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江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在下定决心接纳罗双双之前,要尽量避免和她产生暧昧,连有可能产生暧昧的场景也要尽量避开。
其实罗双双有颜值,有身段,人又温柔,对他又一往情深,秦江的内心又何尝不喜欢了?
他现在唯一纠结的是:罗双双喜欢的到底是已经死去的那个秦江,还是喜欢现在的这个自己。其实秦江的这个心结,在外人看来,根本毫无意义,反正他的灵魂占用了这个世界秦江的身体,还融合了这个世界秦江的记忆和情感,确切的说,他和这个世界的秦江已经合二为一了,又如何能分出彼此?
但秦江就是觉得别扭,或许是他那与生俱来的骄傲性格在作祟。
秦江现在的心理,用后世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有点作,非要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倘若罗双双此刻突然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他估计又会哭天抢地,捶胸顿足,悔恨无比。
人啊,就是喜欢犯贱!
罗双双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一定要放下矜持,不顾一切,不要面子,鼓起勇气,毅然决然,尽量制造暧昧机会,把自己心中的话说话来,直到将秦江推倒为止!好男人都是抢回来的!
两次表白都被突然打断,让罗双双的内心十分憋屈,小宇宙终于爆发了。
而且第二次表白,简直就是功亏一篑啊,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当时秦江的眼神有多么的灼热。
都怪绿儿!那小丫头一定是故意的,她要是稍微晚那么一点,自己就成功拿下了!可恶啊!
兄妹俩就这么各自想着心思,味同嚼蜡般吃完了原本美味可口的早饭。
“双双,要不哥给你找一个西席先生,教你读书认字吧,这样你在家就不会无聊了。”秦江开口提议道。这是他吃饭的时候突然想到的。
如果罗双双开始读书,一来可以转移一些罗双双的注意力,不会全身心地扑在自己身上,二来读书认字搁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好事,可以摆脱无知愚昧,这是个一石二鸟之计。
“人家现在都十岁了,还学那些干嘛,而且人家是女子,又不能进京考状元……”罗双双情绪不是很高,她现在满心满脑都是实施自己的“秦江推倒计划”。
“这哥可就要说你啦,你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读书可不仅仅是为了考状元,你看那些世家大小姐,便是从小读书,她们也不考状元,为什么她们要读书呢?因为读书好啊,读书不仅可以使人明智,让人变得越来越聪明,还可以熏陶人的气质,使人更具魅力和吸引力,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有句老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人的一辈子是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如果只长岁数,不长见识,那活多大岁数也是等于白活。而认字读书就是长见识最好的办法,书中千奇百怪的什么都有,你不是喜欢看唱大戏、听传奇故事吗?如果你会认字了,这些故事和传奇,你就可以随时随地享用,只要你翻开书本就行了,你想想,这多有意思啊!”
秦江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像是一个骗小女生看金鱼的怪蜀黍。他从没想过,自己这么一个暴力狂人,有一天会说出这些明显就是老学究该说的长篇大论来。
为了转移罗双双的注意力,秦江也是够拼的了。
“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罗双双在心中喃喃重复着这句话,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两眼一亮道:“好啊,那人家要认字读书。”
“嗯,这才对嘛。那我待会让王三哥去给你请西席先生去。”秦江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口才还是挺不错的嘛。
他却哪里知道罗双双之所以愿意认字读书,更多的原因则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吸引力。而她此刻最想吸引的,自然就是眼前这个秦江“大傻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