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道:“老师真的不会生气吗?”
丽莎点点头,轻声道:“不会有问题的,咱们先度过这一关,其他事情,以后再慢慢地解决。”
小彬听从了她的建议,当第二排的人下来时,他钻进了第四排。
当第三排的人下来后,他又返回了原位。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总算是平安地度过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彬越发觉得丽莎是个神奇的女孩子。
明明对待别的同学时都很温柔,可对待自己时,拳打、脚踢、揪耳朵、掐手臂…总之一句话,一言不合就动手。
她还特别爱恶作剧,时常带着小彬捉弄其他同学。
当然,她最大的爱好,还是‘欺负’小彬。
她这种假小子的性格,也深深地影响着小彬。
三年后的某一天,小彬竟神奇地成为了班长。
班长有一个职责,自习课时需坐在讲台上学习,以便管理班级。
当小彬坐在讲台上,看着下面六十多名同学时,心中生出一股恍如隔世的感觉。
当初的自己,就像一只躲在阴暗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惊慌的小白兔。外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令自己惊恐莫名。
现在的自己,就像一只断了一只翅膀的野鹰。虽然无法飞行,但却不会再躲在角落里暗自神伤。
目光扫过整个班级,同学们都在安静地学习。
嗯?在书桌上趴着睡觉的那个,这不是和我关系不错的小强吗?
咦?这是谁在嘀咕说话,不知道这是上课时间嘛。小东?这家伙和我玩的也很好。
咳!这是谁在揪人家女孩子的头发?小鹏?记得昨天他说想和我交朋友来着。这什么人嘛,揪人家女孩子头发。哼!你要不把这个女孩子整哭,就别想和我交朋友!
小彬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耳朵,昨天欺负人家女生,结果被丽莎狠狠的揍了一顿。
耳朵现在还疼呢!哎……
丽莎呢?她在做什么?认真的看书?刚才往我的凳子上涂胶水,别以为我没看见!
嘿嘿,我不怕,今天我穿了两条裤子。
看着形态各异的同学们,小彬心里特别开心。
因为自己可以和他们相处的很好。
经过长期的练习,小彬基本上可以和同学们正常的交往了。
即使偶尔会闹出笑话来,小彬也会靠自嘲或厚脸皮应付过去。
当小彬因为学会写字、学会交朋友,而欢喜雀跃时,时间像一匹发疯的野马一样,向前急速奔驰。
望着熟悉的学校,小彬心底埋藏了很久的一句话,被清风吹向了远方:丽莎,谢谢你!
“无论何时、何地,纵然有无数人不喜欢你、嘲笑你,但总有一个人会在乎你、喜欢你的。”——丽莎。
小孩子的喜欢很简单:一个糖果、一句我喜欢你。
也许,小孩子需要的喜欢也是如此简单,一个糖果、一句我喜欢你。
家长们和小孩子的想法一样吗?
无论怎样,小彬小学毕业了,会写字、会交朋友了。
这是要结束的节奏吗?
小彬不知道,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