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千尺拖着行李箱来到紧闭的店门前,在手机上回复了Johnson的消息,顺便过问了一下洋基佬的情感状况。
还挺好。
这次去纽约总算不全是糟心事。
找了一会钥匙,刚打开门就听到有人在背后叫自己。
那人背对着灯光,只看到一个剪影。但是听声音于千尺已经知道是谁了。
那人因为于千尺穿着一身西装而不确定,但是这么一回头就看清了。顿时挥舞着一双小爪子冲过来。
于千尺疲惫的神色中添了一分笑意。
轻轻的接住那双小爪子,说道:“你怎么过来的?”
“我就是过来了。”
“进来吧。”
……
“干杯。”
于千尺这次选了小杯子,金智秀就算一口喝完也喝不了多少。
放下杯子,金智秀重新倒上酒。问道:“大叔去纽约干什么了?”
于千尺撸着猫,说道:“去相亲了。”
金智秀意外的看了于千尺一眼,说道:“难怪一身西装,打扮得这么帅。”
说起这个于千尺就好笑,说道:“我也没办法。刚到纽约,我爸妈就把我其他衣服全丢了,我的行李箱里就只剩下衬衫和西装了。”
金智秀点点头,问道:“大叔的父母在纽约,所以大叔要去纽约相亲?”
“嗯。”
金智秀自己喝了一杯,支着下巴安静的想了一会,问道:“就是说大叔有天会离开这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理所当然。于千尺正要点头,却不知怎么的有点迟疑。迟疑之后,他反问道:“你希望吗?”
两人的目光交汇。于千尺目光中带着好奇。然而光线却在金智秀的眸子中恍惚,让她的情绪蒙上了一层迷雾。
良久,金智秀移开视线,自斟自饮一杯,说道:“大叔,你这样反问很过分。”
今晚的金智秀蒙上了一层迷雾。于千尺没有问下去,问下去就是更过分的行为。
……
天台边的风已经没有那么寒冷了,金智秀却靠在于千尺的肩上。
于千尺对金智秀的行为默认了。只因为此时此刻,被陪伴的感觉如此强烈。
公路上的车如流水般在眼前走过。金智秀在想。
她在想车子在她眼中的世界消失了,但车子实际上却在前往他们所在的世界。
这多么车子她不曾认识,这么车子也不曾认识她。
即使认识了呢?也会在许久不见后以往。
对那些遗忘者而言,一个人未曾在这个世界上死去,却在他脑海中死去。
就像在舞台上。也许台上台下的人都如天台上天台下那般,未曾死去却已经死去。
“终有一天要死去……”
“什么?”金智秀的呢喃声太小,被风带走一部分,于千尺已经听不清楚了。
金智秀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依靠,问道“大叔,你除了开饭店还是个作家,对吗?”
“嗯。”
“你的前辈都过成什么样了?”
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于千尺却感觉到金智秀似乎并非要问问题。但是他还是回答了。
“我很难用一个简单的答案回答你。作家似乎是个职业,但是他又更像是一种技能。有人成名之后就专职写作,有人成名了仍然在做以前的工作。”
这个回答久久没得到金智秀的回答。
于千尺回头看她,她也抬头对视。
金智秀说道:“我因为看到前辈在舞台上的表演而走上了这条路。但是当我出道了,在某一天突然醒悟。原来前辈现在的模样就是我能想象到最好的模样。”
说完,金智秀离开肩膀,撩了一下长发,正视着于千尺说道:“我是金智秀啊。未来的我不是IDOL,不是blak,不是JISOO,不是那些前辈。未来的我还是金智秀。”
于千尺看着她,久久不能言语。他想到了和金智秀的第一次耳语,一切似乎就在此时改变。
“大叔,你会记住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