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又行驶了十来个小时,当刘菲尔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周围的景物也从黄沙换做了灌木,有了生机的绿色。
不一会儿,就来到一处有建筑的地方,说是建筑,也是几座低矮的房子,像是水泥混凝土的,在往里面走,就出现了几座高高的楼房,只不过窗户和门都没有了,很是破旧,不知道废弃了多久。
车子停稳,刘菲尔下来,望了一眼翻着光亮的东方,太阳还没有升起来。不过感觉中午的气温应该不会低。
她立在那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搬运东西的,相互打招呼的,相互叫骂的,都是挂着枪的人,没有一个贫民,老弱妇孺亦是全无。
不过倒是被她看到两三个东方面孔,那两个人也看了她一眼,立马躲凶神一样的搬着东西走开。
小嘴嘟起,小声的说:“我有那么可怕吗?”
转身,她跟着路易斯三人走进了最高的建筑里。建筑是水泥钢筋的,不过这配置连毛坯都赶不上,到处都是灰和土块,也不知道是否完工。
左手边上,没有栏杆的楼梯上站着几个白人,也都举着枪,眼神不善的望着她。
路易斯抬手一把将刘菲尔搂紧怀里,胜利般的笑着说:“我们将是胜利者。”然后所有人都开始欢呼,有的甚至开了机枪。
刘菲尔不耐烦的别过头,躲开这震耳欲聋的声音。
“怎么?”路易斯不满的问。这么多人面前,男人是要面子的。
仰头望着他的刘菲尔撇嘴笑了下,然后拉开那只搭在肩膀上的猪蹄,拎在空中,陡然松手,用含糖量极高的语调说:“我只要那个瘪犊子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