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什刹海边,天不过微亮,正黄旗下住在什刹海的各家各户便有仆人陆续开始洒扫门庭。
金丝套胡同口的老梧桐下,满城里最受欢迎的馄饨摊的主人王伯已经早早竖起了自家馄饨摊的招牌,烧上一锅水便熟练地坐在马扎上包起了馄饨。
“王伯,包十包生馄饨,有一包不要葱。”
王伯的眼神不好,他眯了眯眼睛才透过水汽看清了来客。
“哟,吴丫头今儿把妹妹也带来了?珍丫头的病都好了?”
来的是南官府胡同里住着的正黄旗包衣下吴雅家的两个闺女,大的叫蓁蓁年方十四出落得亭亭玉立,小的叫珍珍不过五岁秀气可爱,什刹海这带不少人家的长辈们都格外疼爱这对漂亮的姊妹花。
年长的蓁蓁点点头,从荷包里点了铜板放在王伯的摊位上,“昨儿郎中来过说妹妹都好了,我看着她也是有精神多了就带她出来买点东西醒醒神,她这一病在家都猫了有一个月了。”
王伯也是什刹海边喜爱这对姊妹的老人家之一,他含着笑意看着年小的珍珍踮着脚拉了拉姐姐的袖口,娇声娇气地说:“姐姐,我也不要葱。”
珍珍还带着一点点婴儿肥,像个粉雕玉琢瓷娃娃,王伯看着就心中欢喜,听见这句立时笑弯了眼“诶”了一声:“小丫头放心,王伯一定给你包一碗都是肉不带葱的!”
小丫头嘬着手指点点头,又娇声娇气地说:“谢谢王伯!”
她姐姐看见她放在嘴里的手指,不由掏出帕子蹲下身皱着眉说:“怎么那么大了又开始嘬手指了,你这一病个把月,越活越小了。”
珍珍有点疑惑地伸出手指看看带着口水的指尖,再看看嫌弃又疼爱她的姐姐,鼓着嘴眨眨眼煞是可爱。可事实上她心中却是万分苦恼加万头草泥马蹦来蹦去地绝望:装小孩真的真的好难啊!
眼前的小丫头珍珍前世名叫吴曦珍是一位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每天认真学习强国的社会主义好青年。在不幸变为大清康熙年间一枚小萝莉之前曦珍刚带着对幸福未来的憧憬答应了男友郎清的求婚,当郎清将家传的白玉戒指套上曦珍手指的那一刻她突然晕了过去。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个生活在清朝病得奄奄一息的五岁小萝莉,只有脸是她小时候的模样。
穿越?对于这桩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奇迹曦珍是十二万分地拒绝,开玩笑,她的四六级呢?她的司法考试呢?就这么都白费了?病得奄奄一息的曦珍想自己要是这么一命呜呼了也挺好,反正自己才刚穿来,要是马上就死了没准还能穿回去。
可偏偏小萝莉的家人想方设法地要救她的命,于是在花了许多钱吃了许多药,无数个日夜一家人的轮流守护后,小萝莉珍珍终于是恢复了健康,曦珍也自此认命,接受了自己要以这个身体在清朝长长久久活下去的事实。
“额娘,馄饨买来了。”
塞和里氏从厨房里钻了出来,她接过大闺女手里的生馄饨说:“我去把馄饨下了,阿爷阿奶都起来了,你去把启哥儿喊起来吧。”
蓁蓁点点头转身钻进了东厢房,屋里有一张架子床,窗下则是一座大炕,一个看着两三岁的男孩坐在炕上。先前塞和里氏已经给他穿好了衣服,他这会儿闭着眼,头往前一点一点的,看着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启哥儿快醒醒,吃早点了。”
蓁蓁两手一箍把男孩抱在怀里,她一回头,看妹妹盯着屋里的一架铜镜发愣,她用空着的那只手轻轻摸了摸珍珍稚嫩的脸庞。
“珍珍怎么了?身上还是没力气吗?要不要姐姐抱你?”
珍珍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她不是身体不适,只是偶尔从镜子里看见忽然间变小的自己依然很不习惯。
蓁蓁一手抱着弟弟,一手牵着妹妹走进主屋,这时候早点已经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雪白的小葱猪肉包一屉,鲜黄的小米粘糕一屉,再有就是几样自己家做的小菜。
彼时可不是几百年后的现代,想吃个包子北京城随便哪个街角都能找到点心店,若是懒得出门打开手机饿了么叫个外卖就行。这会儿的北京人民只有宫里的各位大小主子和一些王公贵族能随时随地有精致的点心吃,其他普通人则要到德胜门大街上的第一楼去买回来,所以吴雅家这一桌的早点就显得分外不同。
塞和里氏能张罗出这一桌其实也是嫁过来后婆婆李氏手把手教出来的。这李氏的身世称得上离奇,她原是山东一大户人家的女儿,清军没入关前有一次围困北京城,其中一支队伍杀到山东境内打秋风,她家全体被俘成了包衣,再之后就由当时还是旗主的皇太极做主配给了这家的老爷子为妻。
门帘一掀,吴雅家的老爷子额森和老夫人李氏前后脚走了进来。老爷子一条腿似乎不大好,走路一瘸一瘸的,但人精神矍铄。李氏举止端庄有度,皮肤甚是白皙,除了一头的银丝和眼角的鱼尾纹外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多少残酷的痕迹,看得出年轻时候定是个美人。两位老人家虽说衣着朴素,但收拾得颇是整洁,配色大方简洁,衣角也熨帖平整看不见一个线头。
蓁蓁把弟弟放下,一手牵着妹妹,一手领着弟弟三人站了一排朝祖父母请安。
额森乐呵呵地点了个头夸了三人一句“乖”,头一个坐下,其余人也依着大小顺序纷纷落座。
李氏轻声细语地问儿媳:“蓁蓁她爹呢?”
“蓁蓁她阿玛今儿要伺候早朝,天没亮就进宫去了,我给他蒸了两个白面馒头还有两个鸡蛋让他在班房吃。”
李氏淡然地一点头再没说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