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啊。找到许多丛林狼群,选出一个最强的族群。
把其他族群的狼王全部杀掉,再引诱这个最强的族群去占领那些失去了狼王的族群的领地,兼并它们的族群。
最后再把这些聚集起来的狼群引诱到咱们面前对咱们攻击就行了”。
商一鹅简单几句,就把这件事说了个通透,但说起来简单,要完成这个计划,却需要大量的人力和周密的安排。
对狼群的习性、所处位置、族群强弱等信息,必须精确的把握。
引诱狼群兼并的过程,更是手段分寸缺一不可。
商一鹅自然清楚这些,心里对下黑手的金土族长恨恨不已。
“这是下了狠心了啊。”商风在丛林中混迹多年,自然也能想通其中的关键。
洛斯点点头说道:“商少主的分析跟我的猜测完全一致。
不过我认为经过今天的事,他们不会再下手了。
对付铁毛猪和白狼,没有万全的准备他们不敢胡来。看来丛林之神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商风深以为然,只不过他可不感谢什么丛林之神。
让他欣慰的是自己的少主。
苦寻十年的少主优秀的出乎他的意料。
虽然胆量小了点,有时说话也没头没脑,这只是年纪轻经历少的原因,他相信会变好。
之后的事情确如洛斯所料,再未发生什么危险,十日后,他们一路平安的抵达目的地。
幽暗之城位于幽暗森林中心的位置,从他们的小院往西行四百多里即到,丛林行路,自然要慢上许多。
因为有铁毛猪和白狼的同行,一路群兽避让,周遭甚至都看不到野兽出没,害的精灵族战士每当安营扎寨,都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猎取食物。
每次经过精灵居住的村落时,铁毛猪和白狼总会引起一阵恐慌,为了这个,洛斯这一路不知向多少精灵村庄陪过礼道过谦。
商一鹅却是一路风光无限。
他指使精灵战士给他做了个躺椅绑在铁毛猪背上,整天跟个大爷似的坐在上面,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偶尔下地没走几步,又去骑着白狼前窜后跳,一会儿追花麋鹿,一会儿撵长耳兔。
再不就是撺掇着精灵战士跟白狼赛跑,美其名曰:互相切磋。
每次看到耷拉着脸跑输后被白狼押回来的精灵战士,他就高兴的手舞足蹈,对着白狼又搂又抱。
洛斯看的无奈又羡慕,这世上能把铁毛猪当床铺,把变色狼当马骑的,估计也就只有这商少主了。
“前面就是幽暗之城了,我先派人去禀报一下,不然你这铁毛猪和变色狼非得吓坏城卫不可。”洛斯说道,这一路行来,他们已经很是熟悉,都是年轻人,也就少了许多客套。
商一鹅从躺椅里坐起身子,朝前方看了看,低头对洛斯说道:“让白狼随我进城就行了,它会隐匿,到时让它自由发挥的远远跟着,想必不会被发现。
铁毛猪体型巨大,即使你通知了守卫,城里的精灵居民呢?不仍然得骚乱?让它在城外找地方待着就是了”。
洛斯何尝不知道会引起骚乱,只是这俩召唤兽是商一鹅和商风最大的助力,这俩人对自己很信任,但对整个精灵族心理上有没有防备,就不知道了。
贸然让人家解除武装恐怕引起误会,所以没有做出这种安排。
现在商一鹅主动说出来,说明他们对精灵族很信任。
洛斯对他的这种细致体恤,心生感激,欣然接受了商一鹅的提议。
他吩咐两个精灵领着铁毛猪去城外精灵族的军营,好好招待后让它自由活动就行。
铁毛猪自不必多说,商一鹅一动心思它就能接到感应。
商一鹅看安排好了,才放下心来,心里美滋滋的。
洛斯若知道他的真实想法,不知道会不会急的跳起来揍他。
其实他想的是:“不把这铁家伙弄走,沿路的精灵美女,还不都得被吓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