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杰假笑不下去了,等几声不合时宜的哄笑声过去了,朱昊续道:“下课了去顶楼。”
很多人懵了,去顶楼?
以前老是被人拉着去顶楼的人,现在主动去顶楼?
被拉着去顶楼也,一种情况是男生中人缘最好,爱跟大家开玩笑,大家自然投桃报李,时不时一群人起哄,给他小弟弟和旗杆之类的柱状体来个摩擦生热,还有一种情况则是脾气最好,很多人爱拿来打趣开玩笑。
两种情况看起来差别不大,实际上却是迥然不同,无论是当事人还是肇事者,心里都清楚这一点。
以前的朱飞达自然是后者,作为一个插班生,想要融入集体并不是很容易。
一阵“哇哦”夹杂着口哨声,然后是嘈杂的各种议论声。
金二胖金迅则是在前排狂舔嘴唇。
赵思楠没去制止议论声,她脑海中在不住的回味朱昊的笑容,和平常大不一样,其中似乎多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很陌生,却又似乎在哪儿见过。
她老爸!赵思楠心中闪过一道明悟之光。
只是踩着预备铃声走进教室的语文老师那‘啪啪’的皮鞋拖地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朱昊眼睛盯着手上的语文书,思绪却跑到了别处——当然不是下课后要到天台的事儿,而是另外那个世界,他苦读语文的情景。
他最讨厌的就是语文,其中以作文为最,其次就是阅读理解,什么中心思想、作者意图,很多都是胡扯八道。
没想到还要再重来一次,不过这次不用再咬着牙苦读了。
话说,他的语文成绩却是相当不错,尤其是经过苦读以后,完全摆脱了在各科成绩中垫底的地位。
朱昊摇了摇头,把注意力先是投到了讲台上的老师,油头粉面,娘里娘气,嘴里吧唧吧唧,都是些套话废话,不值得费神听讲。
然后是乌央央一大屋子的同学,不愧是有着13亿多人口的中国,光从这初中的班级大小都可见一斑,几乎和他在乡下的初中班级规模不相上下。
他可是知道,很多大城市的班级人数是有限制的,想来这边也应该如此,上海的班级规模都这样了,还不知道乡下的初中能有多挤。
朱昊自失的笑笑,把思绪拉回到眼前。
前排还好,一则好学生集中,乖孩子居多,二则老师眼皮子底下,不那么乖的也不敢太过明目张胆,而到了后排,传纸条的、套着课本看小说的、做其他作业的,真正是各行其是。
做其他作业的不是别人,正是班长赵思楠。
朱昊看着她的侧脸轮廓,又在脑海中把她的正脸补足,乍看起来,确实和他前世的所谓初恋有几分相似之处,之所以说所谓的初恋,其实只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去喜欢一个女孩子。
两人有些心照不宣,却一点儿不亲密,和平常的同学关系看起来并没什么两样,只除了偶尔有失神的对视。
所以,除了她的模样记得十分清楚,他从来不觉得初恋有什么书上所说的刻骨铭心,他能清楚的记得很多人的模样,时间线在她之前的也不少。
现在想想在医院的情景,也许是在茫茫的陌生世界中,突然见到一个熟人,特别欣喜吧。
朱昊心想,也许就是古人所说的‘他乡遇故知’,人生至乐之一,所以他才那般失态。
宋思杰的注意力一直在朱昊身上,见他把目光定在了赵思楠身上,不由冷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