来的?“
林征接话道:
“我们初步判断,第五组可能不是陈志远直接引导的,而是通过其他中间人安排的。
陈志远在供述中从未提及“还有另一组人“的事,说明他並不知道第五组的存在。
这也意味著,境外势力的协调网络可能不止陈志远这一条线。
又或者这件事通过扩散自然引入了另一个赛车组,这有可能是故意设计引入外在变量。
这样反而呈现出来更强的危害扩散性,比刻意引导更可怕。“
方志强的眉头拧了一下。
“如果不止一条线,或者自然扩散,那我们现在发现的五组,有没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有可能。“赵东来接过话。
“所以我们今天不只要討论已经查到的部分,更要討论怎么发现还没查到的部分。“
法制总队副总队长沈明这时开口了,语气相当沉重。
“赵厅,各位。我想从法律適用层面提一个问题。
我们现在掌握的测速数据篡改,可以归入《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但境外势力通过加密通讯远程指挥陈志远诱导飆车,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目前《刑法中没有专门针对“利用他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罪名。“
会议室里安静了片刻,沈明才继续。
“如果我们按照现行法律框架,只能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篡改测速仪的责任;以危险驾驶罪,追究飆车者的责任。
但这两者之间是割裂的。
真正策划这一切的人,在目前的法条中找不到对应的罪名。“
赵东来没有立刻回应,目光在沈明脸上停了两秒,然后转向情报研判中心副主任刘思远。
“思远,你那边有没有收集到类似的案例?“
刘思远翻开面前的文件夹。
“最近半年,我在外网情报监测中注意到一种趋势。
境外势力不再单纯通过舆论渗透製造混乱,而是开始尝试通过技术手段与物理社会產生连结。
比如某国曾发生过货运公司调度系统被篡改,导致多辆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同时失去制动控制的事故。
事后调查发现,肇事者並没有直接操控车辆,而是通过篡改调度系统、诱导驾驶员在特定时间驶入特定路段来实现目的。
手段和我们发现的这起案件高度相似。“
赵东来的手指轻轻敲了一下桌面。
“如果我们顺著这个方向查下去,可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內,都存在类似的隱患。“
方志强这时,接话道。
“赵厅,我们刑侦这边的思路。
先把已掌握的五组飆车者的传唤工作做完,把人审透,看看他们背后还有没有其他中间人。
同时协调省交通厅,把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测速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性检测,確保没有其他路段也被动了手脚。“
“还有一点,“钱卫东补充道。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这起案件涉及公安、交通、国安三个系统。
如果我们各查各的,谁也看不全。
只有数据打通,才能发现那些隱藏的连接点。“
赵东来听完所有人的发言,看著在面前的笔记本上写了一页简要提纲。
眉头皱起,开始思考案件的综合匯报以及定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