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是个四季分明的城市。
密歇根湖给这座城市带来巨大影响,湖边和城内温差明显,湖风随时突袭。
萨米靠着满腔热血冲出去时外边正下着不小的雨,但冰凉的雨水和冷风没有浇灭他的热血,反而像燃油一样将他点燃得更热切。
圣名主教座堂建立在芝加哥最繁华的地段,街上的行人很多,而且大多数衣着得体,都有打伞。
萨米压低身体,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与花花绿绿的雨伞中快速穿行,有时还能尝到雨水的甜味。
他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放下来,只觉得像是挣脱了枷锁,心里无比畅快。
这三年的过往也如潮水般袭来,将萨米的理智淹没。
一个独立人格的形成是需要时间和经历慢慢打磨的,他也不例外。
曾经反对他玩音乐,此后在罗格的帮助下和解的父亲对他欣慰地笑着,将手中的圣经递给他,告诉他自己为他而感到骄傲。
于是他从‘牧师男孩’成为真正的牧师,
对于那个时代的黑人而言,这个身份完全可以说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不用再像过去那样花费大量时间在摘棉花等劳务上,还有一点点的富余。
经常会在酒吧和他偷偷约会的珀琳在某一次主动找到他,抚摸着肚子告诉他她有了孩子,按照时间推测是她丈夫的,与他无关。
“萨米,我很抱歉,我即将迈入下一个阶段,所以以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或许你也该思考之后该怎么走。”
两位堂兄中,沉稳的哥哥斯莫克在妻子安妮的支持下,在锯木厂不远处的另一个厂房开了酿酒厂,让生意渐渐好起来,还邀请他去帮忙。
他知道萨米如果卖力地演奏会引来不好的东西,但或许适当放低水平也是可行的。
如果萨米不愿意做这种危险的工作,斯莫克也可以聘请萨米当新店的店长,可以说非常为他考虑了。
以至于萨米拒绝的时候自己都忍不住思考自己想要什么。
二哥斯塔克与妻子玛丽一直帮着店里认真发展,他们四处拉客和宣传,闲暇时会和他小聚片刻,偶尔会暗戳戳地向他打听罗格有没有回来,表示他们想上天堂。
再然后,他一个人在夜深人静之时,来到僻静的地方开始独自演奏曲谱,并不出意外地引来了一小撮魔物。
凭借着那把罗格神父留下,可以变为匕首的戒指,他在轻微负伤的情况下,独自将一条蛇状的魔物给杀死。
过程并没有太过艰难,他能听到万物的旋律和声音,清晰地知道应该在哪个时间,哪个节拍发动攻击。
而且耳边似乎也有某种声音,指挥着他应该怎么行动。
就像现在这样。
穿过街道,来到一个从未来过的十字路口,萨米几乎没有任何判断,毫不迟疑地选择了向右方奔跑。
随着他越走越深,周围的景象也逐渐从繁华向衰颓过渡,光鲜亮丽的行人也回归正常水准,并随着时间推移向破败发展。
萨米要去芝加哥的南区,那里是黑人聚居区,有着林林总总的黑人文化、爵士和教堂聚集地,还有大量黑人教堂、灵歌合唱团以及爵士酒吧。
克利夫兰合唱团今晚在南方公园附近的一家爵士俱乐部有演出,具体的名字他记不清了,但他相信自己可以找到。
只要能找到合唱团,他相信以自己的实力一定可以加入他们,甚至以此为跳板,抵达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音乐界的新王。
周围的景色逐渐变得破败,雨水顺着屋檐滴落,打在铁皮棚顶发出密密麻麻的声响。
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砖石建筑,几乎全是黑人聚居的廉租公寓,走廊外侧有锈蚀的铁楼梯,墙根积着经年累月的水渍,偶尔有醉汉倒在路旁,手里还攥着半瓶劣质私酒。
正值大萧条的尾期,当前是个相当艰难的时期,
不过萨米并不惊讶,他没有因为待在教堂就忘了外边是什么情况,这阻止不了他奔向自由。
拐过街角,他敏锐地听到停在一栋红砖砌成的老式建筑前方,门楣上挂着褪色的招牌,油漆剥落了大半。
门口停着的几辆旧车,里边传出的歌声让萨米的心跳加速。
那是混杂着点蓝调风格的灵歌,用最原始的嗓音唱出最真挚的旋律,纯粹的歌唱,让萨米久违地感到激动。
进去,或者离开。
如果说命运真的存在分歧点,那萨米觉得一定就是现在。
进去加入合唱团,他就是一个纯粹的音乐人,如果错过就只能回到教会,当一个连指挥都无法晋升的合唱团领班。
那么,答案就已经很明显了。
萨米深吸一口气,选择大步向前走去。
来到圣名主教座堂并不是他一开始的目标,最开始他只是想来到芝加哥,希望可以在那边发展一番事业。
只是因为父亲卡德神父听说他的想法后就主动帮忙疏通关系,两位堂兄也不留余力地助力,考虑到教堂确实是保护安全的好地方,他这才因此留了下来。
他的音乐才能得到了器重,破格加入了合唱团,还成为领唱,以至于他一开始还以为这地方不错。
但后续的情况就超过了他的预料。
这里的每个人都似乎很和善,也不会说一些不雅或者不体面的话,但无形的针对时刻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