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像是一条搁浅的鱼,剧烈的挣扎着。她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看起来无助极了。
陆瑾珩瞥了她一眼,不再多看,吩咐道:“带下去吧,找个医生看一看,别让她死了。”
李复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两腿一曲,挣开了手中的绳子。她一把扯掉嘴里塞着的破布,手脚并用的抓住了陆瑾珩的裤腿。
“陆瑾珩……你……你听我说”
陆瑾珩迈开腿,从她的身边跨了过去。
他冷冷的声音一字一顿的传来:“李复,我们很久以前就认识,那时候你还是个天真的小姑娘,怎么如今成了这个样子?”
李复眸子一愣。
陆瑾珩转过身来,他的眼睛浮光掠影的与她对视了一眼:“多说无益,你好自为之吧。”
“不……不是的。”
李复还想要再解释些什么,但是却被人拖了下去,血迹在地面上蜿蜒曲折的漫开,林蒙慢吞吞道:“找人清理了。”
陆瑾珩问:“那个男人呢?”
“你说的是张耀?”
“他叫张耀?”陆瑾珩皱眉想了想,许是“张”这个姓氏挠住了他某根神经,突然问了一句:“承山村里的秦烟,你还记不记得?”
“记得。”林蒙叹了口气,说:“已经调查清楚了,秦烟是一个叫孟景森的妻子,这个人曾经在数十年前参加过一次寻玉活动,当时几百个人,只有他一个人逃了回来,拿了巨款,开了公司,就此发家。但是几个月前,他的公司面临破产,刚好我们的寻玉活动开始募人,他报了名。那九十五个人,其中就有他。”
寻玉活动,听起来像是一个游戏,但其实和游戏一点都不沾边。每隔几年,由几个城市的黑白道就会发出来募集令,寻找各路的亡命之徒,穿越极北沙漠的无人区,从中带出价值不菲的矿石。十年前的一次活动中,林蒙派出去了一百零五个人,只有孟景森全须全尾的活着回来,并带回来了一颗巨大的玉石,拍卖出了十几亿的天价。
在金钱面前,人命如草芥。那些毅然决然奔赴凶险万分的无人区的人,更像是在参与一场豪赌,与生命的豪赌。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老天爷让你活,便能活下去。譬如孟景森。
道上传此人,都说他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之所以能够好好的回来,是因为他在没有水源的沙漠中喝着人血一路走过去,同伴在他的身边,更像是一个个的人形水袋,其所作作为,简直令听者起一身鸡皮疙瘩。
“孟景森活着回来,时隔多年,还以为自己英雄如往,报名时和李复接触了一段时间,两人一番浓情蜜意之后,他奔赴征程。九十五个人中,他没有回来,死在了沙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