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商?”周星瞪大眼睛,说:“这会不会是个阴谋?他是贩毒大亨,想利用你的销售技术,打开唐人街市场!”
洛奇白眼,说:“不是,我绝不贩毒,而且唐人街哪有市场,大家都穷得揭不开锅了,违禁药我们以前也卖不少,还需要他供货?”
“那缸金鱼!”周星突然大叫,嘴里哆嗦说到:“那……也是你的了?”
“是。”洛奇点头,“不过,那些金鱼不能离开那个水池。”
脑海记忆告诉他,那些鲤鱼靠着池底的灵气生存,离开那个池子必死无疑。
“对。”周星点头,他做了兜手势,“昨天我掏了一条出来,它立马翻肚皮了,还好我赶紧放了回去……”
周星手在颤抖,杀死一条金鱼,很多程度上等同杀死一个人,周星吓坏了。
“哥!”周星说,“我们能带那缸鱼,把这杂货铺卖了,反将那老板一军,呵呵,一条鱼值5万了,那里起码有10条,这里可以卖到100万,我们发达了!”
这绝对是旧Rocky的想法,周星完美继承了,可惜他现在被系统绑定了,卖掉资产当一个百万富翁的美梦不实际。
“星仔,听我说,现在经济不好,不再是现金为王了,把资产拿在手上才是王道,我打算经营试试。”
周星只有13岁,活过两辈子的洛奇,想要骗他还是轻而易举的。
洛奇说完这话,周星的眼神从惊讶过渡到羡慕,一会眼中还带点崇拜。
“大哥,你太聪明了,只有大哥这种人,那个老板才愿意把店铺给你!别人我都以为只是个骗局!也只有你!”周星夸得洛奇尴尬挠头。
“大哥,我想看鱼去了,那老板贼聪明,他把货拿走了,我们卖什么?”
周星虽然看着展示架,心里却惦记着那些金鱼,要知道,这个世界,穷人一辈子见不到一只活的动物。
“把我旧杂货铺的东西拿来,我重新去食品公司进一批肉、面包,一些稀罕物两边放一点,我们一起把价格炒高。”洛奇托腮,“对了,对面那间店,暂时交给你,你是店主了。”
“什么!”周星呆愕的身子转过来,“我是店主了!?”
他欢欣雀跃,忘乎其形地在店里来回踱步。
他指着那扇朱红色的门,问:“哥,那里是什么?”
“仓库。”
洛奇看着那扇门发呆,他感觉那里仿佛是杂货铺的灵魂,每个月通过这扇门进货,不管那里变出什么,他的任务是,找到买家,把东西卖出去,迎接下一批货物。
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他很好奇成为店主的第一批货,到底是什么。
……
……
一个星期后,唐人街,金砖路。
路边有一辆黑色雪佛兰,司机位是一位金发碧眼的女警探,穿着黑色西装白色底衫,举着一个纸杯装的咖啡。
“洛小奇,今年17岁,大家都叫他Rocky……”金发美女一手拿着咖啡,一手翻着手册,她紧皱眉头,“我没看错吧,他有两家杂货铺?”
“嗯。”说话的是副驾驶的黑发男人,两人年纪相仿,只不过男人是典型的东方面孔。
“他还读过书?”女人差点被咖啡呛到,“哇,唐人街果然人才辈出。”
这个年代,读过书的人很少很少,大部分会被沙漠公司雇佣,这些人不会与普通平民百姓住在一起的。
黑发男人明显很烦躁,他把脚架在操控护板上,嘀咕到:“唐人街的老油条,最难处理了,我赌一百块,他什么也不会说的。”
“确定是他?”
美女看着档案发呆,洛奇的照片很奇怪。
他衣着跟上上世纪90年的港岛电影的老大,而他只有17岁,这在底层人士中很罕见的。
大家为生活奔波,时尚变得可有可无,而且撒哈拉公司推出的001编号统一服,不仅便宜,还冬暖夏凉,清洗方便,很多有钱人顶多换个颜色,也不穿别的。
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时尚是一些不良少年和离岛巨富才玩的东西。
男人眨了眨眼,说:“有两个人指证他曾经在酒馆到处闲逛,打听谁要改装过的巴士引擎,这种引擎全撒哈拉都没几个吧?应该跑不了。”
“不一定是他干的。”女人喃喃到,“如果他是那宗银行抢劫案的主谋,他不可能到处问人。”
“额,肯定不是他,应该说,抢劫犯的引擎来源是他。唐人街的Rocky……没这个胆子干这种事。”男人挑了挑牙签。
“你认识他?”
“全唐人街都认识他,他很小就在那混了。”男人闭目养神,“我以前住过唐人街。”
“哇,”女人眨眨眼,很惊讶,“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不堪的过往啊。”
男人苦笑,没有回应。
“行动?”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