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办案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三方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得知王飞要为林昊办理取保候审,江城稍稍迟疑了片刻,拿起电话与上级取得联系,并进行了一个简单的电话商议,最终同意了下来。
此时已经是下午三点20分了,王飞不敢有片刻耽误,第一时间拿上文件离开刑警大队,前往另外两个单位,为林昊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
蓉城刑警大队审讯室。
江城拿着案发现场找到的凶器,推门走进审讯室,来到林昊面前坐下问道。
“你认识这把凶器吗?”
作为案件重要的证物,之前被人送去化验了,所以他对林昊进行提问时,没有把凶器拿出来让林昊辨认,眼下凶器已经化验完毕,王飞也开始为林昊办理取保候审,他觉得有必要让林昊辨认一下凶器,看看林昊如何解释凶器上的指纹。
林昊一眼认出证物袋里的凶器,正是参加慈善晚宴时,帮小女孩切蛋糕的银制蛋糕刀。
这一刻,他恍然大悟过来,凶器上为什么会有自己的指纹,轻轻点了点头回答道。
“我在晚宴上切蛋糕时,使用过这把蛋糕刀。”
江城没有说话,拿起化验报告看了看,上面确实有提到,凶器上残留的血液中有少许蛋糕。
他脑海生出一个大胆的猜测,如果林昊说的是真的,那就表示有人故意陷害林昊,让林昊在蛋糕刀上留下指纹,再用这把带有指纹的蛋糕刀进行行凶。
当然不排除林昊在说谎,也有可能是林昊离开会场的时候,随手拿起一把蛋糕刀进入6000号房间杀害了死者。
“你来蓉城以后,有没有和什么人产生过矛盾?”
假设第一种猜测成立,有人故意陷害林昊,那么这个人必定和林昊认识,并且发生过什么矛盾,否则没有理由大费周章去陷害林昊。
“没有。”林昊当即回答道。
知道他来蓉城的人不多,除了白晓雅和夏可可外,其他的人都不在蓉城,并且是他信得过的朋友,根本不可能来陷害他。
“江队,我能问一个问题吗?”林昊抬头看着江城补充问道。
“你说。”
“两名目击者是什么人?”
“酒店服务员,不过经过我们核实,其中一人并不是酒店的服务员。”江城犹豫片刻回答道。
“能告诉我叫什么吗?”林昊一脸认真追问道。
“其中有一个好像叫陈刚。”江城想了想回答道。
林昊心里顿时一惊,猛然想起宽窄巷子遇到的青年,抬头看着江城继续问道。
“是不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
“怎么?你认识?”江城愣了一愣反问道。
“谈不上认识,只是见过一面。”林昊当即回答道。
简单聊了几句后,江城同白晓雅和王佳一起离开了审讯室。
......
蓉城刑警大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