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眼精致的少女捧着书,一头乌黑柔顺的及腰长发披散在身后,橘色的夕阳洒落,为她周身镀上一层柔柔的金光,有种岁月静好的美感,只看一眼,便能让人心安定下来。
程亦的心受到猛烈撞击,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破壳发芽。
他脚步一沉,立刻惊动了院中的少女,她忽然转过头来。
在看他的瞬间,她眼中带着一点惊讶,“这位同志,请问你找谁?”
少女的声音又轻又柔出乎意料的动听,她侧着脑袋,眼神专注地望着他,程亦心头一阵热乎,突然想起跟他玩在一起那帮兔崽子说想娶个娇娇软软的媳妇,抱着软软的,说话也软软的。
以前的程亦听到这种话,只会笑他们不懂事。
娶个娇娇软软的媳妇撑得起门户吗?吃得了苦吗?
而眼下,只是听见清九轻柔的声音,他的心就酥了半边。
妈的,那帮兔崽子了说的半点没错!
能娶这么个娇滴滴的媳妇,谁还考虑她吃不吃得了苦?他要考虑的问题早就变成了自己要努力,不能让媳妇吃苦。让媳妇吃苦的男人还是男人吗?
“请问这里是不是李大树家?”程亦的眼神一变再变,耳尖泛着红色。
他一身小麦色皮肤,就算脸红也看不出来,看外表仍是一副镇定的样子。
李大树就是李桃花的爸爸,和李秋月假结婚的鳏夫。
“是的。他十一年已经去世了。”清九合上书,马上站了起来。
程亦认真地打量起他的未来媳妇,她一米六八的身高在队上的年轻姑娘里算个高挑的,站在人高马大的程亦面前却显得娇娇小小,只要他伸手就能把她捞进怀中。
他的目光从她头上往下移。
她白皙的肌肤透着健康的粉红,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
秋水翦瞳柔柔地望着他,嫣红的唇瓣微微翘着,修长纤细的脖子像是高傲的天鹅。
程亦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他猛地收回视线,不敢再往下看了,真是太要命了,还没娶回家他这颗心就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今后若是娶回家,他怎么舍得让她受苦?
看来他还得再努力一点,位置再往上升升,津贴再多一点。
不努力的话,怎么养得起娇滴滴的小媳妇?
程亦咽了咽口水,暗哑的声音有点不像他自己。
“同志你好,我是程家大队的程亦,回来探亲的!”
这年头,小哥哥走到哪里都受欢迎。
最流行的衣服就是绿军装了,就算穿着绿军装也要点明身份。
果不其然,他刚说完,小媳妇的眼神更是温柔似水,隐隐的多了一丝崇拜,就连腰杆也挺得更直了,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程亦脸上一热,心口传来的“咚咚”声也更疾了。
可惜清九看不到他脸红,她抿着嘴角,对他羞涩一笑。
清九问道:“程同志,你来我家有什么事吗?”
来的时候,他还想着李家姑娘已经十九了。
他在外工作几年都不着一次家,不能耽误了人家姑娘,这次来了就要说清楚,让李家姑娘遇到合适的人就嫁了,当年的婚约也只是一句口头上的约定,作不得数。
不过一面之缘,程亦的心思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
这婚约必须作数,爷爷定下来的亲事怎么能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