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就是碧水楼阁的庄主,袁野见来者不善,立马躲到了韩信身后。
韩信笑道:“庄主,您别跟我们这些小贼一般见识。本想偷点东西换点酒钱,结果什么也没偷着。”
韩信嘴上说好听的,手却突然拔出佩剑,向庄主刺去。
这一剑很快,又是偷袭,袁野认为庄主死定了。
不料,庄主轻松的格开了这一剑。韩信又连刺数剑,都被庄主轻松化解。
庄主还击,韩信勉强招架。
袁野见韩信落入下风,想帮他一把,捡起一块石头,向庄主砸去。
打斗中的二人,你来我往,位置不断调换,袁野又没武功功底,结果扔出的石头砸到了韩信头上。
韩信吃痛,稍一分神,只听“噗”的一声,庄主的剑刺入了韩信的胸膛。
韩信死了。
“我真特么混蛋,一代名将就这样让我给害死了?”袁野暗暗的骂自己。
庄主拔出剑,向袁野走来,剑尖还滴血。
袁野的腿都吓软了,跪地求饶道:“庄~,庄主老爷,我是受那人的胁迫才来偷东西的,您也看到了,那块石头是我扔的,足以证明我们不是一伙的。”
“那也得死,因为你看到我杀人了。”庄主的剑向袁野靠近。
“那也不必非杀我不可,您可以拘禁我,呃~~,我会开车,您绕我一命,我给您当司机。”
“嗯?”
袁野意识到这个时代没有汽车,自己也不会赶马车呀。
“您看我的样子也能知道我不会武功的,我就有一身的蛮力,您留着我比杀了我强。”
袁野心中苦道:“平日里也没学一样手艺,关键时刻也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来。”
他突然想起来了,因雅娴爱吃酱牛肉,自己特意去学了,顺便还学了几样小炒。
“我会做饭!”千钧一发之际,袁野喊道。
会做饭的人,在任何时代都有用。庄主的杀念似乎有些松动。袁野继续说道:
“我没家人,我只求有口饭吃就行。”
庄主将剑还入鞘内,道:“算你命好,我庄园里刚好死了个厨子,你就顶上吧。”
“哎哎!”袁野擦擦额头上的汗,跟庄主进了庄园
…………
乐百合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她确认自己没被坏人糟蹋,心稍安一些。
自己睡在一张虎皮床上,屋门口有俩高大、强壮的原始部落男子站岗。
二人见乐百合醒了,
“快去报告族长,说众神之子醒了。”
其中一个跑开了。
乐百合见站岗男子一派和气态度,也不害怕,走出屋门。
这是个真正的原始部落,决不是为拍戏而搭建的临时场景。
部落处于群山环抱之中,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整个部落有一百多座木头屋子,自己睡过的这座是整个部落里最大的。
看来他们对我还挺尊重的,乐百合想。
不一会儿,昨晚那个老头急匆匆的来了,后边跟着男女老幼一大帮子人。众人来到近前,跪下给乐百合磕头,并大呼“众神之子”。
老头先做了自我介绍,并向乐百合解释了眼珠子的事,说那是飞禽走兽的眼睛,不是人的眼睛。
乐百合觉的这里的人很和善,不是坏人,于是她也向众人做了自我介绍,并向大家解释,自己不是什么“众神之子”,是一名不入流的演员,她要求族人叫她百合。
丁努命族人端上烤肉、水果、坚果之类。乐百合早就饿了,大吃一顿。
吃饱后,族人端上茶水,旁边有丁努陪着,又有族人表演起了歌舞。歌声铿锵有力、节奏紧缓有度;舞蹈融合了功夫的成分,难度极高。乐百合不觉看入了神。
看罢歌舞,丁努又带乐百合在山寨里逛了一圈。族人碰见乐百合,无不恭敬有加。
逛完山寨,又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乐百合是个孤儿,十岁开始就跟着奶奶过,她哪受过这么好的待遇,一时间乐不思蜀了。她懒得去考虑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当然,纵使她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但肯定是有原因的。
下午,有熊族人又给她表演了武功。令她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战姬”的女子,她比自己年龄小,只有十八岁,但个头比自己高,有一米八,皮肤白皙,长相极美,乐百合最嫉妒别人比自己漂亮,战姬的美,让她心悦诚服。
战姬是有熊族里武功最高的人。据丁努说,她是族里唯一的大战士,也是族里有史以来第一个女大战士。战姬的武器是一把长枪,是上古神器,叫【战神枪】,由历代大战士持有。
夜晚,有熊族人围着篝火载歌载舞,乐百合也乐在其中。乐百合玩累了,回到那座最大的木屋休息。躺着毛绒绒的虎皮垫,门口还有俩人站岗,这不是女王的待遇吗。”
一天就这样快乐的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