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河边的时候,觉得无事可做,周围是死一般的沉寂。自我认识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觉得这世上没什么好,我看来来往往的路人,就好像我看墙头上奔走的野猫,它们或者为了一个馊了的包子你争我夺。
河上飘过一具尸体,看上去是个女子的尸体,然而仔细看他已经被泡得臃肿铁青的面容,又觉得像是个男人。听说这个男人的头值黄金五百两,所以,这样的尸体不会永远的漂浮在水面上。
我拿起石头,朝尸体打了一串水漂。
仓啷啷,几声剑响,对岸又一声口哨,如同鹰的啸叫划破天际,然而又像丧家之犬的哀嚎。这两拨人实际是一瞬间把我围在中央的,河岸这侧的从树丛里冒出来,河岸对侧的从水上踩过来,就这样把我夹在中间。然而他们好像没注意我的存在,也许我不该存在。我从人堆的缝隙里瞧见尸体平静的向下游流了过去。
“南宫家的,这尸体好歹也是我们最先发现的,让给我们吧,井水不犯河水。”从树丛里钻出来的大胡子说。
“哼,笑话,没有我们南宫家出马,你认为你们这帮杂鱼能杀得了他么?如今人头在此,你们又来趁火打劫,邀功请赏了!”河对岸过来的人像是一帮太监,各个清白脸,却着黑衣,亮出的家伙事儿也千奇百怪。说着,南宫家为首的使个眼色,身后一轻功了得的副手朝尸体飞去。大胡子的手下也不甘示弱,把剑一指,直奔黑衣太监后心戳去。大胡子抽出九环大刀,掠起一阵风,大喝道:“砍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