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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彷徨

难得的,二柱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老王家的地总共就那点儿,分了四份,三房这边分到的不多。田里的活儿他差不多也都做完了,李氏现在不在家里吃,天天去祖父那边蹭饭,不像以前总喊他起来生火。

头发乱糟糟的他也没心思去打理,顺手抓着床头的一根土色布条卷了几下绑起来。

“啧!又长虱子了。”他狠狠挠了两下,揪下几缕干枯的发丝。

这时代穷苦人家连饭也吃不饱,又哪来的闲心去管这些破事。

他从葫芦山摘了不少那种可以搓出泡沫的苦果子,只需拿着洗头洗个十天半月也就好了,可李氏和宝柱秋花他们总也不当回事。

家里的里屋总共就两间,宝柱回回传染给他。

“唔……大猪肘子……”宝柱砸吧着嘴还在做梦,梦见昨个儿在祖父家吃的美食。

二柱笑了笑,若无意外,王家以后每顿都少不了大鱼大肉。然而这毕竟只是王逸轩个人的成就,这饭他吃着总有些不踏实。

人终究是要靠自己的,即便不用再如从前一样,从早忙到晚生怕哪儿漏掉一粒米,他还是得搞点稳定的经济来源。

但是赚钱这种事对于他这类两眼一抹黑的人来说,相当不容易。

“急不来啊!”他苦笑。

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吐出。

“还是——先识字吧!”

所谓‘识字’,不仅仅是指看得懂字,而是要理解文章,能挥墨下笔写出端正明齐的字体。

他有前世那底子在,又于这个时代活了近十年,便是没读过书也多少能看得懂一些字。

王家大房里,王大柱的藏书他也曾看过,模棱两可的看得懂些许文章,可真要叫他写出来却不行。

“即便不考取功名,我也要识字。”他目中罕见的出现斗志。

兴许是王逸轩的成功刺激到了他,埋在心底的本该早已熄灭的火又重新燃烧起来。

他不想一辈子寄人篱下,而疑似与他来自同一个时代的王逸轩心性已袒露无遗,对方也绝对容忍不了包括他在内的三房像个吸血虫一样啃食自己的成果。

父亲王老三之死纵然能够使王寡妇母子等人心怀愧疚,可那一份愧疚之情不可能永远存在。

母亲李氏又是这样不知进退的索取,等时间一长,王逸轩他们必然会厌恶三房,到时只需一个小小的导火线,就能使两家分崩离析。

到时三房如无根浮萍,只能被打回原形,而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在享受了荣华富贵过后的他们,还能够过得下去么。

在那之前,他至少要有一份讨生活的本事。而在这个时代,识千字通易理无疑就是一个难得的本领。

说到底还是穷苦人家太多,能下定决心送孩子去识字的人家都少。

这些推动了历史却于史书中无名的劳动者,似乎比未来的人们更容易接受自己的命运。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文曲星不会投胎到自己的家里,每一年的盼头就仅仅是风调雨顺,无病无灾。

也幸好,二柱投胎到的这王家,有一个能咬牙勒紧裤腰带送孙子去念书。王逸轩的到来,也许是上苍给王家的恩赐。

否则依王大柱的品性与才能,只怕穷极一生也难成为秀才,更别提考中举人。

二柱要念书,首先要报备的自然是祖父王老汉。

老王家的经济收入,都牢牢掌控在王老汉手里。王逸轩刚中举人不久,有不少县里的大户送来珍宝以作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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