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夏这下总算看清了他的样貌。
三十来岁,东欧人种,红棕色的短头发,眼尾有很深的鱼尾纹,鼻梁高挺,身高一米以上,穿着长衣和雨披,长靴把防水的化纤裤扎得紧实,非常干练。
里昂下车之后,盯住了小夏的老货斗。
他也没主动上前查看,只是看了很久很久,看得小夏内心发憷。
马车前的两盏电灯忽明忽暗,照在叶北的尸首上,一颗颗粉红色的桃心印在裹尸布上,在小夏眼里像极了血肉的颜色。
里昂绕着斗车转了一圈。
说着小夏完全不在乎的事。
“你从哪儿来?姑娘?”
夏夏立马答道:“农庄!”
里昂:“这些东西,是带给亲人的?”
夏夏:“对对对!”
里昂挠着头,眼神中有点点不解与好奇,但出于礼貌,他并不好开口向一个陌生女子询问太多,不过车上的东西,它的形状实在太像尸体了。
他看见一头白色的大猫趴在床毯上,也不怕雨水,在安静地打着盹儿,按照经验主义的判断给出了答案。
“这是你的猫?”
小夏:“没错!”
里昂:“它很喜欢你的毯子呀。”
“对对对!”小夏附和道:“本来就是垫在壁炉旁边的,暖和着呢!它就把这东西看做它的家了!”
里昂像个过来人一样,露出了默契的笑容,他回到自己的马车边,轻轻拍打着马儿的脖颈,给姑娘展示着爱宠。
“和你一样,我也有好伙伴儿,它叫小番茄,救过我不少次。”
马儿听见了主人的呼唤,兴奋地打着响鼻。
穷奇趴在叶北身边,朝着那畜牲瞄了一眼,自觉没趣又开始补眠,耳中听见这男女的对话时,嘴角露出了奸猾的笑容。
“呵。”
里昂话锋一转,向小夏提出了邀请。
“要不,我送你回三十一区?”
小夏一听,脸都吓白了,攥着手心默不作声。
“这黑灯瞎火的,你要遇上罪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里昂主动打开了马车的货箱门盖。紧接着快步走到叶北的尸首旁,他不忍于打扰大猫的安眠,正等着小夏向宠物下令。
里昂问:“方便吗?方便的话,让它给我挪个位置?等一会,它就不用淋雨了。”
“不用了!不行的!你得按规矩办事!你是个好人呀!晚上你就得去巡逻!”小夏的眼睛死死盯住了里昂的手,它离叶北的尸首不过毫厘,但像是捏住了她的心脏那样,令她难受。
与此同时,不等她开口,穷奇像是故意给人添堵似的,翻了个身,翻下了裹尸的毛毯。
“你看,它听懂了。”里昂笑道:“它听得懂人话。”
说罢,这位好心的仲裁者摸上了叶北的尸首,在那瞬间,他的脸色剧变。
砰
夏夏小姐手里拿着马车上的一截踏脚断板,脸色惨白。
木板上的锈钉,染上了正直者的血。
里昂先生半个身子瘫在货斗里,后脑的伤口淌出血来,把棕红的头发,染成了鲜红。
马驹不安地踏着蹄,夏夏将里昂先生和叶北扔进了马车货箱,扯来缰绳。
她学着仲裁者安抚小马的动作,笨拙地磕踹马腹,让它听话。
她从马车挂兜里掏出一把蕨菜,往马儿嘴里送,听她大声说:“小番茄!我们走!”
和穷奇一样,小番茄也听懂了,开始朝着新主人的目的地跑去。
穷奇倚在温暖的车椅上,坐成了个大字型。
“啧啧啧啧啧”
它又回头看了一眼,从小窗户中,能看见马车尾箱里的血,顺着缝隙淌了一路。
“我开始想你了,奴才,尽管咱们才分开不到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