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刀确实不错,又快又利又坚韧,流线型的外形,外表作了防粘滞处理,制作的相当精良,刺进去的时候固然省力,拔出来也没花力气。
黄杰这个反击本来极为冒险,说起来有一瞬他想过另一个处理方法,那就是交出所有东西,连衣服都脱光了交出来让他们搜,什么也没有对方也该死心了。
但如果这些家伙发现没更多的钱,恼羞成怒还是要杀死自己呢?又或者对方抢劫之前的计划中本就没打算留自己活命呢?虽然两种方法都危险,但黄杰却不愿把命运交到别人手里。
这强盗倒下的同时,黄杰立时接过他手上的手枪,同时间就以这人的身体作掩护,开始向其他强盗射击。
这个战术还是从电影里学到的,可电影有时是胡扯,人的身体并不能像电影里那样有效的挡子弹,但幸运的是对方用的是史密斯威森轻型手枪。
这样的手枪轻便舒适,用起来很舒服是不错,可子弹威力就差了点,很难射穿人体伤到身后的人。
黄杰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拿到手枪,当然没练过,但好在这种民用枪本来就是专为体力弱,没受过专业训练的人设计的,极易掌控,这场巷战又是在双方的拳头都快能够的到对方的距离上。
虽然没用过真枪,至少黄杰在网上的军事科普文章里学过世界上最适合激战的格斗枪法,韦佛式持枪法,跟电影里的镜头一对照,还拿玩具枪练过,其实也就学会了,这一拿到真枪,不假思索的就是这么用枪的。
砰!砰!砰一连十枪的近距离射击,三名强盗饮弹身亡,对方射出的二十多发子弹不是没中,就是打到了挨刀的那人身体上。
剩下的两人见势不妙调头就跑,可实际上这时正是黄杰的人肉盾牌已经被打的稀烂,再开枪黄杰非中弹不可的时候,他们却失去斗志了。
黄杰追在后面,一连七枪,但只干掉了一人,子弹已经用尽了,这还亏了这种很先进的现代手枪有足足17发的弹容量,不然哪里够用的。
黄杰还不想放过这家伙,立即从地上某人手里拾起另一把枪,紧跟着又连发了四枪,才终于干掉这人。
这时却突然听到了一个正义感爆棚的声音道:“你这么作是不是太过份了?最后两人已经放弃战斗了啊!”
“警察?”黄杰问道。
“不是。”
“那就是超级英雄了?”
黄杰随即就猜到了,这个世界本来就超级英雄满天飞,哪个大城市要没个超级英雄,居民都觉得羞愧,所以这是常识,问出来并不突兀。
“是的。”说话间某人已经出现在黄杰面前。
这是?靠!两天前才看过你的雕像,没想到现在竟已见到了你本人,大红内裤外穿,这形象可太经典了。
黄杰立时脱口而出:“克拉克肯特!?”
是的,这是超人,名叫克拉克肯特,在黄杰出身的那个普通地球上,他作为经典美漫人物,这个姓名可是家喻户晓的。
然而克拉克真的被吓坏了,眼前这个陌生人竟然知道自己是谁?他已经在心中梳理着知道自己身份的那几人,猜测着黄杰是从哪个渠道知道的。
问题是哪个渠道都不是啊,地球出身的黄杰,知道超人这个经典动漫影视人物的姓名有什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