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拱手问道:“大顺,那这两件案子该如何处置?”
在第一个案子上,寻的意见是不能采用剁手的刑罚,此时的姚氏极度缺乏劳动力,一个人剁了手之后怎么劳作?那不是把活生生的一个人弄成了废物嘛,所以他极力反对。
普的意思也很有依据,因为大多数相关案子的处理就是这样。
这时代对于罪犯的处理往往就是简单粗暴的,别说是剁手了,偷东西被逮到活活打死都没事,至于扭送到官府让官府判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轻则挨板子,重则砍头砍脚的,再正常不过了。
因为很多人都觉得,要是不严格对待这些人的话,那么就不能警示那些想干这事的人,法律的意义不在于处置罪犯而是在于震慑不法之徒。
姚顺并没有觉得谁对谁错,如果按着老姚的脾气,直接砍掉最好,但事实上却不能这么干。
琢磨了一下,姚顺冲着二人说道:“仅仅是偷了个东西就剁手,太过残忍,这样吧,罚其去采石场、伐木场干活,所得的薪酬赔给受害者。
另外,官府在办案中产生的费用也算一下,一并让他通过劳动赔付!先结受害者的,然后结政府的”。
在姚顺看来,你犯法政府办了你案子的花费自然该你掏,你要是不犯罪,自己的巡捕们至于这么忙活大半天嘛,所以在这事情中产生的费用,得要这些罪犯来掏,总不能你犯罪了,还用纳税人的钱来办你的案子吧,那你还是人吗?
听到姚顺这么说,寻笑眯眯的,很明显他认为姚顺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相对而言,普的脸色就并不是那么好了。
“但第二个案子,我觉得丈夫无错,杀人的丈夫并不该受到任何处罚。一个男人要是在这时候还没有点血性,那也太可悲了,所以这人不当罚。
但这事情也得有限制,通奸之事,当场抓到如此行事不当罚,但若是事后知晓,则不可行如此过激的行为,当送到大理院这样的机构处罚,不得伤了两人的性命”。
姚顺觉得,如果一个丈夫当场捉奸,怒愤之下杀人情犹可原,但要是事后发觉,再行凶的那就说不过去了。
听到此处,普和寻两人脸上的表情又调了个儿,两人相视一眼,都明白对方的意思:大顺这是和稀泥?
他们不知道,姚顺哪有什么兴趣和他俩和什么稀泥,他就是按着自己的想来走的,根本没有平衡他们的意思,更没有准备一边一巴掌一边一个枣的想法。
姚顺继续说道:“关于大理院的事儿,咱们先放到一边,就这事情来说,我觉得咱们该尽快出一部姚氏的律法了!”
“出律法?”普听后问道。
这时候的判案子很简单,官僚们觉得你犯的事情该怎么办,那就按着以前的老规矩办。
这玩意你可以说差不多就是案例法的意思,以前要是有例子的就按着例子来,尺度嘛,那就要看官僚当时的心情,或者其家人晓不晓事了。
要是以前没有例子的,他们也不能创例子,这事得直接送到邑主,或者是大巫那里,等着邑主或者大巫判决,这样的话就又形成了一个案件的参照标准。
不过这时候的判案子,没有后世那种老百姓都看不明白的法律逻辑。
姚顺也不认可这类逻辑,他觉得法律这东西就得用老百姓都看得明白,想得到的准则来表现。
把法律弄的这么弯弯绕,就特么显着你们这帮搞法律的人有文化了?明明百姓都觉得这人该死,一帮人掏出了自己关起门来制定的法律,把人给放了,那不叫法律,那叫这帮人凭着自身的权力,施加在百姓头上的权术!
姚顺冲着普和寻继续说道:“立法之事,讲究简单明了,要让百姓看得明白,也想得通,不能说咱们自己关起门来就把这事情给定下来。
我决定,召集所有的官员群策群议,都来商讨我姚氏的第一部法律,商量好之后,列出条款来公布,如有百姓不懂的,或者说是不满意的,再行修改……。
你们回去马上就着手办这个事情,等着所有的条文都出来了,让工坊那边刻于陶上,我要在新邑谷城,以及以后所有姚氏的城邑门口,都立上这样的陶柱,要让每一个进城的百姓,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姚氏之法。”
说罢,姚顺看了看两人,伸手在桌上敲了敲:“法前无论贵贱,无分庶嫡!”
普和寻两人此时嘴里都快能塞下一个鸡蛋了。
现在是什么时代?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影儿还没有摸到呢,这么说吧,现在连家天下都还没有呢,最大的不过就是邦盟,这可不是以后的王朝,这时候所有的邦盟成员决定事情都是商量着来,邦盟的邦伯,也是由所有的邑主一人一票选出来的。
而且邦伯也没有对各邦邑事务的干涉权。
贵族从出生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庶民一出生注定他一辈子都是庶民,哪怕是拥有再大的军功,也不过成为一个富裕的庶民,不可能一下子跃迁成为贵族的。
想从庶民跨越阶级成为贵族,唯一的选择就是像现在姚氏众人干的这样,立邑!立邑之后,原本跟着干的一帮庶民就可以位列贵族之列,像是柴就是这样的,固也是这样的,嚣更是这样的,连着大相寻也是这样。
虽然寻以前是大贵族出身,但他的身份已经远离大宗,他这代死了,若按着正常的路子,他的儿子就已经归为庶民了。
因此,当两人听到姚顺嘴里吐出来的这句:法之前无论贵贱,不论庶嫡!该有多震撼。
看到两人脸上的表情,姚顺问道:“怎么,你们二人有意见?”
寻琢磨了一下说:“大顺,此法太过惊世骇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