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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孙思邈之子

老梁站在那副地图前苦苦思索已经小半个时辰,看着几个名字出神,最终用布满老茧的手指点了点一个地方,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名字叫牢山。

那个被砍了一刀的突厥人到底还是死了,死的无声无息。骑马去拿银针的兵卒依然没有回来的迹象,看样子还需要半个时辰。

苏小义感叹一声,心中说不上是该苦涩还是无奈。到底是一条人命,从呱呱坠地到被征召上阵,起码有二十年的时间需要他去努力长大,变得强壮。但仅仅是回手一刀,这条努力存活了二十年的生命就此终结。

人类的世界就是如此残酷,残酷到你的心坚如磐石都会被现实轻易摧毁。

军中有军中的规矩,身为参军的苏小义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衣服,宽大的一看就是随便找来的,上面还有隐隐的血迹。咬咬牙当做没看到,他娘的是从死人身上扒来的,虽然明显用水洗过,但是斑斑血迹代表着在这之前他说属于另外一个人的。

捏着鼻子看的半天也不知道这套衣服该怎么穿,老梁连连叹气,指着自己鼻子骂纨绔,薛讷竖着大拇指大声的说服气:“二十多岁还不会穿衣服的狠人还是第一次见。”

反反复复穿了三次终于把衣服穿好发现衣服下面还有一副铠甲,厚厚的铁片告诉苏小义这副铠甲并不轻巧。

“小子不过是当个参军,这铠甲就不必了吧。”这样的一副铠甲上身,路都不用走了,能不能挡住箭矢不敢说,穿上一天铁定会被累死。

“混账,军中束甲乃大唐铁律,连陛下都不能例外,你乃我左武卫参军,正儿八经的士卒,岂有不着铠甲之理!”老梁恨铁不成钢:“这副铠甲重不过六十余斤,是军中最轻,再敢胡言乱语,杖责三十。”

薛讷笑嘻嘻的给苏小义穿上,压的他几乎喘不过气,胸腔像被人狠狠踩了一脚。

六十斤的铁甲穿在身上还能挥着长枪骑着战马和敌人驰骋厮杀,古人果然不凡。

铁甲明显是另一个人的,穿在身上摩擦的厉害,如果不是隔着几层衣服,走两步路就会被磨破皮。

整套衣服铠甲穿起来显得有些滑稽,薛讷笑的四仰八叉,被老梁一脚踹在屁股上,悻悻的再也不敢发笑。但是抖动的肩膀和憋红的脸告诉苏小义,这么出门的话他这个新上任的参军会迅速成为左武卫中的笑柄。

为了保住珍贵的性命,古人发明了盔甲,从竹片到铁片,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只是古人在考虑使用铁甲的时候基本上一致认为,越重的铠甲防护力越强,一寸厚的铁片自然要比半寸厚的更结实。

结果铠甲越来越重,穿在身上行动不便,连扭头都不能。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可惜打造铠甲的匠人不信这个道理,他们更愿意相信箭矢长枪如雨点般飞过来的时候厚实的铠甲可以抵挡住冷兵器的锋利。

即便是上好的百炼钢也往厚里用料,连人带甲足足超过两百斤,战马一定恨死那些打造铠甲的匠人。

一个身穿胡服的中年人气急败坏的冲进大帐,劈头盖脸就是一阵叫骂:“听说大营之中有人宣称能救治命绝之人,请大总管下令诛杀此人,以免大军被蒙蔽,酿成大祸。”语气抑扬顿挫,就是话说的十分难听。

看看这里的四个人,就自己一个新人,很明显就是在针对自己。

“这位仁兄,不才就是你口中说的那个能救治绝命之人,只是这是谣言,不可轻信。小弟只是略懂医术而已。”能在行军总管面前说话这么硬气,肯定不是泛泛之辈,说不得是个王爷什么的,不敢得罪。

那人把头高高扬起,只能看到两个黑黑的鼻孔,眼睛早就高的看不到:“行医一道,关乎性命,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你这个略懂是何道理!快快离开大营,休要在此蒙蔽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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