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了希德舅舅,阿森纳踏上了前往撒瑞恩的路途,走出艾尼亚雪山需要两天时间,一个人,一柄剑,还有一只祖传的平底锅,当初从映象堡垒带到这里,现在又带着离开。
一天后,他就开始想念希德舅舅,想念他的好,想念他的微笑,想念他用冰系魔法洗涤出的洁白内衣和烤肉的味道。
饥饿和困倦侵袭着身体,最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即便现在是冬季,长时间的步行还是会流汗。
过了一夜,身上就出现了异味。
“又出汗了,还是火焰和我更加亲近,我真该好好学学希德舅舅的冰霜魔法,也不至于弄的这么没有风度。”阿森纳对着自己吐槽。
或许现在温习也不算太晚,正好打发无聊的赶路时间。
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凭借法师这个身份,基本的尊重和超越当地条件的待遇还是能保证的。
阿森纳回忆起了《贤王日志》中关于魔法技艺原理的描述,并大声朗读了起来。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吾尝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我踮起脚尖看,不如上高山……”
阿森纳顿了一下,就和往常背诵的时候一样,每到这里他就有一个疑问,这前后两句话真的是一代贤王自己写的吗?
“识为魔先,打铁先识金,木工先识木,工欲善其事,必先识其材;魔法生于异,紊乱而狂悖,习法者需以识调之,以巧释之,高等之技艺,一如匠工,先识而后施,识增一分,魔长一成,穷尽万物,世事可为……”
阿森纳再熟悉不过这篇了,虽然被其时而文绉绉时而大白话的文字困惑,但在理解其中的含义后,不影响整体的思想。
魔法的核心是认知,对世界万物的认知,穷尽万物,恐怕第一代贤王都没有做到这一目标,但正是这种永无止境的探索精神,指引着一代代贤王的探索奋进,从而衍生出了阿森纳家族那纷繁璀璨的魔法文化。
他曾经问过希德舅舅一个问题:这七年来,希德舅舅有什么收获?
希德的回答十分严肃乃至于沉重。
“很遗憾,在艾尼亚雪山的七年时间里,连一件事物都没有参透。”
听上去令人失望,可这却是常态。
希德舅舅是法师没错,但他只是个平常的法师。
魔法,并不是静坐冥想就可以获得魔力,并没有可供死记硬背的公式或咒语,魔法需要无上的智慧和傲人的学识。
魔法是知识的力量,是精神的力量。
穷尽万物,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连真正了解一颗小草,都可以花去许多人毕生的时间,这是第一贤王的原话,何况这个世界千变万化,所以魔法师必须各有所专。
就像希德舅舅专研的是冰霜,阿森纳虽然也跟他研习过冰霜,但他后来发现,火焰更加符合他的兴趣。
或许这容易出汗的体质,和他研习火焰魔法也有些许关系。
“一路向南,我真是太难了!”阿森纳念叨道。
顶着汗臭出雪山时,已经是第二天午后了,站在山谷口,阿森纳看着一望无垠的白色雪原,这里就是撒瑞恩荒原的北部。
高地人在这片土地上逐水草而居,现在是冬季,大雪会掩盖北面的荒原,所以这里的原住民和他一样难。
强大的部族会霸占南方的草场,而孱弱的部族,则会被赶到这冰天雪地里来,因为食物匮乏,部族之间战斗不止,还要抵挡野兽的侵袭,原本弱小的生命力被恶劣的生存环境一点点榨干。
如此循环,北面的部族越来越弱,直至被无声的消灭。
而在南面荒原,总不断的有新的部族被打败,赶到这个倒霉的地方来等死。
“太难了,高地子民比我还要难!”
阿森纳在寒风和积雪中缓慢前行,想象着自己第一个对手会是谁?高地人?抑或是高原狼?
突然,阿森纳停住了脚步,用鼻子嗅了嗅,法师灵敏的嗅觉让他嗅到了一股危险的味道。
血腥味!
他快步上前,越过一块缓坡,就在缓坡的背面,他见到了味道的来源。
尸体,有十多具。
狼藉的战场,几乎是一面倒的战斗,这或许是一场遭遇,也可能是一场伏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