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狐疑地弯腰捡起信封,翻到正面,发现上面印着一只黑色的狗爪印。
迅速拆开,里面只有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画着:明晚八点整,城东火车站候车大厅,男厕最后一格。阅后即焚。
我瞬间酒醒。
虽说用指甲在纸上写字,和用爪尖在平板上写字不同,可这种歪七扭八的字体,再加上喜欢去厕所沟通这一条,我认识的人之中,只有阿喵一个!
迅速打开门,楼道里空无一狗,连点儿气息都没留下。
我不明白,既然阿喵能给我送信,为什么不能回来?
难道我这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在一起一年,我早就养成了凡事听阿喵做主的习惯,此刻也不例外。
既然阿喵让我明晚去火车站,那我听话就是了。
重新关好门,我跑到厨房打开燃气灶,将手上的留言和信封引燃,丢进洗碗池一起烧了个干净,最后用水冲进了下水道,确保没有复原的可能。
站在洗碗池前面,我陷入了沉思。
认识阿喵这么久,从来没见它有过类似的叮嘱,这还是头一回如此小心谨慎,难不成它遇到麻烦了?
可它既然能回来给我送消息,为什么不直接向我求助?
想来想去,我也没想出个头绪,一抬头,天都黑了。
我随便洗了洗,进了卧室开始睡觉。
争取把这几天缺的觉都给补回来,明晚精神抖擞地去见阿喵。
睡到半夜,不知道为什么,隐约觉得屋里不止我一个人。
这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懂的人自然懂。
我也不敢睁眼,继续维持着平稳的呼吸,假装自己还在睡觉。
看不见,只能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听觉上,这才发现似乎有人在客厅里走动,只不过脚步很轻。
我很纠结。
身为一个男人,既然有人闯进了自己家,当然要抄家伙出去干他。
可我不敢。
从小我胆子就不大,所有冒风险的事情,我都不想参与。
卧室门被推开了,一阵热风从客厅涌了进来。
或许卧室的空调太凉,我能听到来人猛地打了一个哆嗦,又把门给关上了。
我甚至有些庆幸,得亏自己怕热,空调温度总是调的很低。
客厅隐约传来翻动的声音,我听着不仅不担心,还有些想笑,这小偷可算是走错门了。
房子是租的,又不是买的,所有的家具都是房东提供的。
最重要的,像我这样的一个单身男人,屋里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糟了,阿喵的狗粮还在客厅扔着,要是小偷恼羞成怒拿走了狗粮,万一阿喵回来之后问起,我说是被偷走了,它会相信吗?
不行,我得起来,为了狗粮我也得起来。
我悄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确认卧室只有我一个人,慢慢坐了起来,光脚踩在地上,挪到了门后。
如果那个不开眼的再来卧室,我一定要给他个教训。
靠在墙上,我的大脑飞速转动,卧室里好像没什么可以防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