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处洞中洞内,在他们走后不久,却来了一个奇怪的客人。
咚咚咚的声音在洞中响彻,山壁之上竟是慢慢出现了一条通道,一台外表极为像只穿山甲,浑身黑色的机械装置从通道那一头爬了出来,落在了洞穴内。
咔嚓一声,穿山甲一侧打开了一道暗门,一个的身影走出来,在看到那些铠甲残片的时候,喜滋滋的冲了上去。
借着穿山甲装置双眼处冒出来的灯光,我们足以看清那身影的样子。
那竟是一个身高不如成年人一般高,浑身的褶皱皮肤呈暗绿色,身材有些佝偻,两只耳朵极为细长的怪诞种族,看上去有种莫名的喜感。
这是地精一族,荣耀大陆上最负盛名的发明家种族。
这只地精那黄色的双眸中看着手中那比自己巴掌还大的残片,流露出丝丝笑意,抚摸在铠甲上的手很轻柔,就像在抚摸一件宝贝。
“嘿嘿嘿,果然是可因姆帝国的铠甲,这可是千年前的老古董啊,绝对值不少钱,”地精笑着,用那沙哑的声音说着,不过随即又耷拉下了脸,“只可惜不是一整套啊,否则肯定能卖更多钱,该死的,是谁把这套铠甲搞坏的?!不懂得珍稀文物吗!”
咒骂了一下已经离开的某两人,地精摇了摇头,把残片一片不落的收拾好,左右看了看,钻回了自己的穿山甲机械里面,从那条开辟的通道中离开了。
暗河的河道边,叶明歌和克莱斯特坐在两块石头上,后者闭目静养着,恢复自己的伤势,刚刚与那丧尸男子的战斗让他开启狩魔时刻后形成的暗伤更加重了些,要是不好好调养一下子,恐怕得留下一些不可痊愈的伤势。
刚好叶明歌也想找个机会看看丧尸男子丢给自己的那两件东西,索性就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休息着。
从口袋里那处那枚勋章和那本书,叶明歌把书先放到了一边,手上拿着那枚勋章把玩起来。
勋章不大,也就那只地精的巴掌差不多,足以让叶明歌用两根手指捏着。
菱形的勋章上面是刻着一把金色的利剑和一只银色的盾牌,背后还有一顶王冠,却不是众人熟知的荣耀之冠。
边缘部位是一圈圈奇特的花纹,不过和可因姆的样式有些出入,似乎不是可因姆帝国的东西。
看了半天看不懂这勋章的来历,叶明歌也就把它放到一边了,兴许以后会有些用,他却不知道,这枚勋章日后却给他带来了一次不的麻烦。
那本书倒挺薄的,不像是什么典籍之类,倒像是日记本什么的。
翻开来一看,的确是本日记。
前半本日记上都是记载着那名男子从军的事情,随着日记的一页页翻过去,男子慢慢从一名普通的士兵,当上了百夫长,又成为了一支军队的统领,最后成为了可因姆帝国边疆的军队大将,也是可因姆帝国三大军团之一的掌控者,身份贵不可言,甚至凭着自己那赫赫的战功,迎娶了皇族的长公主。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部贫民窟丝如何在残酷的职场上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的励志故事。
“这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勤奋,丝也能有春天啊,啧啧,丝逆袭果然不是梦。”叶明歌咂了咂嘴,暗自心道。
翻到下一页,叶明歌的眼神开始变了。
“可因姆皇历09年,九月二十号,雨:初秋的雨来得真快啊,想想三年前的今天我还在皇城陪伴我的家人,三年后我却只能在这里看着窗外的雨点打发时间,强大的帝国或许最无聊的就是边疆吧,可因姆帝国的旗帜树立的区域,又有何人胆敢侵犯?”
“可因姆皇历09年,九月二十四日,阴:该死的,那场下了好几天的暴雨总算停了,这几天搞得我的心情都烦躁了。不过我美丽的辛雅已经四岁了,真希望我能有时间回去陪她玩一玩啊。”
“可因姆皇历09年,十月三日,雨:这雨又下来了,简直烦人,听说最近有几个村子染上了瘟疫,诶,还得冒着大雨去照顾一下生病的村民,希望这鬼天气不要持续太久,村民恐怕受不了这阴冷的气候。”
“可因姆皇历09年,十月十一日,雨:情况好像有些不太对劲了,整个要塞附近十几个村子都发生了瘟疫,不可能,明明没有打仗,没有尸体堆积,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瘟疫?!”
“可因姆皇历09年,十月二十三日,阴:出问题了,我们派出去给皇城送信的斥候倒在了半路上,是染上瘟疫死去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的伙子一个个壮的跟牛一样,而且两天前他走的时候都是健健康康的,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