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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藤娃历险记 > 第十四回 急逃生苔丝遇匪 做豆娘隐姓埋名

第十四回 急逃生苔丝遇匪 做豆娘隐姓埋名

说话鬼王钟馗和阎罗王于谦下了轿子,看见公主竟和一个陌生男子混在一起,不由得暴跳如雷,大喊:“来人啦!把这个调戏公主的小贼绑起来,推出去砍了!”鬼卒们大声响应,不由分说,鹰拿燕雀似地抓住了地煞,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推推搡搡地向门外走去。

刚刚逃出了狼窝,又掉进了虎口,地煞绝望之极,任凭鬼卒们吆五喝六,把他押往门外的空地。欣樱和钟藜热泪潸然,眼睁睁地看着地煞从眼前走过,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自己贵为公主,却无能为力。

欣樱和钟藜迫于父亲、兄长的压力,屈服于地狱的威权,渐渐趋于麻木。尽管如此,欣樱和钟藜还是有些冲动,追着鬼卒们紧赶了几步,可惜扈从们一拥而上,把她们死死摁住。

在门前的皂桷树下,刽子手抽出刀,缓缓举起,白亮的刃口在明媚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地煞伸出头,跪在地上,痛苦而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个生死关头,一群贺客谈笑风生,从鬼王府走了出来,领头的竟是黑白无常。白无常看见跪在地上的地煞,又看了看郐子手缓缓举起的大刀,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大喊:“杀不得,杀不得,刀下留人!”

黑无常更加鲁莽,冲动,一个箭步冲上去,徒手夺下了郐子手手上的大刀,哐当一响扔在地上,跳脚大骂:“你们搞糊塗了吧!怎么乱杀人?”

白无常一把扶起跪在地上的地煞,摇了摇,有些不解地问:“陈旦,你这是怎么了?兔子急了也咬人,你怎么挣都不挣一下?你可是我黑白无常手下的大将?统领十万阴兵,在地府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黑无常蹲在地上,亲自打开了地煞脚上的镣铐,胆颤心惊地说:“好悬哪!差一点就两世为人。陈旦,你也真是的,你是我黑白无常帅府的人,堂堂正正的四大鬼使之一,你怎么不亮明自己的身份?在地府,谁不卖我黑白无常的面子?”

贺客们见有热闹可看,陆陆续续地围了上来,七嘴八舌,指着那几个郐子手和鬼卒的鼻子,把他们数落得无地自容。一个个低着头,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早有好事的鬼卒邀功,去禀报了鬼王钟馗和阎罗王于谦。一行人簇拥着两乘八抬大轿,前呼后拥飞奔而来,鬼卒们扛着旗,鸣锣开道,扯起嗓子大喊:“闲杂人等迴避,鬼王、阎罗王驾到!”

黑白无常也不迴避,当街双膝跪倒,上前禀道:“鬼王、阎罗王殿下,我等是黑白无常,刚刚从鬼王府喝完寿酒出来,看到皂桷树下正在杀人。大王,你东不杀,西不杀,杀的偏偏是我黑白无常手下的大将陈旦。大王,我们跟着您出生入死,东征西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知陈旦犯了什么罪?大王眼里容不下,要被砍头?”

鬼王和阎罗王都懵了,张口结舌,面面相觑。鬼王钟馗搀了搀髭须,问道:“黑白无常,此人真的是你手下的大将陈旦?蹊跷啊蹊跷?丰都城都司送礼的人说,他是卖豆腐的李兴。”

黑白无常抬起头,看看鬼王钟馗,又看看阎罗王于谦,如实禀道:“是的,确实是老臣手下的大将陈旦。”

阎罗王于谦拈须一笑,仍强辞夺理地说:“我不管他是谁,他调戏了本王的女儿欣樱公主,按律当斩。”

黑白无常丝毫不让,绵里藏针地说:“大王,您难道忘了,陈旦早有了未婚妻,叫桑吉,是转轮法王宋武的外甥女,玉皇大帝是她的堂叔伯姑爷。玉皇大帝下了钧旨,您还去亲自送了礼,喝了订婚酒的哩!”

一听到转轮法王和玉皇大帝,鬼王钟馗和阎罗王于谦的头就大了,玉皇大帝是他们的顶头上司,转轮法王是他们的死对头,都是惹不起的角色。阎罗王想了想,像只泄了气的皮球,只好见风使舵,见好就收,说:“放了,放了。”

鬼王钟馗脸上挂不住,重重地一跺脚,吼道:“伶俐鬼曹十、浇虚鬼张四、得料鬼李九、轻薄鬼汪仁、撩乔鬼朱光听令,你们到丰都城去走一趟,把都司给我押过来,看他都送了些什么礼,把本王搞得下不了台。”

地煞掸掸身上的灰,在众目睽睽之下站了起来,迎着斜阳向大门走去。

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分,归鸦一群群地从低空中飞过,投向山那边隐隐约约的树林。袅袅升起的炊烟,一丛丛,一柱柱,就像一棵棵擎天的乔松。

站在鬼王府门口,地煞看见一彪人马摇旗呐喊,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鸣金击鼓,拖枪拽棒,领头的竟是一名女将,骑在马上杀气腾腾,威风凛凛。女将胸大,奶高,笑起来颊上有两个甜甜的酒涡,正是大嫂苔丝。

地煞喜出望外,疾步迎了上去,大喊:“大嫂,苔丝,我在这里!”女将疾驰而来,飞身下马,把缰绳递给了身后的将校,恨恨地大骂:“鬼王钟馗和阎罗王于谦这两个无道昏君,竟敢杀我桑吉的夫君,真是寿星佬儿上吊嫌命长了。”

地煞惊呆了,女将原来不是苔丝,而是地煞一直躲着不敢见面的未婚妻桑吉。不管怎么样,地煞还是有些感动,泥塑木雕般地站在那里,任凭桑吉温暖、纤细的手,在他的脸上摸来摸去,心潮澎湃,如沐春风。

苔丝趁着夜色,在院子里了发现了一个草台班子,乘乱躲进了一口大木箱,偷偷摸摸出了赵府。天亮时分,随马车到达首都益稼郡广平府东山镇。苔丝不敢张扬,化名马苏苏。在东山镇的一个集市上,苔丝发现了妹妹妮可,疾步追了上去。那个人原来不是妮可,而是一个杀鸡宰鸭的小贩。

心情抑郁地走出集市,苔丝有些失望。茫茫人海,却没有自己的可亲之人,天下之大,却找不到自己的立锥之地。她顺着集市后面的一条小路,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

太阳,刚刚从山岱后面冒出头来,脸色红润。镜子一样平展的水田里,农夫们戴竹笠,穿簑衣,吆着牛在田里耕种,漾起的波浪揉皱了天上的白云。远远近近的村庄里,袅袅升起的炊烟,就像一支支蘸饱了墨的笔,把蔚蓝的天空涂得一塌糊塗。

镇叫东山镇,果然有一架大山,延绵一百七十多里,将十几个山峁连在一起。山上怪石嵯峨,古木森森,仰头不见天日,林子深处不时有野兽惊起。有山羊,有麋鹿,有毛深皮厚、牙尖嘴利的大野猪。它们被林中的猛兽追赶,纷纷逃窜。鸟儿们也惊了起来,拼命地拍打着翅膀,弹丸似地窜进云霄,像一张黑网在天空中弥漫。

路上的行人不多,商贩们都结伴而行,三、四人,或十几人一伙,贩运的是些中药材,或红枣、山药之类的货物。

苔丝用一块丝帕包住头,跟在一群贩枣的客商后面。客商们走,她也走客商们停,她也停。以求彼此有个照应。

客商们对苔丝还比较友好,在林子里打尖的时候,捧了一大把鲜枣给她充饥,还用随身携带的瓜瓢,舀了一瓢泉水让她解渴。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越往上爬,山路变得越陡峭,海拔也越来越高。客商们都挑着担子,走得气喘嘘嘘,汗流浃背。

苔丝没有爬过山,再加上体质较弱,临时找来的鞋又不合脚,打出了十几个血泡。她走路一跛一跛的,几乎痛彻了肺腑。可她不敢喊痛,不敢叫苦,不敢停下来歇一会儿。怕这一喊痛,一叫苦,一停下来歇一会儿,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被客商们越甩越远。

爬到半天云里,突然一声锣响,林子里突然钻出十几个喽罗,个个青面獠牙,虎背熊腰,拿着刀枪,扛一面破旗。领头的是一个中年人,骑一匹枣红马,肥头大耳,颏下有一撮山羊明子,使一杆方天画戟。

喽罗们一边敲锣,一边大喊:“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客商们见遇到了土匪,扔下担子,哪管山高水低,抱头鼠窜。

苔丝胆小,再加上脚痛,避之不及,被几个喽罗拿住,推推搡搡押了上来。头领不怀好意,用方天画戟挑去苔丝头上的丝帕,眼前一亮,险些儿被苔丝的美貌惊下马来。他咽了口唾液,神采飞扬,结结巴巴地说:“收…收队,本大王今天赚大发了,掳得一个美人归。”

喽罗们一拥而上,挑起客商们扔下的担子,押着腿一跛一跛的苔丝,一路向山顶进发。

喽罗们七弯八拐,翻山越涧,终于在一座十分隐秘的山谷里停了下来。山谷里有一片开阔地,土匪们的寨子就建在这里。寨子山势险要,易守难攻,一般人很难发现。就是发现了,也根本进不来。

寨子都是纯木结构,就地取材,用花岗石筑有碉楼,坚固得很。寨子里聚有大大小小八十多条绿林好汉,靠拦路和打家劫舍为生。

领头的山大王姓顾,叫二发,原本是个小木匠,因知府夺占其妻,加害于他,不得不杀了知府,上山落草,占山为王,干起了刀口舔血的勾当。

二大王叫易文桂,就是刚刚骑枣红马的那个。他原本是个榨油匠,因征税与税丁发生口角,一气之下杀了税丁,反了朝庭。

喽罗们对苔丝倒还客气,把她单独关在一间木房子里,门反锁着,窗户也钉得死死的。好在屋子也还宽敞,有床,有柜,有被褥,有桌椅板凳,可以上床休息。

喽罗们也不敢怠慢,一日三餐,按时送达。有鱼,有肉,有山珍海味,有时还有一瓶洋酒,伙食不错。苔丝处之泰然,也不管土匪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饭照吃,酒照喝,瞌睡照睡,就算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的人顶着。

岭上的风特大,气温低,松涛如海,夜黑得就像浸了墨的纸,苔丝整晚整晚睡不着觉。她梦见和仙童在一起,一会儿在私塾里读书,一会儿又在龙涎溪里摸鱼。

摸着…摸着,苔丝不知怎么就摸到了仙童的腿。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怎么也舍不得松开。仙童穿一件粗布汗衫,身上散发出一股好闻的汗馊味。凭着这股气味,苔丝就是闭着眼睛,也能把仙童从人堆里揪出来。

不知怎么的,一阵狂风袭来,把苔丝绊了一个趔趄。苔丝抓在手上的仙童倏忽不见。

苔丝追啊!赶啦!喊哪!怎么也跟不上仙童的脚步,怎么也够不着仙童的手,任凭仙童像一只断线的风筝,在明丽的天空中愈飘愈远,愈飘愈远。

苔丝喊着仙童的名字,一下子萎顿在地上,忍了半天的泪,一下子又夺眶而出。

苔丝是从梦里哭醒的,她经常从梦里哭醒。被一伙强盗不明不白掳到山上,她没有理由不为自己担心。表面上她虽然大大咧咧,骨子里她却守旧传统。

胆量是逼出来的。苔丝多了一个心眼。在一次吃饭的时候,她捡了一根鱼刺藏在鞋子底里。那是一条大青鱼的骨刺,尖锐得就像刀子。

几乎每天夜里,苔丝都睡得很晚,睁大眼睛数着天上的星星,凝神谛听着窗外的动静。她想跑,可门反锁着,窗户也钉得死死的,根本就不可能。

有的时候,苔丝甚至希望夜里有人能来,哪怕就是不怀好意?也可以给她制造逃跑的契机。苔丝等啊等,终于等来了出逃的机会。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上弦月很大,很圆,很皎洁。星星繁密得就像葱油饼上的芝麻。苔丝数了一阵子星星,实在抵挡不住阵阵倦意,鼾声渐起。

就在这个时候,反锁着的门被人偷偷打开了,从门缝里溜进来一条黑影。黑影不说话,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一头钻进了苔丝的被窝。

苔丝是被一阵呛鼻的酒味惊醒的。朦胧之间,苔丝觉得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在她的脸上蹭刮。她拿手一摸,摸到了一个男人下巴颏上的髭须,吃了一惊,立马警觉起来。

写到这里,读者朋友都已经猜到,男人就是寨子里的二大王易文桂。易文桂有色心无色胆,不敢白天明目张胆来,只好改在晚上偷偷摸摸。

易文桂主要是惧怕老大顾二发的火爆脾气,因为家破人亡,迭遭变故,老大顾二发最恨女者,曾号令大小喽罗,凡女者,寨子里人人得而诛之。

苔丝不敢声张,装作睡意正浓的样子,头一歪,又开始呼呼大睡。一只手暗暗地伸出了被窝,找到了藏在鞋子底里的鱼刺,攥在手里,捋清头绪,用尽全身的力气,对准男人的右胸,狠狠地扎了下去。

男人正得趣,精神格外亢奋,冷不防被一根鱼刺扎进了心窝,刺到了心脏,四肢筛糠似地痉挛起来,弄得苔丝手上黏乎乎的,都是血,心怦怦地跳个不停。

机会难得,苔丝不敢怠慢,她胡乱地收了几件换洗衣服,草草地结了个包袱,背在背上,高一脚、低一脚地逃出了屋子,脚脚都像踩在棉花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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