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烦哦!”
唐若一边将左臂上那件几乎垂到地面的桃红色外套重新挽入臂弯,一边嘟嘟囔囔着,抬起右脚轻轻一踢,地上那块褚白色的小石子立刻臣服于她那纤秀的脚尖,叽里咕噜滚得比范云还要快上三分,一下子蹦出去老远。
烦!
这年头谁都烦。
没钱的烦,有钱的也烦;饿肚皮的烦,吃饱的也烦;坐在写字楼里吹空调的烦,站在太阳地里卖苦力的也烦;就连大马路人行道的砖缝里遇上一丁点儿春风春雨就想拼命往外拱,试图钻出地表的那些野草,估计应该也很烦。
只因为这个“烦”字,每个人,似乎都能从肚子里把远在万里之遥的那个苦海给倒出来。
唐若的烦是有原因的。
今天下午,本来跟范云约好了要去乐满地主题公园玩的,可是,那个不识趣的破方科却硬要让她陪着去灵渠商城买东西,问他买什么东西,他吱吱唔唔也不说。“不说就不说,不说拉倒!”
唐若现在对那个方科越来越看不惯也越来越拿他不当回事了,真的——自从认识了范云之后。可关键是,唐若一下子找不出什么理由拒绝方科的要求,继而去落实范云的提议,毕竟,方科才是自己的正牌男友。
是的。
可惜他却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在唐若心中毫不称职,愈来愈不称职,或许从未称职过的男友。
不过,对于唐若的作息生活,什么时候该上班,什么时候休息,方科倒是称职——了如指掌。
唐若今天休息。
一个人休息的时候,更容易想三想四,在手头上没有事情让自己能够聚气凝神专心致志的时候,人往往更容易陷入瑕想、冥想、甚至妄想。
就像现在的唐若。
唐若只顾着低头想心事,慢慢地往巷口走,丝毫不知道此时,有一个人手里抓着一样东西,悄悄地来到了她的身后。
“唐若!”
冷不丁的这一声呼喊,将唐若吓得浑身一哆嗦。
“……嗨……啷搞起的,我在楼上就看见你在外头走来走克……”
唐若赶忙转身,回头就看见了章华华那张只要是个女人就会不由自主打心眼里生出三分嫉妒的脸蛋儿的同时,也看见了华华手中紧紧攥着的那串红彤彤的山楂糖葫芦。
原来是她。
唐若的两条眉毛瞬间就从拧得想打人的棒槌一下子松弛成了小麻绳,而后,又舒展着成了三月里春风轻拂的柳叶,并让那种从心底拨动而起的笑意荡漾进了右腮上的那只酒窝,看上去,她的小模样真甜。
比她模样更甜的,是华华的冰糖葫芦。
这个世界上,比甜更甜的,只能是甜。
而比酸更酸的,也只能是酸。
不过,看着章华华那张可以让周幽王再燃烽火的脸蛋儿,唐若的心里倒是没有一丁点儿酸意。
有也顾不上。
她现在只顾得将章华华那身看上去剪裁大方合身,款式新颖别致,一看就是那种可以代表大城市服装潮流的衣服,笑纳眼底,并将它与自己身上的着装作了一个小小的对比。毫无疑问,从大城市里回来的章华华——胜利!不过,唐若绝对不会像隔壁家里做水果批发生意的何素芸那样嫉妒亲爱的华华,更不会像何素芸那样,当着章华华的面时定会献上一脸谄媚的笑,而转过身后,就会对章华华进行非议:“……啧啧啧,莫看她穿的蛮好,可哪个晓得她的钱是咋来滴……”
在何素芸看来,章华华一没有什么高学历,二没有做生意,可每一次从外地回来,都是穿着从不重样的漂亮衣服,花起钱来又是那样的大手大脚如流水般毫不吝惜,“她一定有问题……”
“哼!她一定有点什么问题!”何素芸几乎每一次看到章华华后,都会从心里嘟嘟上这么一句。
唐若接过章华华递过来的冰糖葫芦,将竹签打横,身体微微向前一探,两排好看的小白牙咬住最头上的那一颗山楂,轻轻巧巧就切了半粒下来。
“蛮好吃!”
“那是滴!这个是正宗老北京冰糖葫芦,我昨天从南宁回来的时候,专门带给你的。”
“你这次回来耍几天?”
“七八天吧!耍个七八天再回克!”
唐若点点头,将另外那半粒山楂咬在口中:“唔……南宁好不好耍?”
“差不多吧!其实哪里都差不多,大城市里面也没有特别好耍的东西,除了逛、吃就是逛、吃,我觉得还不如我们这里,我们这里有灵渠,有水街,还有乐满地,想去哪里,踩个摩托车十来分钟就到了,不像大城市,出门不是坐地铁,就是打的,坐得人脑壳晕!”
唐若点点头:“那倒是,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繁华,热闹;小县城有小县城的好,生活节奏慢,没那么紧张兮兮的……”
唐若盯着章华华的脸蛋,心中突然一动,她将左手的糖葫芦交到右手,然后向前一步搂住华华的肩头道:“我看你也没什么事儿,等下陪我去秦皇路去逛逛吧?”一边说,一边把小巧的嘴巴贴在了华华明艳的耳廓处。
“咯咯咯……”
章华华一边笑,一边拼命将头往右歪,借以抵挡唐若将自己的脖颈呵得痒不可耐的“攻势”。
她是真怕痒,很多次她与唐若嬉闹,都是在看似“气势汹汹”攻城拔寨般的攻势中,被唐若拿捏住“命门”——不是被唐若将手伸进她的腋窝或腰间呵得她连连求饶,就是被唐若摁在沙发上,用嘴巴呵她的脖子,将她呵得一连串地笑,直至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唐若……你再不放开我……我可真生气了……”
章华华用右手托住唐若的腮,止着笑道:“……咳咳……,我等下要回村子,要不……我先带你回我们村去耍一下下,等晚上回县城了咱们再去逛街,好不好?”
好!
唐若正愁没法子甩掉方科那张苦瓜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