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胡同里,从来就没几个人在意过。
洁白的宣旨上,娟秀的字迹工整婉约。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他说的故事里,这段感人肺腑的话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骗人的,第二次时已经真的后悔莫及。
若不是用情至深,是绝对想不来这样的句子的,若不是情海浮沉,也不会体会到,两次同样的话,真正领悟时已是心如刀割。
“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彩蝶郡主睡不着,她开始回忆起第一次遇见李崇文的时候。
那时他就是一个恰逢相识的陌路人,虽然无才无势,却也不卑不亢。
在一个小小的荥阳城,他总是在人群里痞痞的笑,仿佛一切无他无关。
而他现在已经算是名动京城,虽是从五品的低阶官员,所做之事细细道来,没一件是小事。
彩蝶郡主抚摸着自己写下的文字,虽然比起西游记来说,更像市井小民的谈笑之语。
但若是反复细读几次,便能明白这其中的苦涩。
看似满篇荒堂文字,实质却是至真至情。
“看到最后,我才明白,那留在心里的东西,原来是一滴泪水”
彩蝶郡主想到,至尊宝以为自己爱上的发誓要娶的是蜘蛛精,没想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真正一直爱的,是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孩。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突然一滴泪水毫无征兆的滴落在白色的宣纸之上,在猜字上晕出淡淡的痕迹。
难道,从第一次见到你,从你讲这个故事开始,就在我心里留下了东西,而我,一直没有发现过。
彩蝶郡主拼命想忘记这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男人,却不料越想越陷越深。
几天后,一本名叫《大话西游》的书畅销,不过这次不是文人追捧西游记,也不是孩子热忠乐园童话。
而是不知从哪家的香闺开始传起,但凡识字的千金小姐还是小家碧玉,便连风尘之地的女子也是竞相追捧。
署名上那个叫李崇文的人被传颂成情圣,如果不是李崇文做事还算低调,这回估计连上街都怕被人投怀送抱。
因为从叶婉秋那边传来的消息,光她红馆里弹奏乐曲的几个大家,已经夜夜捧着此书入眠。
说是初闻甚喜,再读悲怀,续读数遍肝肠寸断。
大话西游,难道不是搞笑无厘头吗?怎么变成人人都心碎的悲剧了。
叶婉秋其实也是看了许多遍,她的免疫力还好,因为陪伴李崇文许久,知他完全就是一个感情上的白痴。
红河村里一直有一个等你的女子你还记得吗?
秋菊是自己的姐姐,明着喜欢李崇文甚至连女子的矜持都舍弃了。
为了总领在京城能多些人帮衬,她是日日夜夜的教授孩子们习文识字,希望能早些帮到她喜欢的人。
可是总领好像忘记了一般,而且在京城,也与其他女子并无多少联系,除了文林报的那个叫小环的丫鬟。
叶婉秋默默地将心事埋在深处,她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总领给了自己未来,就要好好的珍惜它利用它,去帮助更多的人。
感情上的这点事,不应该时常想起,扰乱心智。
总领说过,做情报的人,不能有男女之情,妳既然选择这条路,就要考虑清楚,斩断情根,我才能放心的让妳去做。
“总领,小叶子可以的,小叶子能做到。”
“真的能做到吗?”叶婉秋问自己,随手把书册放到书架的最上边,不要去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