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赵子义撕了一块麋鹿肉塞在他嘴里,“这话要落到有心人耳里,可不是要与大哥编排你了。”
“哇喔……好吃。”赵子芳眯着眼,他长得与赵家人颇为不同,一双凤眼细而长,有些混不色的任性,“我省的,二哥为什么死,我可没有忘。”
“子芳!”赵子义厉声喝止了他的“胡言乱语”。
“不提这个,三哥,李诗仙说过,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今日还猎了两只野鸡,明日咱们吃锅子吧……”赵子芳吞了口中的麋鹿肉,说话间……似乎口水欲溢出了。
“先将暖锅的野鸡汤滚开了,放入片好的野鸡肉与鱼肉,滚开了再撒把菊花,开锅了……那个菊香四溢的……再放各种食材,前唐盛世时,吃食可不就这么讲究了,咱们哥俩也效仿效仿,岂不……美哉乐哉。哈哈哈……”
赵子义摇了摇头,无奈撕咬了手中麋鹿腿,竟然意外的肉香,就是缺了点酒下菜,叹道:“明日,我收搜罗了几坛陈年杜康……可……子芳需低调些。”
“所以说,咱们兄弟四人,我最喜欢三哥了!”赵子芳斜躺在塌上,“今日我就赖在三哥这儿睡了……”
“吃人家的嘴软,果真不假。”赵子义笑着叹息,“被大哥知道,只怕是要吃味了。”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嘿嘿……话说,三哥,小王嫂满汴京的给你张罗婚事呢。你要是妥协了,下一个便是我了。”
赵子芳忧心忡忡道,“母后的身子大不如前了,听太医的意思,一直靠药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