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从田埂那头传过来,由远及近。两名骑两轮脚踏车的传令兵冲到田边,捏住车把刹住,后轮在松土上滑出浅浅一道痕,尘土扑了他们一裤腿。为首的传令兵脚撑着地,车把还没扶稳就扯着嗓子朝田里喊:“金贵山金队长在不在?”
金贵山正弯腰拔一丛刚冒头的野草,闻声直起腰来,手里的草根还攥着,泥水顺着指缝往下淌。他心头一跳,把草根甩了,跑过去:“我就是!”
传令兵翻身下车,靴子踩在松软的田埂上陷了半寸,几步凑近,喉结上下滚了一下:“金队长!传达宁将军命令,征召各处垦荒队、建设队中有武装战斗经验的队员,即日起到最近的兵站集结,随先遣支队一同南下。”
金贵山的呼吸顿了一拍,侧过头,声音也跟着压低了:“老总,南下何地?”
传令兵凑到跟前,嘴唇几乎贴着他的耳朵:“岷里拉,打斯班因人,大仗。”最后几个字咬得很重,压不住嗓子眼里那股兴奋,像火苗子蹿出来。
“岷里拉?!”
金贵山的心脏猛缩了一下,随即一股热流冲上头顶。他右手握成拳头,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指甲掐进掌心肉里。一年了。从台湾海峡死里逃生,到东番岛安家,到这吕宋岛上垦荒、浴血,他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复仇。向那些手上沾满明人鲜血的斯班因红毛鬼复仇。
他猛地转身,对着田里还愣着的人吼了一嗓子:“兄弟们,抄家伙,集合!咱们去跟红毛鬼子过过招!”
田埂上那几十个原本弯着腰干活的人齐刷刷直起身来。锄头、铁锹、镐头落地的闷响此起彼伏。有人愣在原地,有人已经拔腿往营地跑了。李阿水扛着一把铁锹站在最前面,铲面上的泥巴簌簌往下掉。他盯着金贵山看了两秒,嘴角一咧,露出一口被槟榔汁染黄的牙:“等这天等好久了。”
传令兵从车座侧面抽出一卷纸拍在金贵山手里,翻身上车,蹬了两脚,车轮碾过田埂上的碎土坷垃,又叮叮当当地远去了。金贵山低头展开那卷纸,上面的字迹被汗渍洇过,墨色微微发毛,但“全军南征,收复岷里拉”几个字清清楚楚。他把纸叠好塞进怀里,弯腰拎起地上那把还没放下的锄头,用力往田埂上一戳,锄刃嵌进土里,笔直地立着。
这一切的起因,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
在宁绍青看来,和平只限于实力对等,或者不曾有过大规模仇杀的彼此之间。曾大肆屠杀明裔的斯班因人——无论军人、平民还是传教士——天然就是明军最主要的敌人。但他没预想到战争会来得这么快。
导火索简单得很。吕宋总督麾下屯垦兵团开荒拓垦的速度太快,最快的一支屯垦队已经到了库利阿特——邦板牙平原上一个以阿埃塔人为主的小型河边聚落。他们在那里修坞堡,取名新安圩。就在新安圩动工时,一支斯班因人的探险队也摸到了附近。
对于黑发黑眼的明国人,几十年前犯下血案的斯班因人既仇视又畏惧。两厢一遭遇,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开打。斯班因人以为这些明国人跟曾经被他们视作猪羊、恣意屠杀的岷里拉明人一样好欺负。但一交上手,明国人密如雨点的火力就让他们有了全新的、且充满懊悔的认知。
屯垦队与正规军相比,日常训练和武器装备都有差距,却配备了大量的霰弹枪、双管猎枪、转轮手枪、少量二十响自动手枪,还有大量的手榴弹。斯班因人探险队以火绳枪为主,无论火力密度、火力输出速度、射程还是杀伤力,差出去十倍甚至更多。不到半个小时战斗就结束了,斯班因人探险队除了极少数逃走的,被打死三十多人,余者二十来个伤员都成了俘虏。屯垦队阵亡两人,十余人轻伤,战损极低。
逃走的斯班因人很快找到另外几支探险队,其中还有巴托洛梅上尉指挥的一个精锐陆军连队,总人数接近五百,拥有将近四百支火绳枪和少量燧发枪,外加两门隼炮。战斗再次爆发,屯垦队装备占优但兵力悬殊,边打边退,直到来自新登州的一个步枪连携带一挺四年式手动多管机枪和一门六年式七十毫米步兵炮赶到,天平才重新倾斜。斯班因人丢下数十具尸骸,后退数十巴拉。
明军兵力不足,只得凭借新安圩的地形构筑工事,防着斯班因军队再扑过来。
宁绍青是那种被人打了一巴掌,一定要狠狠扇回去十巴掌的主儿。给斯班因人来一记“重拳”是必然的。然而,他麾下的正规军——“吕宋军”,登莱军第七军团,实际上就是原“东平营”所辖之第三十一师,主干战力是两个团,兵力明显不足。
为了征伐岷里拉的斯班因人,他仍旧抽调出五个步枪连,炮兵、机枪兵各一部,组成“岷里拉纵队”。又下令从各处屯垦队征召志愿兵,五十亩田加一百两安家银,战殁了再加五十亩好田并一次发放五百两抚恤银。消息传开,新登州以及新垦区各兵站、营寨和聚居点顿时沸腾了,短短五日,第二十九志愿步枪团便满编了。
新安圩以北临时营地的校场上,一千六百名志愿兵列队肃立。头戴高锰钢一次压制成型的圆顶宽檐盔,日光下钢盔边缘的反光连成一道亮线。深蓝色六年式军服笔挺齐整,帆布子弹袋、手榴弹袋斜挎胸前,军用水壶在腰间磕碰。乌黑的后装步枪枪管寒光凛凛,剑型刺刀从枪口伸出,锋芒刺骨。远远望去,整体规整肃穆,像一排排刚出模的铁铸件。
一名神色冷峻的军官手持铁皮卷成的大喇叭站在队列前,声音洪亮:“万历三十一年,斯班因红夷在岷里拉屠戮我明人数以万计。而今,我等要用手中的钢枪为冤死的同胞复仇。血债血偿!打进岷里拉,拿红夷的脑袋祭奠死难的乡亲!有没有胆量?立军功,得五十亩永业田!”
“有!有!有!”
震天的怒吼在校场上炸开,积压百年的仇恨和获得土地的狂热从一千六百张嘴里同时涌出来,声浪掀起了地面上的尘土。前排一个老兵吼得青筋暴起,喉结下方的皮肤涨成紫红色。金贵山站在队列第三排,右手握着枪托,指节泛白,嘴唇抿成一条线。他想起一年前那艘大福船被红毛炮船追着打的样子,主桅杆断掉的时候,桅顶的帆布裹着绳索砸下来,砸死两个人。他记得那个被砸中的人,姓周,福建人,嘴碎,爱说些有的没的,死的时候一声没吭,脸朝下趴在甲板上,血从耳朵里流出来,顺着木板的缝隙渗下去。他记得船被救下来之后,他站在东番岛的码头上,脚底下是实的,但腿还在晃。那时候他以为自己死里逃生,这辈子不会再跟红毛鬼打交道了。
现在他站在这里,手里端着枪,穿着军服,前面就是去打红毛鬼的路。
他垂下眼皮,目光落在自己握枪的手上。右手指缝间已经习惯性地夹好了三发子弹,黄铜弹壳在日光下泛着暗金色的光,指尖贴合着弹壳的弧度,冰凉,硬实。那三发子弹像是嵌在他指缝里的钉子,拔不下来了。
——
明历崇祯三年十二月十二,西历一六三一年一月十三日。
早晨。
卡隆少尉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推门走出居室。作为圣费尔南多最高军事长官,他拥有独立的居所,还有许多旁人眼热的特权。前天刚从岷里拉运来的一箱葡萄酒还立在墙角,塞子没启封,瓶身上落了薄薄一层灰。门廊下的土着女仆见他出来,低下头退到一边。
自从征服岷里拉王国后,斯班因人沿着邦板牙河修建了众多传教点和简易军事据点,用来防御穆斯林侵袭和土着反抗。圣费尔南多是其中战略位置极为重要的一处。在另一个时空,过了几百年后,这里会发展成为一省首府。但此刻它只是一座用圆木、石块和泥浆混合筑成的堡垒,城墙不算高,墙面上长着青苔,了望塔上的铜钟在晨风里纹丝不动。
卡隆少尉打了个哈欠,靴子踩过院内的碎石路面,嘎吱嘎吱响。他正准备去教堂那边看看,几个土着工匠正在修屋顶,瓦片堆在院子里还没搬上去。
了望塔上那个值班的哨兵往常这个时候会靠在栏杆上打盹,但今天他没有。他站得笔直,一只手扶着栏杆,另一只手举在额前遮着日光,盯着城外旷野的方向,身体像一块竖在那里的木板。然后他动了,转身扑向那口古旧的青铜大钟,双手攥住钟绳,猛地一扯。
“当——当——当——”
铜钟震颤起来,钟声层层扩散,穿透晨雾,掠过城墙和屋顶,掠过院子里那堆还没搬上去的瓦片。钟声急促,一下接一下,像是有人在敲一扇即将被撞开的门。卡隆少尉的脚步顿住了,抬头望向了望塔,那个哨兵还在拼命扯钟绳,肩膀耸动,胳膊上的肌肉绷着。钟声一下比一下急,震得空气都在发颤。
“敌袭——”军士长慌张地从营房里冲出来,衣衫只穿了一半,一只靴子还没套上,在台阶上绊了一下,差点摔倒,扯着嗓子嘶吼,“城外!城外有军队!”
军士们从营房里涌出来,有人提着火绳枪,有人还在系腰带,有人光着脚跑过石子路。平民、商贩、传教士也乱成了一团,有人往城墙方向跑,有人往教堂里躲。一个穿黑袍的传教士被跑过的人撞了一下,手里的十字架掉在地上,弯腰去捡时又被另一个人撞了肩膀,踉跄了两步。
炮手们抬着火药桶和沉重的铁质球形炮弹冲上城墙时,和其他人一样,都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甚至忘了把炮弹箱放下。
城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支打着陌生旗帜的军队,大约数百人,头戴铁盔,身着深蓝色军服,肩扛火枪,排成整齐的阵型。阵前摆放着四门配有双轮炮架的轻型野战炮,炮管在晨光下泛着幽蓝的光。士兵们站着,纹丝不动,像是被钉在冻土上的铁桩。
蓝底烫金日月旗在晨风中舒展开来,旗面猎猎作响。那是明国的旗帜。
城墙上有人认出了那面旗帜,认出了那支军队。几年以前,岷里拉华人被屠杀之后,很多人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有人会为那些死去的商人和工匠来讨这笔账,就像没有人会为死在殖民者刀下的任何一个土着部落来讨账一样。但眼前这面旗帜说明了一切。
卡隆少尉攀上城墙,手扶着垛口,喘着粗气,探出头去,瞳孔猛地一缩。城外的明军阵列像一把展开的钢尺,整齐、沉默,每一行每一列都保持着均等的间距。炮口已经扬起来了,黑洞洞的,正对着城墙。那排钢盔边缘的反光刺得他眼皮一跳。
没有信使,没有战前交涉。军号声响了——短促,尖锐,贴着地面刮过来,像一根冰锥戳进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