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比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随即说道:“嘿,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知道的只有这么多,那个恶魔的真正身份我……我不知道!”
沈定南冷笑一声,突然一把抓住戴比的衣领,竟单手把他提了起来,随即猛地甩到地上。
戴比重重的撞在地上,痛呼一声,正想破口大骂,沈定南已经拿出一把手枪顶在了他的额头上,眼神级充满了杀意,他看着吓得发愣的戴比,慢慢说道:“戴比先生,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现在我倒数十秒钟,如果你还不说,那就等着跟你的上帝见面吧,10……”
戴比吓得整张脸都扭曲了,他语无伦次的喊着:“天啊,我真的没有骗你,冷静一点,等等……”
沈定南丝毫没有理睬他的话,而是冷着脸继续数着:“9……”
“上帝啊,请你救救我吧……”
“8…”
“你这个混蛋,疯子!你到底想怎么样!”
“7…”
“放了我吧,求你了,呜呜呜……”
“6…”
沈定南数到3的时候,右手已经“咔”的一声拉开了手枪的保险,而这声音在戴比听来就如同魔鬼的奏乐一样,他胯下一抖,一股黄色的液体就流了出来。
沈定南失去了耐性,手已经按在了扳机上,只要稍微再用一点力,面前的大汉额头马上就会多出一个血窟窿。
“等等!!我说我说!!”戴比带着哭腔大声喊道。
沈定南的手停住了,他把手枪从戴比的额头拿开,把他扶到了椅子上,脸上杀气腾腾的表情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微笑着帮戴比擦去了脸上的眼泪,示意他可以接着往下讲了。
戴比虽然非常不情愿,但是看着眼前黑洞洞的枪口他也别无选择,犹豫了几年,他慢慢开口了。
“我……我也是在很多年后才偶然得知了了斗篷人的真正身份,他……他是我们镇上一个孤儿,名字叫吉米,生下来就是一个畸形儿,所以被遗弃了,他从小就在纳尔镇上流浪,后来不知为什么就被一群外来人杀死了,就是之前我说过的那群男人在森林里掩埋的麻袋,里面就是他的尸体。”
“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些?”沈定南盯着他的眼睛,心里正在判断他说的话是真是假。
“是这样的,十几年前我还没有这家杂货店,好在曾经自学过一点木匠手艺,就靠着帮镇上的人修补房子为生,有一天,我接到一个活,就是帮一户人家挖一个小地下室用来酿酒,因为他们要求的面积并不大,而我那时候又手头很紧,所以没有请帮工而是打算自己一个人赚这份工钱。”
“而刚我干了两天的时候,居然从地里挖出一个破破烂烂的麻袋,我一开始还以为或许是以前的人留下的财宝什么的,连忙迫不及待的打开,可是刚我打开之后,直接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麻袋里放着一堆散落的骨架,而且从头骨的形状来看,竟然是人类的!”
“看着眼前这个麻袋,记忆仿佛潮水一样涌入了我的大脑里,我又记起八岁那年在森林里发生的那件事,我那时候终于确定里面是什么东西了。”
方竟扬皱了皱眉头问道:“等等,我记得你说过麻袋是埋在镇外的森林里对吧?为什么你却在小镇里面挖到了它?”
沈定南听完方竟扬的话,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看着戴比,戴比咽了咽口水,连忙解释:“是……是这样的,我们小镇过去曾经扩建过好几次,几十年前的那片森林早就已经被铲平建了房子了,不信你们可以去问镇长先生。”
沈定南听完,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示意戴比继续讲下去。
戴比松了一口气,继续开始回忆:“那时候我本打算把这件事告诉警察,可是当我无意间看到麻袋里其中一根手臂的骨头上戴着的一个陈旧的金属手镯之后,我就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秘密。”
“我知道了这具尸骨的主人是谁,也知道了之前杀害我父亲和其他人的那个斗篷恶魔的真面目,他就是……镇上的那个孤儿,吉米!”
“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沈定南问道。
“因为……吉米的脸长的就像一只兔子!他的嘴唇中间缺了一块,眼睛也是细长细长的,看上去非常吓人,而我小时候也经常能在街上看见找东西吃的他,他的手上就一直戴着这个廉价的金属手镯。”
“他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那群穿白大褂的男人杀害了弃尸荒野,然后阴魂不散变成了那个戴着兔子面具的恶魔到处杀戮,至于他把被害者的脸割成和他一样,恐怕也是报复镇上的人取笑和欺负他吧。”
“那时候他因为无父无母,而模样也太过可怕,所以镇上的人从来都不喜欢他,他去到哪里都会被辱骂甚至被殴打,如果不是在教会里做修女的巴蒂丝女士会定期给他一点吃的恐怕他早就已经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