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收拾收拾自己,把觉得穿上最帅气的衣服换上,准备去送王梓苏上车了,当然,不是因为送王梓苏才刻意换衣服。
市里比较远,明天再去怕来不及,于是王梓苏一家提前一天出发。
王梓苏很骄傲,意气风发的样子,拍了拍周灵均的肩膀,“小伙子,上学要努力啊,不要因为我不在就懈怠了,好好干才有前途。”
如果不是因为他爹妈都在,说不定周灵均就给他头顶一巴掌了。
车开了,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离愁别绪,大概人生路就是如此吧,永远不知道这一别是相忘于江湖还是相望于江湖。
跟着中年人大军离开车站,周灵均在熟悉的时间点和熟悉的地点看到了那个身影。
一如上一世的今天一样。
那个同样来送朋友的她。那个上一世让周灵均明白什么叫恋爱的女同学。
小学同桌,左手边的女孩子,周灵均暗恋的对象。
周灵均还记得那时候微风和煦,记得她偷瞄自己作业,记得她剪短的长发,记得她写错字时把整个字涂黑,记得夏天穿裙子时的微微脸红,还有冬天她放学时不小心掉落下来的大衣纽扣。
谁还能没个初恋了。
所谓的初恋,大概就是上课时很安定,习以为常的温馨;也是早上来上学时不小心对视的那一眼;也可能是明明毕业,却对将要发生的离别没有丝毫概念,直到多年后才撕心裂肺的痛彻心扉。
嗷,那卑微不敢说出口的初恋。
你看,我直到快30岁了都还偶尔能想起你,周灵均在心里说。
她站在那里等朋友,脚尖无意识的摩擦着地面,无意识的抬起头,看到了不远处的周灵均。
上一世我一定是转开目光急匆匆的走开了吧,周灵均想着。
拟补初恋的遗憾怎么拟补才好呢,跑过去潇洒的说我曾爱过你?或者自认帅气的说好久不见?或者狠下心展开猛烈的攻势?
周灵均选择目不斜视,整理好有皱褶的裤腿,随后露出灿烂的笑容,一如盛夏的阳光。
阳光有些晃眼,她微笑。
她还记得他,记得他成绩很好,记得他在周末遇到自己的时候说话有点结巴,记得他上课时不经意偷看自己的眼神。
原来害羞的男孩已经长大了啊,我喜欢过你呢,我的同桌。
确定我喜欢过的男生喜欢过我自己,很开心。不过,刚看过的小说里写着:我们终究来自不同的世界去向不同的方向。
多遗憾。
多遗憾,周灵均,学《离骚》的时候想起了你,如果那时候你还坐在我右边,我一定会毫不迟疑表白我的心迹吧。
多遗憾,你现在为什么不走过来呢,那样的话我也许能好好跟你说上一句话,说不定我会哭。
多遗憾,明天开始我们的距离更加遥远了,你知道光年这个距离单位吗?
是啊,多遗憾。
但不后悔,我喜欢的是记忆中的你吧,正如你也喜欢的是记忆中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