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已经慢慢靠近,弗林德等人却浑然不知。
“少爷,风越来越大,很可能会下暴雨,所以我们必须要在天黑之前赶到索卡镇。”
格尔曼坐在车前再次加快驾马的速度。
“驾!”
弗林德忍受着颠簸,看着阴沉的天气,微微点头:“我知道,不用休息了,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吧。”
随即他放下车帘,重新坐回到车厢内。
路易莎则是很贴心的用手按住车帘,不让狂风灌入车厢内,但是她的小脸已经被狂风吹得通红,头发也被吹的乱糟糟。
“少爷,让路易莎也进车厢吧,她坐在旁边,我驾车会有些分神,生怕把她颠下去。”
一直驾车的格尔曼注意到路易莎的动作和狼狈的样子,于心不忍的说道。
“……格尔曼大人,不……不用,不用,我在外边就好,怎么能……怎么能进车厢呢?”
路易莎慌忙说道。
如果是昨晚前,她绝对不会犹豫,不会推脱的进入车厢。
但是昨晚后,她重新认识了格尔曼,也重新认识了弗林德。
格尔曼先从怪物手中救出她,又从灰熊手中救出她,接连两次救了她,还不图回报,她将格尔曼当成救命恩人,对格尔曼格外尊重。
哪有恩人拼命赶车,自己躲进车厢内享福的道理。
再说,车厢内还坐着个弗林德……
虽然昨晚弗林德很宽容的原谅了她,但是她每次见到弗林德都会有种心虚,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就像是被抓住小辫子一样。
天呐!
她最讨厌这种感觉。
进入车厢内,与弗林德独自相处,她要尴尬到死吗?
就是打死她,她也不进去。
谁爱进谁进!
再者,从昨天弗林德的话中,路易莎已经知道,弗林德是一位前往封地的领主,一个这么年轻的领主意味着什么,她是清楚的。
意味着弗林德不可能凭军功换取领地,而是被别人直接授予的领地。
如此看来,弗林德至少也是一位上级贵族子弟,与之前她所见过的那些下级贵族完全不同,甚至很有可能是某位大公或者是伯爵的子嗣。
而她是什么身份,一个普通的商人,比自由民要好一些,但是与“贵族”这两个字完全不搭边,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也许弗林德就是她这辈子接触到的最大贵族。
这种来自身份上的压制,来自阶级的界限,让今天这位金发女孩感受到了灵魂上的压抑,她怎么还敢跟弗林德同坐一个车厢。
敬而远之就好。
她甚至在想,等有机会旁敲侧击问一问弗林德的姓氏,由此可以判断他到底属于哪种贵族。
“路易莎,你进来吧。”
外面狂风呼啸,飞沙走石的,让这么一位瘦弱的少女在外边,弗林德也有些不忍。
“那个……弗林德少爷,不用了吧……”
听到弗林德说话,路易莎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全身毛发战栗。
“如果因为你耽误行程,你猜我会怎么做?”
弗林德却不饶她,散发着浓浓的威胁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