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原身打小就这样,这是个人体质问题。
几年来,百货商店的同事早就司空见惯,特别是女同志,尽管嘴上不说,羡慕的眼神早就从眼睛里流露出来了。
“唉,谁家日子都不容易啊!”
听着林雨桐这番掏心窝子的话,再瞧她这阵子中饭也不吃,说话都有气无力的样子,张爱华心里那股子憋闷总算散了些。
以前她可真是看不惯这个人。
一个女人家,嫁了三回离了三回,竟能把三个孩子全撇下,愣是不闻不问。
这世上,哪有这么狠心的娘?
如今瞧着,倒像那么回事,至少还是护崽的。
之后,林雨桐没再接话。
张爱华也是抱怨感叹一下,她又不是垃圾桶,一直听她倒个没完。
还是得合计合计工作的事。
要是她去了图书室,这铁饭碗总得有人接。
给三个哥哥根本不划算,这里的规矩是孩子户口随母亲。
掂量来掂量去,林雨桐心底有了人选:大嫂,李小婉。
在这个对女人苛刻得要命的年岁,离过一次婚都得被戳脊梁骨骂半年。
原身三结三离,早就是丰收大队响当当的“头号新闻”了。
二嫂孙佳慧和三嫂张晓梅没少在背地里嚼舌根,不过是看家里没人撑腰,才不敢撕破脸罢了。
唯独李小婉,她是真心实意地疼原身,总叹息她命不好。
哪怕原身不喜孩子,李小婉纵然不解,也从未有过微词。
作为长媳,她更是孝顺得让人心疼,家里有点油星子,都先奉给老人。
比起那两个只会看笑话的,李小婉这个长嫂,做得实在太称职了。
行,就李小婉了。
至于孙佳慧和张晓梅会怎么想,林雨桐是毫不在意的。
原身都没把这两人当盘菜,她就更不可能了。
熬到了下班,林雨桐只花了两秒钟,就出现在百货商店外。
“妈妈,爸爸下午来啦~”
孙伟华一看见林雨桐,就欢快的诉说属于自己的快乐。
“哇,那你开不开心~”
林雨桐牵着孙伟华的手,声音不由自主的夹了起来。
“开心~爸爸还给我带了好吃的,我没舍得吃,我要等妈妈一起吃。”
至于梁小冰,孙伟华直接忽略,他不怎么喜欢这个怯生生的妹妹。
不管干什么,都需要他让着。
最气人的是,他让了,梁小冰对他也不怎么样,依旧是那副不远不近的模样。
“天呐,妈妈好期待啊,不愧是我的好儿子~”
两人亲腻了半天,林雨桐才对着赵荷花道:
“赵姨,送小冰回去吧。
对了,记得跟梁家说一声,天暖了,不必再让孩子穿着那件厚棉袄上门。”
呵,她还能看不透梁家人的那点算盘?
无非是想拿孩子的窘迫当筹码,逼她掏钱置办新衣裳。
她愿意给是情分,可若是被人当冤大头敲竹杠,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说实话,若这孩子乖巧懂事,她未必不能挤出几分母爱。
可梁小冰倒好,来了这儿就跟进了客栈似的,吃饱喝足抹抹嘴就走人,连声“妈”都叫得稀罕。
一跟她说话,那瑟缩的眼神,就像她是要吃孩子的大巫婆一样,无趣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