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破了,可却没终结这场灾祸。
桑天赐身上的伤远比想象中的更加严重,据传,淮娘请来的那位外号外伤圣手的医生用剪刀剪掉桑天赐身上血迹夹杂着汗迹的发硬锦衣时,桑天赐身上被藤条抽出来的一层黑印叠着一层黑印的伤口,让他也不禁胆寒。 桑天赐是被阿音的父母用装满秽物的恭桶给从临江酒楼中运出来的。 这冬日里多烧一些热水,就要多浪费一些的柴。阿音的父母自然没给浑身沾满了脏污秽物的桑天赐洗澡。反正他们整个院子都充斥着那股刺鼻的臭味,桑天赐身上的那股臭味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平日里他们一家人都闻不出来。 阿音的父母只简单的给桑天赐洗了把脸,为的还是能够接到他干净的泪水。现在身上的这些伤口混合着这一些腌臜的秽物,早就被感染发炎了,远比人想象中的更加严重。 有的地方伤口很深,那些秽物里混有虫卵,虫卵借助桑天赐的体温孵化后,那些沟壑纵横的伤口当中已经有蛆虫在爬动了。 莫说是从小到大金尊玉玉贵的桑天赐,就算是一般人也接受不了这样的折磨。 “先用这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老夫把他身上这些烂肉先剜下去,先治疗一下吧。”房中的大夫眉头皱在一起,眼下的状况看着相当棘手。 桑天赐太过娇气了,曾在阿音的父母家挺过那么多天,已是奇迹。 哪怕此时整个临江酒楼的人事无巨细的照顾他,可他的身子底子免疫力太差,那些伤口敷了药粉还是在不断地恶化,最后整个身体发炎肿胀,连骨头缝都痒。他忍不住地去抓人,就这么活生生的死掉了。 看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那老道长说的还是真的,他在命中该有此一劫。 人这一生,好运和霉运有时是成正比的。 最惨的是桑天赐死后,桑老板因忙着处理家族生意,根本没办法为他收尸。主城陆家收到来信,得知桑天赐已死,还死得这么不体面,陆家也不愿意再认这个孩子,嫌他丢人,他的尸首就那般放在临江酒楼中,无人看管。 还是淮娘心善,找了人给他埋了起来,用木板立了块碑也算是死有葬身之地了。 淮娘给他埋了起来,但那块土地本就不适合庄稼生长,是一块便宜的墓地,也可以称得上是一处雪窝子。 很多人从那里的山窝子里抄近路往来,落雪被扬起又积下,桑天赐的坟前留下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 没有人知道在这里埋葬的曾经是一个有多么命好的人。 随着桑天赐殒命在临江酒楼,江珩判了阿音父亲的罪。 案子算真的结了。 卷宗上“金枝坠泥案了”六个字的最后一笔还墨迹未干,江珩捏着狼毫的指节冻得泛着青白,就听见门口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 李凌姝掸了掸领口处被风吹到的雪沫子,笑得像个猫儿一般狡黠,“亲爱的江县令大人,这件案子是不是已经全部都忙完了?看着县衙这破屋子烧的一脸都不暖和,炭火也不旺。驿馆的炭火都是特供的,银丝炭烧的,能把人脚心都捂热,你别在这县衙后院居住了怪冷的,跟我搬过去住呗。” “而且你往常以后也不用特意来驿馆再来巡我,我们可以一起去往现场,也省得你来回跑,错过了案情。”李凌姝前面是真心话,后面是为了给真心话做衬托,想到的一些漂亮说辞。 江珩手中紧握着的狼毫笔蘸着浓黑的墨汁,墨珠将滴未滴,他趁着这个间隙把毛笔轻轻搁置在墨盘上。 这些天压在他心口那团堵的人喘不上气又压制着心跳的那股郁结之气又翻上来了。人在陷入爱河时,会主动替对方找理由,找原因。 是自救,也是挽救这段感情。 江珩也难逃俗气。 段时间他总在想那天他在书房门外听到的如同细针一样日日扎的,他心口发疼的那些话,或许只是因为他听了戏文尚未知道全貌,才会误会的。他既然打定了主意,与他携手共白头,那有些话就应该要说开,有一些郁结之气,应同爱人一起疏散。 而且他想去,其实还是想更靠近她,能够顺理成章的留在她身边的。 江珩很快调整好情绪,眼底还带着那翻涌的郁结之气,声音轻轻的,“好,只要是你想的,我都愿意。” “你先等我一下,我回后院收拾两身换洗衣服就跟你走。” 江珩本就没几件换洗衣服,收拾得也快,其实这两天本不必收拾换洗衣服,李凌姝为他准备好一切,但他想回后院把那一朵他精心雕刻的琉璃花带过去。 “喏~” 收拾好几件换洗的衣服,只收拾出一个薄薄的包裹,江珩刚刚登上李凌姝那辆低调中透着奢华的马车,李凌姝像献宝一样,隔着袖口递给他一个东西。 天色渐晚,他看不清那东西的全貌,但他闻到了甜香的热气,应该是烤红薯。 “之前答应给你再做一份的。”李凌姝指的是她之前查案子,为了让书院的书生开口,把原本他送给江珩一份烤红薯送给了书院的书生一事。 江珩默默接过那块烤红薯,烤红薯的尖头,还泛着暖乎乎的热意,热得他指尖都有些发痒。 为什么?! 如果那日惊鸿说的话都是真的,李凌姝对他只是利用,或者是带着那么一点点好感的利用,他和那些被送到府上的男宠没什么不同,那她又为何要对他花费这么多的心思,就连烤红薯这样的小事都记挂在心上。 他认为他一定是与众不同的。 她是爱他的。 他们之间只是有一些话尚未说清楚,只要把这些话说得清清楚楚就好了。 驿馆内永远是没有积雪的,永远是干干净净的。少城主如今住在这里。一馆内的一族个个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就连每日挂在门下的红灯笼。都是定期更换的,灯笼上面的红纸,永远新鲜靓丽。 江珩带着他的薄薄的行李,朝着一侧的暖阁走去,李凌姝拉住他的手腕。 “不用再为我刻意开辟房间的,我就住在上次借住在这里的那间暖阁就好,那里地方很清静,也不占你的地方,而且那间房子有很大的一面书柜,我正好可以用来盛放一些卷宗。” 李凌姝还是笑得像小猫一样,没急着解释,“不住在那里,我带你去住的那个地方比暖阁还要好,还要清净。有比那房子更大的书柜,不管是盛放卷宗,盛放什么都可以。” 江珩觉得他的话是有魔力一般,他就这样,任凭李凌姝拉着他的手腕,一步一步向前走去,走到李凌姝居住的主屋里。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我这主屋烧得滚热,主卧的床宽的能够躺下三四个人。我俩住一间正好。”李凌姝一直盯着他的神色,“而且我亲爱的江县令大人,你不是一直都讲究要节约,不要浪费嘛,咱们两个住在一间屋子里面,还省的烧两份炭。” 江珩顿在原地,感受从周围涌到全身的暖意。 屋子确实暖和,比县衙那像冰窖一样的屋子暖和得多。 李凌姝毕竟也是女孩,她觉得她做到这个份上已经给足了暗示。李凌姝脱下身上厚重的披风,露出里面略带一些暗示的衣衫。她坐在那一张可以容纳三四人的大床上,轻轻的拍了拍他那床上刚刚换上的绣着并蒂鸳鸯的云锦被。 房间里的被子也只有一条,这暗示的够明显了吧。 江珩不蠢,他能看明白女人的暗示,可越是这样,他心里一直郁结的那股气就越是折磨着他。 他的目光扫视整个房间,房间里确实有一个博古架,确实能放得下许多卷宗。博古架上不仅放着卷宗,大片大片的地方,还放着别的东西。很多东西都奢华的让他从未见过,但他认识最角落里。那一把刷得反光的箜篌。 这把箜篌就是那一日跪在地上,祈求少城主不要赶他们回主城的,看起来像个孩子一般的阿阮的箜篌。江珩记得那年纪小小的男宠。 阿阮终还是被那几个哥哥不情愿的带到了马车上,一步三回首。 他身无长物,也没什么别的值钱的东西,为了不让少城主把自己忘得干净,他把自己最宝贝的音色最清亮的那把箜篌留在了南府,留在了少城主的卧房里,希望少城主看到这把箜篌时能够想起他。 而箜篌上面摆放着一个用玉石雕刻的小像,玉雕得很细腻,一点也不粗糙,细看两眼就能看出那是李凌姝的眉眼。 江珩想起之前让那些男宠协同查案时,他曾探过那些人的底细。中有一个模样清秀,长得像个温润如玉的公子,就极其擅长玉石雕刻和木头雕刻。这应该就是那男宠雕出来的送给李凌姝的礼物吧。 他曾经居住的暖阁书柜虽然没这博古架大,可那里只装他一个人的东西,眼前的博古架虽大,可却装满了很多人的东西。 江珩手中一松原本紧握在手里,还没舍得吃的蜜薯掉落在地上。烤蜜薯从吸油的油纸中滚落,沾了一地的冷灰,甜香的气息从地面上翻涌,可却压制不住他心口翻涌上来的酸涩之意。 这股甜香的气息反倒呛得他喉头发紧。 是他傻了,他怎么能想象自己一个寒门出身的普通县令能够在少城主心中夺得独特的一隅之地呢?! 她或许是对他有好感,可他和这些在博古架上留下痕迹的男宠又有什么不同呢?!春风得意的时候,他会宠她,会爱她,可等到下一个人出现,他和那些被赶回主城的男宠又有何不同?当时他因李凌姝将这些男宠赶回去,心里还默默的甜蜜了一番。可现在想到以后另一个人的甜蜜也会变成他那时如同阿软一般的眼泪。 李凌姝轻轻地咳了一声,又用手掌拍了拍身侧刚刚换上绣着鸳鸯的锦被,“江珩,天晚了,上床休息吗?那蜜薯明日再让狱卒烤给你就好。” 李凌姝暗示他以为他站在原地,只是心疼掉落在地上的蜜薯。毕竟他们的县令大人是真的很节约,爱惜粮食的。 “不必了。”江珩的声音紧绷得发涩,他向后退了两步,指节捏得嘎嘎作响,眼底带着委屈,看着半倚半靠在床榻上的李凌姝,“少城主,你若是想借用我这个寒门县令的身份和能力,帮你做挡箭牌,扫清你身边的种种障碍,你大可以同我明说。” “我江珩虽说有时候性格固执,但也绝不是什么不识好歹之人。你若是真心为青溪县的百姓好,真的想查清这里的冤假旧案。我可以陪你演这场戏,可以配合你的任何事情,这些都是我为人臣子应该做的事情。” “如果你想我跟他们是一样的,是可以随便的男人,那你真的是想错了。我这人生来耿直,也从来没想过攀附,少城主往上爬,换个什么锦绣前程,我科考读书,宁愿来到这里做县令,也不愿勾留攀附留在主城是因为我想靠自己的本事想为老百姓做些实事,你不用把我当成你养在府里的那些男宠,往这张床上塞我受不起的。” 一直郁结在心口的那一口气,终于发泄出去,可这些话说出口,伤的是两个人的心。 李凌姝眸中先是震惊的情绪,随后是委屈失落到最后染上一些气愤,“江珩,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是吗?嫌弃我曾经有过那么多男宠是吗?” 李凌姝很想解释他和那些男宠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清清白白爱他。 可人在气愤时是说不出某些带着低头意味的真心话的。 她真的好气,她以为自己受命运指引来到这里是遇到了一个可以携手一生的人。遇见他,为了能和他在一起,她可以忍受南府这里一切恶劣的生活条件。 到头来,她的一片真心喂了狗。 她所有的真情实感都包裹在日常里,可人家却什么都没感觉到。到头换来的是误会,沦落的是恶语相向,沦落的… 不必同不相关的人解释什么。 “好啊,就是这样。没错,一切都跟你想象的一样,既然你这么心思细腻的发现了,那我也就承认了。你若愿意接受就接受,不接受现在就给我滚出去,滚到你的县衙后院去,滚到你冻得生满冻疮的地方去…” 字字扎心,却没有一句真话。 江珩却把这每一句都奉为“金科玉律”,这就是两人图穷匕见时,李凌姝真正的真心话。 江珩脚步顿在原地像灌了铅一样。 他真的很想给自己两个巴掌,哪怕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竟然还生出一丝舍不得,他居然还是不想走。 可他还要维护那仅剩的脆弱的尊严,他慢慢抬起腿,转过身,带着原本就薄薄的行李离开李凌姝卧房。 李凌姝突然像疯了一样向他冲过来,死死地抓着他身后的衣服,摇晃着他的身体。 “你不是说你要为人臣子吗?为人臣子就应该有为人臣子的样子,本少城主,愿意宠幸你,是你的福气,你现在在跟本少城主耍什么脾气,你就应该跪下来给我当狗才对…” 李凌姝不是想强迫他,那些恶语伤人的话也不是出自真心。 她也想让他留下来的,可人家都那么怀疑自己,那么嫌弃自己了,那些柔软的话是说不出口的,只能在原本的意思上掺上一层扎人就见血的荆棘,刺到对方的心上才作数。 爱不只只是带着甜味的糖,有时也是带着血腥气息的荆棘。 江珩没有任何反抗,他就像失去了生气的布娃娃,任由李凌姝用大力摇摆他的身体,发泄心中的怒火。 “啪!” 突然,江珩一直藏在怀中的那朵琉璃花从怀中掉了出来。 琉璃易碎就如人心。 六瓣薄得透亮的暖琉璃四散开,原本漂亮的花朵瞬间迸成看不清的琉璃碎点。 江珩望着地面上碎裂的琉璃花,指尖轻轻颤抖。 碎裂的琉璃花瓣,就如同他的真心一样,碎得不能再碎了。 江珩的耳畔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了,此刻他的脑海中回荡着那日的话和李凌姝刚脱口而出的伤人话语。 “蒙城主厚爱,卑职受不起,往后县衙的一应公务,卑职自会亲自处置妥帖,不劳少城主惦念了。”话音落地,江珩转身就走,飞扬起的披风下摆还卷走了许多碎裂的琉璃花瓣。 胸口一直堵着的郁结之气消散,可一直撑着人活下去的那股心气也卸得一干二净。 江珩漫无目的地走着,他甚至不知天地之大,自己应该去往何处。 李凌姝盯着那些碎裂的花瓣愣在原地,直到再也听不见江珩离去的脚步声,她汹涌的泪水才溢出眼眶。 李凌姝在地上嚎啕大哭,就像一个稚童。她哭的是那样伤心,那样撕心裂肺,似乎要把五脏六腑都哭出来。这一切带来的畏惧与疼痛,已经远远超过了她小时候被表兄锁在院子里的恐惧与疼痛。 李凌姝像是想到什么,蹲下身子,抬手去捡那一片一片碎裂的琉璃花瓣。在绝望的时候,总是要给自己一些念想,才能让自己维护住那股心气,活下去。 李凌姝这一刻固执地认为,只要她把碎裂的琉璃花瓣一片一片捡起来,再找人一片一片粘合起来,让琉璃花恢复如初,那她和江珩之间也一定能够恢复如初。 半蹲跪在地上捡拾碎裂花瓣的样子,哪里有半点少城主的架子。人真的会为爱卑微到极点。 那些琉璃早已碎成碎末,仅剩下几片较大的花瓣碎片。 碎裂的花瓣边角锋利,李凌姝的指腹瞬间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殷红的血珠从伤口处滚落出来。滴在地毯上,渐渐晕开一小团刺目的朱砂印。 她承认,她远比想象中的更加在乎江珩。 天公也“作美”,原本要入春的青溪县竟然又开始下雪,这次的雪簌簌往下落,鹅毛般大的雪花真的盖过了黑夜中所有的声音。 江珩顶着这漫天风雪回到县衙时,他的脸上已经结成一层厚厚的冰壳。 脸上冻得发疼,可却不及心里的疼痛。 江珩强撑着走回来的力气一瞬间消散,他鼻尖一酸,埋进被子里,哽咽地哭着。 原来他不是不会哭,只是还没遇到更伤心的事。 与李凌姝决裂已经成了他这辈子最难以接受的事,是一个让他历尽千辛万苦走到今天这一步还能放声哭出来的事。 他难道不比想象中更在乎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