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那瑟说,“近战的话……就是我水平的问题了。”左手一旋,甩出一串一模一样的手势,右手的长刀消失,左手多了一柄短柄战斧。
“随机的啊?”那瑟有点失落,战斧换到右手,手起斧落,旁边丧尸的头如同西瓜一般变成了两半,灰白的脑浆溅了一地。
“丧尸怎么都开始往这边汇集了?”那瑟心想,钻入车里,打着车子,准备离开。
“普罗米修斯,走!”那瑟喊道。
“还用你说!”普罗米修斯说,一脚油门赶上前面那瑟开的路虎。
那瑟忽然想到什么,左手伸出车窗,甩出一个手势,一只同样的紫色的半透明的猎鹰出现,翅膀一振,飞向天空,前面的路况那瑟瞬间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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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风暴那瑟是不敢用,万一用完自己也躲不掉那就日了狗了。
而此刻蛮荒之地的海德拉则是一脸焦灼,那些法术他都是花了近千年才研究透的,那瑟看一遍就会,这就让海德拉浑身冒冷汗,这就学会了?过去所谓魔法书魔法书,就是这么一个法术就要一本书来给他做注释做分析,而那瑟这么看了一遍就会了,这不科学!作者:疯了,法术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超自然的,不存在的好吗?
海德拉觉得,自己经过了几千年的研究,对法术的了结已经是如日中天,但那瑟这是什么情况!看一遍就会了?!这样不是奇才就是有厚实的基础,但那瑟从没有学过法术,这个他是知道的,那么那瑟从哪来的这么高的悟性?
正如人刚出生,视力的不同,如果那瑟只是轻微的散光,那海德拉他就算是一千度近视!他学会一个法术需要一两个小时,那么那瑟就只要一眼!看一遍就够了!
天赋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爹娘给的,别太计较,除了那瑟这种根本就是bug一般的就不要去比了,因为你根本比不起!
“前面有丧尸!”普罗米修斯对那瑟说。作者:“你们有必要配个无线对讲机。”
“怎么办?是碾过去还是怎么办?”那瑟问。
“看你的啦。”普罗米修斯说,“我预见到了,轮到你装逼了。”
“我?”
“对啊,停车,我看好你。”
那瑟最后还是选择相信普罗米修斯,毕竟他的预言从未错过。
站上车顶,那瑟就取出复合弓,白皙修长的手居然还在微微的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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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颤抖,不是因为他恐惧,而是因为他兴奋!
“没有什么不是一支利箭就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支!”
七支箭矢搭在弓上,瞬间就画出了七道优美的弧线,如果时间定格,再配上直角坐标系,就是一幅标准的指数函数图!那瑟:“作者你学疯了吧?”作者:“我是个学生啊,当然要敬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