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景程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廉价的胭脂盒子,送到沈向琬的手里:
“你之前不是说,想要新的胭脂,你看,这是我用这几天抄书赚的银子,特地给你买的。”
沈向琬看了一眼安景程强塞进自己手里的胭脂盒子,实在没忍住,笑出声来了。
安景程买的这个胭脂,是市面上最便宜的那种,连十个铜板都用不上。
呵呵,他说什么抄书赚的钱买的?
书是金贵东西,抄书也很赚钱,抄一本书,少的赚三五百文,多了能赚上三五两呢!
上辈子,沈向琬跟这个男人私奔,比谁都了解他。
安景程虽然出身寒门,可是,不管是读书还是做事儿,都只会投机取巧,一点儿都没有寒门学子的努力上进!
别说他不可能会靠抄书去赚银子,就算他真的抄书赚来的银子,也只会在他自己身上消费。
他怎么可能为沈向琬多花钱?
在安景程的眼里,沈向琬这种上赶子倒贴的女人,只配这不到十文钱的破胭脂!
而每一次,安景程骗她说,自己抄书赚钱,为给她买礼物,这样的鬼话,沈向琬都会天真的相信。
就算知道他每次给的都是不值钱的便宜货,她也还是会感动的一塌糊涂。
接受了安景程的礼物之后,沈向琬从来不会白拿,反而觉得他是寒门出身不容易,更多的送他值钱的衣服,笔墨,甚至很多时候,直接会给他银两。
现如今,沈向琬想到她前世的所作所为,觉得自己简直是被猪油蒙了心。
而这会儿,安景程又拿来了没人要的便宜货送她。
沈向琬除了冷笑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反应?
安景程见沈向琬一直笑,只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似乎是变了,他心里直发毛。
“琬妹,这可是我特地给你买的,你,不喜欢吗?”
安景程故意做出委屈的样子来。
一个大男人,每每做出这样的表情博取女人的同情。
前世,沈向琬还屡屡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