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开学季,学校组织了一次作文比赛,叶筱、戚婷和方翔都参加了。开奖时,第一名不是叶筱,也不是方翔,而是年年考试倒数第一,语文从来没考及格过的戚彻。这是叶筱和方翔二人第一次和第一名无缘,方翔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并不是很厉害。叶筱专门找来戚彻的参赛作文,反复的看了看,戚彻写的是一首现代诗,叶筱有些失落,更有些不满。叶筱不满的是学校,而不是戚彻,这和戚彻没关系。叶筱生气的原因是,她从来没有写过这种题材的作文,因为每次语文考试,明文规定,诗歌除外。
诗歌题材作文是林菀教会戚彻的,认识林菀之后,戚彻的作文水平,明显有所提高。这让学校所有教他的老师,吃惊不已。更吃惊的是叶筱,叶筱自负作文不比任何人差,她也确实从没输给过任何同学,直到这次戚彻作文比赛获奖后,叶筱第一次和第一名无缘。
其实,叶筱不知道,戚彻之所以这次能得第一,完全属于误打误撞,瞎猫碰到死耗子。戚彻从没想过要得什么奖,就连参加作文比赛,都是方翔拉着他和莎澈去的。方翔觉得,不管做什么,都应该兄弟们一起去。电影都是这么演的,小说也是这么写的。戚彻和莎澈愿意陪着方翔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因为他们知道,方翔这种人,绝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
戚彻和莎澈跑去参加作文比赛,纯属为了陪着方翔玩。比赛开始后,所有同学都忙着奋笔疾书。戚彻却用上嘴唇和鼻子夹着笔思考。与其说是思考,不如说他在幻想着闯荡天涯,这一直以来都是他的梦想。直到监考老师说还有半个小时交卷的时候,戚彻才开始动手写。他本来是打算交白卷的,但是想到每次语文考试,试卷上作文的要求,戚彻就生气,所以他写了一首最近刚从林菀处学来的现代诗歌。戚彻的目的绝不是获奖,他只是单纯的想气气语文老师。
有些人,天生就喜欢挑战权威,戚彻就是这样的人。
当然,戚彻的这些行为,叶筱是不知道的,所以叶筱打算一探究竟。学习上从没输过的叶筱,不可能这么轻易的接受戚彻作文超过自己。要是方翔超过,叶筱可以接受,但是戚彻,叶筱接受不了。一个语文考试从不及格的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超越自己,这不正常,也说不通。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快乐,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忧伤。叶筱当然也有自己的快乐和忧伤。初中以前,叶筱只有忧伤,没有快乐。叶筱喜欢学习,但那不是因为学习能让她快乐,而是因为学习能使她短暂的忘却忧伤。没有人愿意忧伤,高冷的叶筱也一样。
直到开始跟踪戚彻,叶筱才算真正知道了什么是快乐。跟踪戚彻的日子里,叶筱意外的发现了戚彻的很多秘密。而戚彻的这些秘密,让叶筱知道了什么是快乐。也让叶筱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人生本身也没有高低之别。这些都取决于人的处事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