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邪兽的名声让人闻之色变,但每年的寒霜月都有许许多多的赏金猎人或者贵族私兵自发去狩猎邪兽。
不是为了保境安民,只是因为邪兽的毛皮价值不菲。
邪兽为了在极端环境中生存,皮毛已经进化成了堪比坚硬堪比合金的的东西,同时又极为轻便且保暖,稍微加工就能让佣兵心甘情愿掏出最后一块银币,如果进行深入加工,添加各种繁琐的工序,那这些皮毛最后会成为流通在上层贵族中的抢手货。
据说它们的肉也很美味,但很少有人有胆量尝试。
“天下勇武皆系于格兰你一身之上。”马恩摆摆手,借此掩盖没能忍住的笑意,“我不敢冒这个险。”
“唉。”格兰摸摸光溜溜的脑袋,“都是这帮软蛋不肯下功夫训练,要是人人都像我是高地军团的战士,马恩大人也不用这么担忧了。”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时间还很长,慢慢来。”
的确是得慢慢来,不管是训练这帮新人,还是开拓新地。
马恩此行并不仅仅是为了贸易,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目标,他在叶尼塞公国首都——圣橡堡,花重金买到了开拓贵族的资格。
为了维持与南方高黎王国连绵不断的战争,叶尼塞大公的财政已经捉襟见肘,但是战事已经进行到至关重要的地步,不可能会因为缺乏资金而退却。
于是叶尼塞大公就像他的先祖一样开始贩卖爵位,但是公国境内所有可以分封的土地都已经在公国几百年的时间里瓜分殆尽。
如果要强行清查那些因为各种原因而无主的土地,很有可能会引起国内其他大贵族的不满,叶尼塞大公在此时不敢触怒自己的几位大封臣。
所以他们把目标从地图的西侧抛向了遥远的东方——永无人烟的蛮荒之地。
这明显是为了从那些空有财产却无法跻身进入上层圈子的商人手中骗取金钱的手段,马恩尚在圣橡堡的时候,鄙夷和嘲弄之声不绝于耳。
十万金卢比!那可是叶尼塞公国一个商业重镇半年才能上交的赋税。
可是却被马恩用来购买了远在蛮荒之地的一个伯爵爵位。
本来伯爵作为实地贵族是足以受到各方面尊重的,他们有资格出入王室的无忧宫,甚至可以在某些大贵族的私邸里参与一些不可告人的密谋。
可你这位置离得太远了,如果大贵族要召集自己的封臣商议如何报复昨晚那个老狗比背着我给我带绿帽,等你大老远赶来,人家早就振臂一呼,住进宫里了。
而且最关键的那可是蛮荒之地,终年大雪弥漫,出产极少,还有邪兽肆掠,去那里当伯爵,恐怕第二天就被啃得渣滓都不剩了吧。
本来在圣橡堡还有不少贵族想把自家女儿嫁给马恩,以此换取一笔不菲的嫁妆,但当听到马恩倾家荡产购买了远在蛮荒之地的伯爵时,都纷纷感慨自己还好没有下手。
总归是自家的女儿,又不是仇人,为什么要去送死呢。
“对了,大人。”格兰想到了圣橡堡的那些风言风语,“您为什么想要在蛮荒之地开拓新地呢?”
他确实想不明白,十万金卢比做什么不好,马恩可以用这笔钱武装一批装备精良的佣兵团,在各大君主之间来回观望,借此坐收名望和金币。
实在不行也可以学习教皇国,挑动各个国家之间的战争,再向君主们提供贷款,等到他们无力偿还就割走他们的领土。就凭借这个手段,圣十字教会俨然成为了国中之国。
“那不是开拓新地,格兰。”马恩说,“我只不过是在回家。”
得,格兰耸耸肩,又是一句他听不明白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