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是勇士啊。”
神官做出了一个焕然大悟的神情,那神情姿态林末很不喜欢,感觉很做作,真不喜欢跟这些神棍打交道啊。
而且他脸上的笑容,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给林末的感觉就是假笑。
这让林末联想到了蜜雪丽雅那位圣女,嗯,就是这种讨厌的感觉,同样都是神职人员,这让林末对于眼前的神官,完全提不起半点的好感。
“我不是什么勇士,叫我林末就可以了,能告诉我哥布林出没的地方吗?”
“这个不着急,勇士你远道而来,还是先休息一晚上吧。”
嗯,现在也的确挺晚的,应该凌晨两三点左右了,对于夜猫子而言,倒是最精神的时候,可对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来讲,就是最困的时间短了,林末也佩服这些人,还能够折腾到这么晚。
“带这位勇士去休息,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请!”
两个身穿厚重铠甲,手中握住长枪的护卫上前一步,很整齐的对林末说了一句。
他们是很客气,只是林末总感觉,他们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场,仿佛是在说,你要是不乖乖跟我们走的话,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这种感觉林末很不喜欢,我是来帮你们解决问题的,可你们就是这么对待我,怪不得别人对你们的评价就是邪性二字,还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
人来都来了,林末也不好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直接走掉,面子上实在有点搁不住,为了面子林末也只好先住下,等明天再说了。
神官给林末准备住的地方,是一个破旧的小旅馆,环境还算是可以,除了有些老旧之外,卫生情况打扫得很好。
这一住下吧,就住了三天。
这三天里林末也没做什么,就是吃吃喝喝。
镇民们一开始十分不欢迎林末,简直就是浑身写满了抗拒,可不也知道是因为林末在这里住下,大家算是认识,还是神官交代了什么的关系。
所以镇民对林末的态度,那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由冷漠变成了热情,每年每户都把自己的好东西拿出来上供。
只是这个热情嘛,林末很不适应,作为一个宅男,林末本来就不善于交际,更不擅长应付热情的人,而且还是一大群过度热情的人。
在他们的热情攻势之下,林末实在拒绝不了,迫于无奈这才耽误了三天的时间,可他是来消灭哥布林做正事的,不是来这里吃吃喝喝的啊。
“神官大人,你好象对于消灭哥布林这件事情,并不是很上心啊。”
要不是林末真的有发现哥布林活动的迹象,而且数量真的不少的话,还真以为神官这个家伙,是闲着没事发布任务来消遣佣兵呢。
“消灭哥布林这种事情,不能急于一时,他们的数量很多,而你只有一个人,要从长计议,千万不要冲动。”
神官是如此平和的对林末说的,但他的平和淡然,让林末眉头微皱,实在行不通,对方为什么能够如此平和,就好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完全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一个神职人员,就这么不把信徒的命不放在心上,任之由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