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县城距离荒村有三十多里地,那些官兵又受了伤,此刻还带着同僚的尸身,走起来颇为吃力。
“他娘的,你怎么能把马给了那帮子土匪呢?”
其中一个官兵摸了一下大腿处的伤口,不满的冲着丢了马的官兵嚷嚷起来。
“你以为我想啊,那群土匪有强弩,还有三眼铳,就咱们这几个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嚷嚷的那官兵也知道这就是事实,也就不再唠叨这件事。
“他娘的,咱受伤了还得带着这帮子倒霉鬼,这些玩意死了就死了,害的咱们还得扛着他们的尸身,真是晦气。”
这官兵说着就把肩膀上的尸体随意扔在了地上。
“你他娘的干啥呢?那是咱们的袍泽。”
这官兵正是当时被王则之说的嚎啕大哭的那一个,不过王则之是不会信他真的会幡然醒悟。
“呸!几个死人咋就成袍泽了,你这么喜欢跟死人当袍泽,要不我成全你。”
那嚷嚷的官兵说完就动手,同时动手的还有跟他交好的几名官兵。
跟另一人交好的几名官兵见他们动手,也跟着动起了手,结果由于他们受伤过重打不过另外几人。
至于那个从始至终都没受伤的官兵,此刻站在两边人中间当起了和事佬。
“算了算了,都是出来混口饭吃,没必要闹成这样啊。”
两方人暂时合好,之前嚷嚷的那名官兵不解气的踢了几脚地上的尸身。
另外一伙官兵直接就怒了,正准备出手的时候,那嚷嚷的官兵从裤腿里掏出来一把匕首。
“怎么着?想尝尝?”这人一边比划着匕首,一边抖着腿。
被王则之一番言语感动的了那官兵,此刻双目通目,愤恨的说道:“相比较那些土匪,我们才是真正的土匪。”
说完他把自己的官兵衣衫扔到了地上,转身向着荒村的方向走去。
跟他交好的几人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犹豫了片刻,还是没有跟着走,毕竟穿了这身皮就是朝廷的人。
“哼,算他识相,他被土匪杀了,尸骨无存,知道了吗?”
有着匕首的官兵威胁的对着几人说道。
“明白,明白。”
“明白就好,咱们现在把他们的人头带回去,就说是土匪砍的,也算是对朝廷一个交待,明白了吗?”
这官兵嫌扛着尸体走太艰难,竟然想出了如此丧心病狂的方法。
“明白,明白。”
原先没走的几个官兵突然有些后悔,这真的是还不如一群土匪。
当天晚上一群败兵残将回到寿阳城,将荒村的遭遇说成遇到了反贼,而且反贼人多势众,兵甲精良,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有火器。
寿阳县知县先把他们褒奖了一番,随后每人赏了十两银子。
待他们走后就火急火燎的找文举人商议此事去了。
寿阳知县激动的嚷嚷要出去躲躲,文举人信心满满的安慰着他,他说寿阳县城城高池深那群反贼一定攻不进来。
寿阳知县再三思考,最后还是听了文举人的,安心呆在了县城里。
......
小六子果然能干,他不仅买到了足够的粮食和羊,还从榆次县把最好的郎中给请了过来。
当然不是正常的请,因为这郎中被打晕了,此刻正车马车上晕睡。
“走,回寨子。”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向着寨子里走去。
当他们将要离开官道的时候,一个只穿着内衬衣官兵刚好从寿阳县城的方向走了过来。
王则之看着他径直走了过来,皱起了眉头。
“好汉。”那人走过来抱拳鞠躬。
“何事?”
“在下听好汉一言,顷刻间幡然醒悟,在下希望能够追随好汉。”
“哦,这样子啊。”王则之抬头思考了一下,继续说道:“这样,你先住荒村儿里去,嗯...你晚上能看见东西吗?”